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的力量


  0.26秒目睹之怪现状
  在GOOGLE输入“广告 抄袭”两个关键词,一点回车键,用时0.26 秒,搜索结果:2000000个相关网页。2000000,只是一个表面化的数字,这个数字背后,有多少平面影视甚至策划营销的同行们,还在乐抄不疲?
  
  看一看内容,很多关注广告行业的,或者业内人士在那里相互揭短,或是一些看不过眼的知情人士,在那里作痛心疾首状。而这其中,骂抄袭现象骂得最凶、最头头是道,骂得入髀入理的该是些个什么人?
  还不是做广告的!甚至本身就是一线创作人员,不然怎么能骂得如此知根知底,骂得引经据典,旁征博引?
  
  对于铺天盖地的广告,老百姓大不了一个字:烦!然后连评论都懒得下,直接把发言权交给遥控器了。
  
  有点意思吧?似乎是窝里哄,自己在骂自己!
  面对如此怪现状,诸位同仁都做何感想?
  
  如是我说
  
  有人会说:“客户素质决定创意的素质。真正有眼光、有判断力、有魄力、理性而成熟的客户群,才能放任创意之火成燎原之势,才能培养出成熟而理性的广告公司,一群不知所谓的客户,注定会造就一群不知所谓的广告公司。”
  
  听起来冠冕堂皇,要我看,未必如此。
  抄来的东西卖得出去,自己辛辛苦苦弄出来的却没人待见,然后就在那里吱哇乱叫,说什么客户有眼不识金镶玉,糟蹋了好东西。可你抄来的大都算是“好东西”吧?凭为什么客户就认可呢了?
  
  承认自己的创意能力不够先!
  然后再检讨自己的卖稿能力!
  
  先别急着跟我急,咱也溯本清源一小下,好好掰扯掰扯。
  中国广告营销界讲究“策划”,而国外讲究“研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窃以为,这两种大相径庭的传统,大概就是造成如此现状的根源所在。(当然,如果再扯得远一点,长久以来中国自然科学发展的滞后于西方世界的事实,说不定更接近事因的本源。为了防止我自己先发蒙,咱就从近的说起。)
  
   “策划”,是从上往下的。我先下死力做一桌子菜,接着下死力宣传这菜如何好吃,引诱一批人先来尝试——注意,有些“知名”品牌做到此就为止了,人家靠的就是广大消费者的尝试,压根对重复购买就没抱什么希望,自己的东西怎么样它心里清楚啊。人家说了:中国这么大,每个人尝试一次,我就发了!过了一阵子,实在不行,撑不住了,投诉的忒多,成,咱不搞这个了,咱再“策划”一个新产品新牌子,接着玩!
  
  这桌子菜你不爱吃?咱换样啊,再起个稀奇古怪的名字,引人注目,注意力经济么。比如菜名叫个“处女第一夜”之类的,吆喝着端上来。还不爱吃?那咱接着鼓捣,鼓捣到你爱吃为止!赶上运气好的,消费者一开始不太习惯,时间长了竟然慢慢适应了,还真习惯了这个味儿了。他也就大言不惭、堂而皇之地开吹了——瞧瞧,瞧瞧咱这手艺!
  
  国外的不一样了,他先研究不同消费者的口味、饮食习惯,不断地研究研究再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深刻了解消费者,然后根据研究结果,研发推出产品。他们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清楚各种消费形态,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库,同时也形成了相当完善的研究体系、研究方法。而最重要的,这种研究的习惯,让他们始终抱有一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理性态度,以及建立在这种理性的、思辨态度之上的自信,而不是倚靠一些感性的推测、判断,作出结论。有了理性的主心骨,再玩起创意来,玩起表现手法来,自然如鱼得水挥洒自如得心应手。他们懂得如何在策略允许的范围内玩出千奇百怪的花招,他们知道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跳出最疯狂的舞蹈,做出最出位最出彩的动作!
  
  缺乏这种主心骨的中国大部分广告人,没有这种底气。因为在硬件上、在做事的技巧上、观念上,确实还不具备这种能力,也缺乏这种“变态”的理性意识。
  
  国际化的口号不是喊着玩的,化什么?如果化到最后生搬硬套生吞活剥,食洋不化,甚至抄袭剽窃,那还化个屁!早晚化石!
  
  据说宝洁旗下的那几个洗发水品牌在牌广告时,广告中女孩子的头发该是多长,怎么个甩法,从什么角度拍摄等等很多细节,都是在研究之后板上钉钉敲定了的,导演在这些问题上只有执行的义务而没有发言权发挥权。而作出各种限定结论的背后,又是一套完善的标准操作体系,有着完善的论据支持。
  
  正是因为这样,再加上完美的后期执行,那作品看起来,才如此出类拔萃,所以连总被我们广告人骂没有眼光的客户大爷们,眼光、品味、判断力也在刹那间复苏,——就是这个味儿!拍!可这拍板的背后,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潜台词在?——奶奶的,你们这帮总爱骂老子时农民的龟孙子们,老子知道这是你们抄的,可老子也知道,你们自己做,永远也做不出这样儿的东西来!既然抄了别人别人也拿咱没办法,老子就用了!不用白不用!
  
