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起征点”PK税制改革


     据报道,2009年两会,与大多数人收入息息相关的个税话题热度不减。这其中,提高个税“起征点”(应是“扣除额”)仍是今年关注个税话题的“两会”代表委员的主流意见。有的说应调高,如,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大成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在提案中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块钱的水平”;有的说不应调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个税改革首先应考虑配套改革方案,而不是单调起征点。“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水平已经使近一半的工薪阶层不用缴纳所得税,现在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结果是富人得大益,中等收入得小益,低收入阶层不得益”。

    我认为,各个人说得都有一定道理,但,有时都有些片面。比如,为了避免“富人得大益,中等收入得小益,低收入阶层不得益”的情况发生,可以采取其他好的方法嘛!如果2000元的扣除额不调整,只调整一下相关政策:一家有几个无工作的,就可以扣除个无2000元,不就解决了吗?并且这样更符合“扣除生计费用”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