物业税再重创预期,房价下行十年左右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分组审议十七大报告时说,货币政策要坚持多目标,要注重通货膨胀的防治,不能让老百姓手中的钱“毛了”。他强调,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控中强调更多地使用市场化方式,完善和创新政策工具(如:扩大利率浮动空间、发行央行票据、实行差别准备金率等)。此前,他还明确指出要让人民币存款利率实现“转正”。

  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2007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7年10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自2006年来第11次、五年来第13次、年内第8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后,银行准备金率为13%,达到了近几年准备金率的最高点。此外,除将利息税下调至5%外,央行还先后7次调整存款利率、8次调整贷款利率。

  毫无疑问的是,体现中央政府对以房地产为代表和核心的宏观经济调控决心的上述货币政策、金融手段在内的组合调控手段,对以房价为核心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一直在逐渐发酵,对促使房市尤其房价走势异变的作用效果一直在累积。只是,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房价一直一路高歌猛进,房市表现得在高度卖方市场下红火异常。

  或正因为如此,且因为CPI不断攀升,在17大即将召开之际,在各地开发商准备大干一场的十一黄金周前夕,2007年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的房贷新政,规定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同时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45%,且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10年。通知明确,贷款利率至少提高一成,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随套数增加大幅度提高,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新政前,所有购房者普遍享受五年期以上7.83%利率的85折优惠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为6.66%。而一旦执行新政,执行利率将提高到不低于8.61%。第二套房购买者的年利息支出将提高30%,投资者的炒房成本及部分换房者的购房成本将突然增加30%以上,被直接抑制的需求可能会剧减30%以上。而这些被直接抑制的30%需求中,由于那些被抑制的购房者重新判断市场和投资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判断、价格预期发生改变,将对整个房市的买方行为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将引导其他的购房者临时改变原有的购房计划,加速需求的下降。同时,房贷新政也将改变银行、地方政府的对房市走势的判断、态度及其作为,改变整个房市尤其房价的预期,将对整个房市尤其房价走势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事实上,从自9月27日《通知》出台以来的房市实际来看,房贷新政马上就带来市场需求的锐减,无疑已经重创了整个房市的预期,使全国各地房市的观望气氛开始浓厚起来,全国房市已开始全面异变。

  尽管,时值房市“金九银十”的黄金销售期,尽管紧接着是十一长假黄金周,而全国各地的房市,由于预期被重创,普遍性地出现销售遇寒、成交清淡,房价下落或不再上涨而呈现下探趋势。各地不断出现“退房潮”(事实上,在预期被重创后,消费者跟涨不跟跌,由于先行退房者的退房行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再加上房价不再上涨或继续下降,或在全国还将出现更大面积更大规模的“退房潮”),各地的房价已实际性地开始步入了下行轨道。

  长沙市等一些地方,在房贷新政同时更加强了期房预售资金的管理。然后又紧接在房贷新政之后的是,国土资源部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部长令200739号,简称39号令),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收紧土地融资,严控土地开发期限,其中明确规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该法规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直以来,分期领证是过去开发商典型的打政策擦边球行为。国土资源部部长令(39号令)如得到切实执行,将对开发商通过拖欠土地出让金同时撬动多个开发项目的做法提出严峻挑战,无疑将迫使一些开发商加快土地开发增加房市的供应。

  在已经重创预期的作用基础上,39号令则进一步重创了房市预期。全国各地房市,市场进一步清淡,成交进一步稀疏,房价加大下行之势,对房价的观望气氛进一步蔓延。而且,这种蔓延,已经不只是在舆论中,不只是在消费者中,更在开发商中。不少项目更扩大面积、扩大规模地继续出现退房现象(包括之前被认为影响不大的别墅市场,和许多项目VIP客户)。甚至,一些楼盘的售楼部一直以来根本没有一个客户前来咨询。在售楼部,到处所能见到的只是销售人员在闲聊。一些楼盘的售楼部,干脆直接缩减了销售人员,有的甚至只有一名销售人员:市场比较冷清,我一个人就够了。

  对于这些,有市场人士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个人所得税、增加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提高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发行国债、调低利息税、限制外资买房等等一系列调控手段的实施,正在合力狙击房市投机者。

  实际上,从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八条”算起,包括后来的“国六条”、加强住房保障、限制外资政策、历次加息以及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提高二次房贷首付、39号令,两年多的时间,调控政策出台之密集、数量之多、时间持续之长、措施之严厉,在我国房地产发展史上已属罕见。只是,一直以来,房价调控没能收到实际性的效果。

  几年来,房价上涨的幅度异常过大,已严重透支了未来相当长时间的房价上涨空间,严重透支了未来需求。

  因此,房市上不乏舆论认为,政府可能还将陆续出台新的更重拳的手段来调节控房价,

  只是,由于此前较长时间以来调控无效的历史表现的影响,再加上房贷新政本身确实存在一些漏洞而使得房市舆论争论不休,有些人未能正确认识到自上世纪70年代帮美国度过通货膨胀危机的现代预期理论对市场的作用,未能正确认识到房市预期被重创后对房价走势的重大影响力,依然习惯性地反向估计房价走势的变化,一些人认为目前的房价变化只是暂时的,其后还可能将迎来房价的报复性反弹。

