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军的“傲”
龚明德
其实,这个题目想写“萧军的傲气”。但是“傲气”这个本不带贬意的词,早已经成了贬义词,俗语中就有“人不可以没有傲骨,却不能有傲气”。汉语虽然古老,但有不少词句的意思一直是含混而没有稳定内容的,这个“傲气”就是一例。
我把“傲气”视作褒意词,“气”就是气概、傲气就是让人一见就有一种强大雄厚之力感的气质,与委琐、吞吞吐吐等绝然相反。
弄文字工作的人,无论大腕还是无名之辈都有一个必须直面的“稿酬”问题。至少近二三十年的中国大陆,在稿酬方面,几乎所有暂时还没有牢固占领市场且具备稳定盈利前景的文化工作者,都有过极难堪的时候。自己花钱发表文章和出版著述,在文字写作“界”中也已成司空见惯的现象。
民国时代的中国大陆,文化人尚未被大面积地洗脑,所以他们言行上的傲气乃至灵魂中的傲骨大都是没有消失的。
刚花巨资从北京邮购了一套《胡风主编期刊汇辑》,在五卷合订本的第三大本最末一页读到了萧军一九四〇年年初在我寓居的这座天府之都的成都写出并公开登载的一则《萧军启事》,这“启事”用没有傲气的人的词汇来讲,其实该称《萧军求请出版家赐助印书》。
原来呀,萧军自己积存了好几部尚未公开出版和准备重印的书稿,有十八万字的游记《侧面》、有十七万字的杂体文章《四地文集》、有两万行的叙事诗《乌苏里江的西岸》,还有一部多卷本尚未写毕的四十五万字的长篇小说《第三代》。萧军想把“现有文艺作品”和想再版的作品一并“招标出版”,他提出的“条件”有两个:“一,凡真正以从事文化事业为目的的书店或个人,均可录印;二,版税最低额为百分之二十,……”如果一旦“双方条件合适,本人已出作品或新作,均可托其出版”,这就是长期合作了。
看一看,这个“招标出版”的《萧军启事》是不是充满了毫无求请奴气的傲呢?不说别的,单就版税最低额为百分之二十、发表费另计一条,就是让这二三十年的被“市场”弄得焦头烂额的中国大陆著作者们望尘莫及的。别说“最低额百分之二十,发表费另计”,恐怕当今的写作者除了个别的幸运儿之外,连“最高版税百分之二十”也想都不敢想啊!
萧军提的“发表费另计”,得先明白当年的“书店”即如今统称“出版社”的操作出版事宜的单位,一般都办有一份或多份报刊,萧军的意思除稿酬版税百分之二十之外,如发表,还得另外拿稿费的。
查萧军的生平事迹,他是一九〇七年七月初出生的人,发布《萧军启事》这一年他三十三岁。三十岁刚出头的年轻人,有这些傲视的气概,或许可以用无畏或无知来解释,但用在萧军身上就不能这样了。
可以去逐一考查一下,《萧军启事》中提出要“招标”出版的这些作品,后来各自的下落是怎样的结果。就我有印象的《侧面》一九三八年在成都跋涉书店出版、《第三代》一九三七年在文化生活出版社印过头两部。但这是“招标”之前的事,“招标”之后到中国大陆的“民国”结束,还没见过萧军的这些要印的书有人“接标”。
这无关我们要谈说的话题,萧军这个“启事”所表露的文化人的“傲”是应该赞扬的。文化人至少可以用自己已经具有的文化本领来自信地生活在这个世间。
萧军的这种傲,不仅仅在三十三岁写《萧军启事》时具有,在他一九四〇年六月中旬到了延安,乃至在一九五〇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段,因为不服从一些与文艺不相干的行政强力驱使,他的这种傲气一直没有丢掉。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下旬在延安的萧军因为坚持自己的文艺主张,便被“延安当局”停止了供给救济粮。萧军并未低三下四地到处去求情,他自己主动领着全家跑到一处偏僻乡村,于第二年一开春就开荒种地自食其力,当了个老百姓,和当地老乡们一样自己开荒,自己种地,自己砍柴、挑水、煮饭……,一切自力更生地活下去,他甚至自己当“接产员”为自己的妻子接生。这由萧军自己接生的孩子,就是二女儿萧耘。
为什么叫“萧耘”呢?就是纪念这自耕自足的农民生活。
耕耘持家,在萧军看来,也是值得骄傲的。
