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1月19日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了【国办发[2009]3号文件《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这是今年以政府行为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大学生就业的国家级政策。下面我将国家发布的就业政策归纳如下:
该项政策中为大学生就业指出了8项举措:
第一项:号召大学生到社会基层单位工作。
第二项:号召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第三项:号召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大学生。
第四项: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第五项:强化大学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第六项: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第七项:强化对困难大学生的就业援助。
第八项:加强对大学生就业的领导工作。
国家就业政策中第一项至第四项为大学生指出就业途径,也就是大学生应当从这四个方面积极考虑就业问题。
国家就业政策中第五项至第八项是协助、帮助、服务、指导、援助和管理大学生就业的政策。
大学生应当正确理解这些政策,实际上前四项政策是直接为大学生就业搭建四条通路,在这四条通路中,前三条通路是大学生就业方面的,第四条通路是大学生创业方面的。后四项政策实质上是一种辅助政策,是解决如何帮助大学生就业问题的。
同时在每项政策中,国家制定了一些奖励、鼓励和优惠性质的具体政策和做法,这里就不在详细解释了,请大家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这些方面的解释。
【解读就业】国务院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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