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法治网治论


人治法治网治

 

人治与法治是人们常谈和关注的问题,人类一直在追求着法治社会。纵使围绕人治与法治进行研究的法学文献堆积如山,至今仍不得要领,因为这些资料来源于生活表象而不是基于天赋人权,与天理人道或宇宙规律还有相当的距离。脱离物质能量观研究法治不会获得人权平等思想的突破。其根源是,法律由少数人所造,特别由人来执行,是武力权力财力(简称“三力”1)效应的表现,或者说只能为少数权势人服务。作为人性发散规律效应,法律的本质是人治,人类社会向法治进化是一种不可靠的幻想。虽然说立法者往往作茧自缚,会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但事实是刑不上大夫,如当法律制裁贪污渎职的当权者时,如果法律判处超过当事人的脸面信誉时,当事人就会联系“三力”者中的关键人物,要求放弃法律的权威性而令司法者破茧违法,因为有能力立法就有能力破法。法律从来都是摆设,是权术辅助工具,当今法院成了制造冤假错案的地方已是不争的事实。故而,即使独裁者愿意放弃既得利益做一个开明君主,推进法治,也不能完全保护人权平等。

局限于法治与人治之间作学问其实是个虚假课题。分析人类变革的原动力,从宏观角度思考人治法治问题就会发现:人权平等人人自由、社会运行简洁高效、抛弃人管人的制度等才是我们追求法治的本质。人治不能转变到法治,就在于以武力权力财力为凭据的强势强权存在;在于政府借助监管功能承载着以“三力”治人的功能,也就是不能消除人管人的人治机制;在于人与人相处需要大度包容,人之不相容特性导致的矛盾也不是法治能解决的。基于此三方面,我们应设计一个人与人之间少接触多交往的平台,关键是减少磨擦机会。这就要借助英特网建设一个联结产、消的物流平台,即用TMSThe Net of Total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替代政府功能,就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权平等;同时要从现有法律文库中归纳出符合天赋人权又极其简单的法律框架、文本;再将简化后的法律文件软件化,安装到TMS网上实现社会管理自动化,就能得到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产消双方不见面却能充分交流、没有人管人的平台。暂且称之为网治装置。

人治-法治-网治三阶段中,网治是高级境界,网治是超共产社会的基础,而物流[2]是网治的前身。总之,网治是人治时代的物流网发展到TMS网时代的高级境界。网治将人文经管知识同科技生产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了,即TMS网是文理不分的,是基于科技高度发达和产、消实现技术高度发展的标志性装置,网治的实现也就是类共产理想的初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