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
1、 各分公司所有经营收入原则上应全部转入总公司帐户,总公司根据分公司的要货计划进行抵扣,各分公司的支出项目由总公司另行安排。
2、 各分公司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支出预算明细(工资除外),并分上、下半月编制,未按时报送预算的,视同无支出,总公司将不予划款。
3、 各分公司支出预算由会计编制,经城市经理审核后,报送至总公司会计,总公司会计依照管理制度和费用标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执行总经理和董事长。
4、 费用预算应与销售收入挂钩,总公司根据各地区的经营情况制定销售费用率,分公司的费用支出不得超过销售费用率标准。
5、 分公司的预算经审批后,总公司将在每月1日和16日分两次从分公司上交的经营款项中划转。
6、 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未经总公司批准,不得互相挤占和挪用。
7、 预算内支出由分公司掌握使用,预算外支出需单独申报,由执行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 总公司依据各分公司经营状况分别制定库存限额,库存限额按成本价计算,未达到库存限额的,由总公司补充货源,超过库存限额的要货计划,原则上不予发货。
9、 为节约财务成本并便于操作,当经营款项每达到 元(具体由总公司协商制定)则必须转入总公司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