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华立提出的三星侵犯其所拥有的GSM/CDMA双模手机专利侵权指控成立,三星赔偿华立人民币5000万元。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手机行业赔偿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
从2007年4月华立通信正式提出诉讼以来,这一案件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典型特点,持续时间长,取证困难,消耗人力、物力巨大。
那么华立为何首选三星作为诉讼对象呢?
对此,华立通信总裁葛晨的回答是:为支持国内手机兄弟企业的发展,共同推动民族通信产业进步,对双模手机生产企业如其主要股东为国内企业或自然人的,华立通信将无偿许可其使用相关专利;但对国外品牌或国外股东持股的企业生产双模手机,华立通信希望这些企业主动与华立通信联系,洽谈许可使用的细节问题,华立通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力。
一直以来,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我们国家和企业大多处于被动态势,国外政府也常常借此打压中国企业。此次华立通信起诉国外企业侵权,可为开创了国内企业从知识产权“被告”到“原告”的先河。谈到此次诉讼,华立通信总裁葛晨也是颇多感慨,他表示自2007年4月9号正式向三星提出诉讼以来,已经接到过很多的询问电话,很多人听到诉讼后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华立通信侵权而被三星告了?很多时候,我们已经习惯了做知识产权领域的弱势方,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教训面前,国家和企业真正认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并逐渐竖立起建立自有知识产权体系的决心。这已经是一个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