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销售假药将追刑责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如果医疗机构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将被追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5月27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旨在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犯罪,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医疗机构占尽知识、信息的优势,两高司法解释对医疗机构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从严惩处理所应当。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