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
老子曰:“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不为此。”
老子的意思是,精明的管理者不死抱权利不放,会主动让员工参与决策,提高他们的地位,激发员工的参与兴趣和激情,而员工们则会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投入到事业中,以取得企业的长远发展;独裁的管理者掌握权利滴水不漏,事业遭受挫败,乃是因为替自己考虑太多,生怕大权旁落。
春秋初期,齐桓公请管仲治国,管仲说:“地位卑贱者不能领导地位高贵者。”于是,桓公任命管仲为上卿。管仲官为上卿却不能治其国,齐桓公就问管仲:“这是为什么呢?”管仲回答说:“贫穷的人不能指挥富有的人。”于是,桓公把齐国市租(商业税)赐给管仲。一年以后,管仲仍然没有把齐国治理好。桓公又问管仲:“这是为什么呢?”管仲答道:“与您关系疏远的人,不能约束与您关系亲近的人。”于是,桓公立管仲为“仲父”。得到行政、经济、人事三权的管仲由此一展身手,从此齐国大治,称霸天下。
后来连孔子感慨地说:“管仲那样贤能,不得此三权,也不能使国君面南而称霸啊!”
齐桓公起用管仲治国,先后应管仲的要求给了他行政、经济和人事三权。因为当时是“家天下”,所以管仲做了齐桓公的“仲父”就可以约束王亲国戚了。这一人事方面的权力非同小可。管仲一点一点地提出要求,齐桓公则一点一点地把权力给予他。这说明他们对一个人治理好国家究竟需要哪些权力,也是在实践中逐步搞清楚的。齐桓公非常信任管仲,管仲有求他必应。这一点很重要。它使齐国大治的步伐大为加快了。现在我国社会和经济正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其中也有一个简政放权的问题。要管理好一个企业,它的领导人需要有哪些权力,就应当把哪些权力赋予他,否则的话,再有本事的人也白搭。
很久以前,英国政治家、思想家埃德蒙·伯克曾经这样说:“一定量的权力,必然以某种名义存在于社团中,存在于一些人的手中。”历史像人们昭示,权力固然可以形成影响力,但运用权力却需要相当的技巧。越是高明的领导者,越愿意授权于下级,特别是对于远离指挥中心,独当一面的负责人,则更应该通过授权这一手段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立负责作用。同时,作为领导者要注意的是,授权不是交权,更不是大权旁落。什么时候授,授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收回等等,都有许多学问,同样,也应当引起重视。
权力具有双重性,是一柄双刃剑,莎士比亚有句谚语:“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子可以拉着它的鼻子走.”授权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慎重行事。因为受权者选不好,不仅难以出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为领导者添麻烦,如中国过去为了搞活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大量的权利给下放到地方,出现了“中央向地方政府放权以搞活经济”与“地方官员权力过大导致腐败”的矛盾,导致各地腐败案件大量增加,陷入了“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的恶性循环中;再如诸葛亮授权马谡即为明证。选好受权者,是授权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的一环。
究竟何种比例最理想,没有统一的公式。但通常的是,在危机和动荡时期,管理者要掌握更多的权力,在稳定发展的时期,则尽可能放权。权力集中也好,放权也好,都以实现高效管理、实现发展目标为标准。需要指出的是,随意或心血来潮的放权,等于放纵,将导致组织松懈,乃至一盘散沙,一事无成。
老子告诫说:“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天下权力是神圣的东西,不可强行,不可垄断,逞强要失败,垄断会全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