  值得高度重视的是,就在人们还在为“第二套房”纠缠不清之时,不但迎来了国土资源部39号令,更有最近来自和国家税务总局方面的消息显示物业税的出台已如箭在弦。

  近日,有权威媒体报道称,为加快推进物业税改革试点,国税总局将于明年有望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实转”。拟从明年起,在部分地区对高档住房、大户型住房开展征收物业税实转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也建议,在全国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结束“空转”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0月12日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该负责人表示,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就已经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从种种迹象来看,征收物业税的步伐,肯定一定会加快。尤其是,此报道发出的时间正值十七大开幕之际,媒体发布此消息其意义不言而喻。

  物业税,也称为房产税,属于持有税,其征税对象主要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在国外是一个非常普遍征收的税种。在法国、瑞典、比利时、奥地利、荷兰、丹麦、意大利、芬兰、挪威、德国、葡萄牙、爱尔兰、西班牙、美国等这些国家,拥有房产的人每年都要交纳1—3%不等的房产税。

  在我国,近几年出现的房价飞涨,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由于投资性购房引起的。所有城市推动房价上涨的力量,几乎都来自投资性买家。开征物业税,征税方式的重点将是拥有两套以上住房者、面积超标的,重点是对向住房投资客。因此,开征物业税,对于持有多套住房或面积超过计征标准的业主必是巨大的威慑,对投资和多享受居住面积的住房以巨大的心理威慑,对房地产存量市场的持有者及增量市场上的新增需求(特别是投资性需求)者将会起到抑制作用。所以,在已经重创了房市预期的房贷新政和国土资源部部长令(39号令)基础上,物业税“实转”这则消息一发布出来,就立即引起房地产界的广泛关注,投资客对未来的市场预期就开始有了极大的转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因有前述基础,物业税开征,更进一步致命性地重创房价走势预期,对房市产生此前任何调控政策所无法类比的影响。

  物业税一旦开征,实际上就是意味着房屋的投资回报率降低,将大大改变房地产投资回报预期:提高租金租客则可能承受不了,如果不提高则必将降低房主的投资回报。这种投资回报预期的改变,又将进一步促进整个房市尤其房价走势预期的改变。在今年早些时候,由于传闻物业税可能即将出台,许多打算二次置业或欲购买高档住宅的市民,在当时就均推迟了购房计划。

  事实上,在股市,物业税即将出台的消息,已经影响到了市场对房地产股票的信心。房地产板块,继12日“大地震”后,受有关物业税消息的影响,15日再遭深幅下挫。当日,A股市场跌幅榜后20位个股中,就有9只是房地产股。其中,几只地产龙头调整幅度都很大(万科A下跌4.93%,保利地产下跌5.5%,招商地产下跌5.42%,金地集团下跌7.12%,中粮地产下跌4.94%),上实发展和天创置业更是都以跌停报收。这轮房地产板块的大跌中,机构抛盘严重。

  更有舆论直接指出,政府加速推进征收物业税的目的是,通过增加物业的持有成本,加大投资购房者的经济负担,降低回报预期,迫使房主将更多的空置物业投入市场,降低物业的空置率,提高物业的流转率,增加房源的有效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性购房、囤房、炒房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增加试点城市并计划明年在试点城市选择部分城市实行物业税“实转”,必挤出一定的投资性购房需求。一部分原本准备购房的投资者,则可能选择暂时放弃或观望。一部分已经购房的投资者,则可能选择将手中的物业转让,可能形成短期内大量物业集中抛售。

  从最近房市的实际表现来看,已对房市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房市更进一步寒冷,交易更进一步清淡,新房认购更进一步不活跃,观望气氛更进一步浓厚。更由于担心其后还会有一些更严厉的政策出台,全国各地退房现象更进一步加剧,一些手上有很多套住房的投资客已经加紧抛楼套现。舆论认为,在近期内,房市极有可能更会出现更大规模的集中抛售现象,

  尤其是,或许正应验了公众的一些预期。在物业税消息之后,接连又释放出了再重创房市尤其房价预期的信号。

  首先是,正在举行的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改变此前中国收入分配上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主要原则,在初次收入分配中也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其次是,在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和定向央票发行之后,央行又重启使出了特种存款的招数,以缓解流动性过剩,打击投资预期。

  而且,国内外舆论认为,十七大闭幕后,政府将对一系列未解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课题做出响应,安排一系列新的紧缩性调控政策。进入2007年以来央行已连续五次升息,货币政策出台接连不断。为了打击趋高的CPI和非正常的投资预期,央行或还将启用更加严历的货币紧缩措施,包括由上调27个基点转为54个基点或更大幅度的加息。

  因此,可以说,在房贷新政后,释放物业税消息,加上政府将进一步祭出更严厉调控政策的信号作用,必将更进一步重创房市预期。这样,很可能将房价走势更进一步逼入下行通道。

  根据对于眼下的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整个宏观经济情势的分析,政府或许将从香港特区1997年的经验教训中,获得一些下一步深化宏观调控的启示。

  与当时宽松的货币环境和通货膨胀有关,香港房价在1997年前不断上升。1990年-1997年间,房价大幅上升至历史高位。1997年开始,房价泡沫破灭。1997年至2003年间,香港住宅价格指数暴跌65%,房价下跌了三分之二。

  由于本轮房价上涨的幅度更大,范围更广,未来需求和房价透支的空间更大,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更多、累积效应更强,尤在物业税和房贷新政等政策的作用下,房市尤其房价预期被打击的程度更重。参照香港经验教训,结合上世纪内地房市回调周期来分析或可知,此轮房价如真的走入下行通道,下行周期则可能达到10年左右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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