龚明德
其实,这个题目想写“萧军的傲气”。但是“傲气”这个本不带贬意的词,早已经成了贬义词,俗语中就有“人不可以没有傲骨,却不能有傲气”。汉语虽然古老,但有不少词句的意思一直是含混而没有稳定内容的,这个“傲气”就是一例。
我把“傲气”视作褒意词,“气”就是气概、傲气就是让人一见就有一种强大雄厚之力感的气质,与委琐、吞吞吐吐等绝然相反。
弄文字工作的人,无论大腕还是无名之辈都有一个必须直面的“稿酬”问题。至少近二三十年的中国大陆,在稿酬方面,几乎所有暂时还没有牢固占领市场且具备稳定盈利前景的文化工作者,都有过极难堪的时候。自己花钱发表文章和出版著述,在文字写作“界”中也已成司空见惯的现象。
民国时代的中国大陆,文化人尚未被大面积地洗脑,所以他们言行上的傲气乃至灵魂中的傲骨大都是没有消失的。
刚花巨资从北京邮购了一套《胡风主编期刊汇辑》,在五卷合订本的第三大本最末一页读到了萧军一九四〇年年初在我寓居的这座天府之都的成都写出并公开登载的一则《萧军启事》,这“启事”用没有傲气的人的词汇来讲,其实该称《萧军求请出版家赐助印书》。
原来呀,萧军自己积存了好几部尚未公开出版和准备重印的书稿,有十八万字的游记《侧面》、有十七万字的杂体文章《四地文集》、有两万行的叙事诗《乌苏里江的西岸》,还有一部多卷本尚未写毕的四十五万字的长篇小说《第三代》。萧军想把“现有文艺作品”和想再版的作品一并“招标出版”,他提出的“条件”有两个:“一,凡真正以从事文化事业为目的的书店或个人,均可录印;二,版税最低额为百分之二十,……”如果一旦“双方条件合适,本人已出作品或新作,均可托其出版”,这就是长期合作了。
看一看,这个“招标出版”的《萧军启事》是不是充满了毫无求请奴气的傲呢?不说别的,单就版税最低额为百分之二十、发表费另计一条,就是让这二三十年的被“市场”弄得焦头烂额的中国大陆著作者们望尘莫及的。别说“最低额百分之二十,发表费另计”,恐怕当今的写作者除了个别的幸运儿之外,连“最高版税百分之二十”也想都不敢想啊!
萧军提的“发表费另计”,得先明白当年的“书店”即如今统称“出版社”的操作出版事宜的单位,一般都办有一份或多份报刊,萧军的意思除稿酬版税百分之二十之外,如发表,还得另外拿稿费的。
查萧军的生平事迹,他是一九〇七年七月初出生的人,发布《萧军启事》这一年他三十三岁。三十岁刚出头的年轻人,有这些傲视的气概,或许可以用无畏或无知来解释,但用在萧军身上就不能这样了。
可以去逐一考查一下,《萧军启事》中提出要“招标”出版的这些作品,后来各自的下落是怎样的结果。就我有印象的《侧面》一九三八年在成都跋涉书店出版、《第三代》一九三七年在文化生活出版社印过头两部。但这是“招标”之前的事,“招标”之后到中国大陆的“民国”结束,还没见过萧军的这些要印的书有人“接标”。
这无关我们要谈说的话题,萧军这个“启事”所表露的文化人的“傲”是应该赞扬的。文化人至少可以用自己已经具有的文化本领来自信地生活在这个世间。
萧军的这种傲,不仅仅在三十三岁写《萧军启事》时具有,在他一九四〇年六月中旬到了延安,乃至在一九五〇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段,因为不服从一些与文艺不相干的行政强力驱使,他的这种傲气一直没有丢掉。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下旬在延安的萧军因为坚持自己的文艺主张,便被“延安当局”停止了供给救济粮。萧军并未低三下四地到处去求情,他自己主动领着全家跑到一处偏僻乡村,于第二年一开春就开荒种地自食其力,当了个老百姓,和当地老乡们一样自己开荒,自己种地,自己砍柴、挑水、煮饭……,一切自力更生地活下去,他甚至自己当“接产员”为自己的妻子接生。这由萧军自己接生的孩子,就是二女儿萧耘。
为什么叫“萧耘”呢?就是纪念这自耕自足的农民生活。
耕耘持家,在萧军看来,也是值得骄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