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政府、穷百姓”与“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对立的


“富政府”与“穷百姓”随笔(下)

    从“为人民服务”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始终离不开一个“民”字。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再强调要求:“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中央领导同志也经常身体力行走贫困“亲戚”,带头关心民众疾苦;但“富政府”与“穷百姓”的怪现象却还是出现在我们老百姓的身边。

    我们现在的政府不仅县一级全部是小车上班,连乡镇一级也是小车上班了;所以我们有很多村官上班骑自行车还特别难堪,因为他们内心世界里也早就有了换小车的想法;只是因为相当多的村官还真没有达到这个程度,所以村官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的敛财手段也达到了空前;如土地出让金全部归村里所有,就连农民的青苗费也要提成。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两句话,八个字;一种含义,然而我们的各级政府却有不同的理解。原来,我们官员心中也有“公”:办公大楼建高档一点,是为了政府形象;超编配备干部是为了加强工作力量,即使招了几个干部子弟;也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嘛。至于吃喝,那是公务接待;招商引资的需要。至于我们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他们也是“民”的一分子。而如果我们是“立党为百姓,执政为百姓”,我们当然就会关心一般百姓的生活疾苦了;也会利用自己掌握的行政资源,致力于追求老百姓的生活提高和福利改善。现在我们讲求干部的待遇、公务员的福利,那为的也是“民”的利益;没有这个“小民”的利益能有为‘大民’服务的利益吗。如此,这便是我们现实生活中“富政府、穷百姓”现象产生的根源。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两句话,八个字,一种含义,我们的领导干部千万不能将党的执政理念的大道理演化成一种小道理。“大公”与“小公”,“大民”与“小民”,字差一个,意别千里。为党尽责、为民尽职的人们当牢牢记住,不能让自己的行为错误地诠释了党的执政理念,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全党的信条蒙上羞辱。问题是我们的官员宁愿信仰蒙上羞辱,也不愿意自己的办公室蒙上羞辱;我们的政府机关竟然有不少成了地方标致性建筑,你说这能不是一个政府全面富裕的社会吗。

  自古以来,‘富衙门’、‘富官员’和‘穷百姓’就是我们社会的主潮流。当我们进入市场经济后,我们的政府机关也把自己的办公大楼建成最豪华的建筑当成大事;结果我们出现了‘再穷不能穷政府’的理念,自然引发最让人羡慕的职业依然是当官。当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把政府机关造成天安门和美国白宫一样的时候,我们自然哑口无言了;因为这些‘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官员,还会管那些贫穷的老百姓吗。

  我们不是一味地反对政府机关应当漂亮一些、官员们舒服一些,毕竟机关和官员的形象代表着政府形象、代表着国家形象;但是必须摆正老百姓和政府机关及官员谁先舒服的问题。如果老百姓都富裕了,政府机关漂亮一些、官员舒服一些那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我国很多老百姓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在农村和城市里这还是很大的一个群体。在这种国情下,如果让豪华政府机关和贫穷老百姓共存;甚至用扶贫资金建造豪华政府机关、购买豪华“坐骑”,能加快老百姓的脱贫致富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吗。

    应该说在社会进程中,政府富百姓富是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但当社会是一个渐进过程的时候,很难同步富裕;这就有一个谁先富裕的问题。由于我们社会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结果我们的官员把自己列为成这‘一部分人’;于是家里富了还不算,政府也要富;家里豪华了还不甘心,自己的衙门也要豪华。当把自己的衙门建成天安门或美国白宫一样的时候,我们的官员们就可以坐高级小车到处介绍经验了;这是何等的成就感啦。

    相对于政府与百姓,无论是穷与富;它都是一个悖论。政府富百姓穷,这是在滥用纳税人血汗钱的行为;也是在故意歪曲“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理念,同时还是人民憎恨的政府的行为。而政府穷百姓富,虽也是悖论;但却是令人欣喜的悖论,因为它与我们党的宗旨相一致。因为只有想着老百姓的政府,才是人民满意的政府;对这样的政府,老百姓才是寄予希望。“只要农民富了,政府穷点没啥”。这应该是我们政府官员应具有的价值观,可惜的是具有这样价值观的政府不并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期望更多的地方政府及官员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考试中,交上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