  生意?创意?
  左右权衡之后,我们便乖乖放下色厉内荏的狷傲,抄之而后快。
  
  有广告前辈曾雄纠纠气囊囊喊出——没有好创意就去死吧!
  或许应该顺应时势改改了——没有好创意就去抄吧!

  “抄”之三重境界   第一重: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拿到案子,茫茫然不知如何下手,只好做登高望远状,眼神空洞无物,问起来,答曰:思考中……
  
  第二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烟屁股一堆,人屁股比烟屁股还烫,坐立不安,眼睛再也不是空洞无物,而是布满血丝挂满眼屎,喝咖啡喝得撒尿一股鸟窝味儿,整天喊着减肥无望的水桶身材一夜之间骤然缩水——可的大创意就是TMD不见出来!
  
  第三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没思路没思路……看看广告碟翻翻广告书吧……我看看看我翻翻翻……哇靠!这这这这这不就是我想要的传说中的那个“背硌挨地哦(BIGIDEA)”么?嗯……年代比较久远了,还是爪哇国的,估计国内观众见过的机会绝对不大……法律上呢,追究不了……就这个了……看画说话,故事梗概先扒下来,场景略改一下,便于操作,人物形象么……调整一下,“本土化”一点……音乐?原来的就不错,再找也麻烦……文案,小问题……
  于是乎,一个“大创意”产生了。
  
  抄袭?靠,老百姓看的,谁知道我是抄的?自己人知道怕个球!他们还不是一样,抄得比我还甚。客户?客户也不一定知道啊,即便发现客户知道也没关系啊,晓以利害,服之以理,动之以情,客户还是很通情达理滴。好办好办。
  
  如此这般,渐至“借鉴”都嫌累,嫌不直接,拿来主义之风遂大盛。
  “拿来主义”大行其道,无能的力量遂所向披靡。
  
  当然,仍然会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坚持原创精神,殚精竭虑,费尽心智,坚守“专业、原创”的防线,屡败屡战。他们不为周遭的喧嚣所动,即便是发现自己的思路和点子与前人巧合,业认作莫大耻辱,赶紧束之高阁,秘不示人,连“不知者不怪”的借口都不屑引用,遑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推诿之词。
  
  或许,他们才是中国广告人,尤其是广告创意人真正的脊梁。
  
  可惜,这样一群人,大概很少是以一个团队的形式存在,而大多以个人的身份在喧嚣的夹缝中尴尬抗争,可能还因为固执的坚持而饱受非议,屡遭打击,未免“火烧中有种孤独的冷”。
没有话语权,就没有决策权,没有决策权,就没有执行权。而这些人,大都应该是没有太多话语权的普通创意人员。因为有话语权也能做决策的,在没有到客户那里之前,创意总监的作用最大。可广告公司如果是总监自己的,为了生意,难免不会影响他对原创精神的坚持,要生存,要发展,乖乖龙个冬,和钱较什么劲儿?公司不是自己的,更没话说,跟谁较劲?跟谁较劲?想不想干了?
  
  
  如此说来,那真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啊,那有没有啥招儿整饬一下改变一下啊,总不能光痛快痛快嘴吧?
  不知道,反正我没招儿。
  
  一群野马狂奔起来,你夹当中间儿,你有啥招儿?撒丫子跟着跑吧!幸运点儿的你可以抓住根马尾巴借借力,再幸运点儿你可能被一蹄子撂上马背,要不然,恨娘亲给咱少生了几条腿吧。
  
  可再野的马,总有停下来的时候吧?
  让我们一边抄一边慢慢等吧。
  
  后记
  
  有同事问我,如果你抄了一条广告,还腆着脸送到叉叉广告节,还获了奖,你敢不敢去领?
  我说怎么不敢,我敢!一定要去领!获奖感言都张口就来,不带打草稿的:“这个,嗯,啊,感谢各位评委老师颁给我这个奖,这个奖不止是对我一个人的肯定(因为还有原作者),我的获奖充分证明了,经典就是经典!好东西一定不会被埋没,一定会一再得到肯定!在这里,我也想向我们的周星驰星爷、塔伦迪诺塔爷以及和我干着同样的事情但是运气没有我这么好的广大同行们致敬!谢谢大家!”
  
  星爷和塔爷的电影中,诸多“借鉴”而来的经典桥段,二位爷称之为向原创导演“致敬”,二位爷不愧都是功成名就江湖滚打多年的主儿,这说辞,绝!原来我那些可爱的同行们的做法,是一种“致敬”的方式!
  
   本篇标题为“无能的力量”,以此向崔健前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