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和谐城市试验区”标准(草案)说明


                    “世界和谐城市试验区”标准(草案)说明

               --中国首席专家徐景安2010年10月24日在

                   “世界和谐城市标准圆桌会议”发言

为实施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实现联合国人居署第四届城市论坛与秘书长潘基文共同倡导的“共建和谐城市”的战略计划,决定成立“世界和谐城市标准委员会”与挑选世界50个城市进行试验。今天召开世界和谐城市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和谐城市标准,并邀请城市领导参会。我受会议委托起草了标准草案,并就此作说明,供会议讨论。

2004年5月我在“你的选择与中国的未来”一书中写道:西方文化、西方文明创造了“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概念,推进了人类文明。中国文化、中国文明创造的“和谐”,将使人类文明进入新的阶段。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和平与发展,只有在“和谐”中实现。世界上的强权国家首先接受“和谐”的理念、实行“和谐”的政策,这个世界才能太平。同样,人类只有接受“和谐”的理念,实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和谐”,发展才能持续。

今天的会议非常有意义,就是为和谐城市试验制定标准。我起草的标准草案,分为六大部分:“收入水平”、“安全状况”、“ 社会保障”、 “环境保护”、“ 低碳生活”、“ 精神健康”,一共20个指标。

一是依据联合国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如消灭极端贫穷、降低儿童死亡率、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而提出的指标;二是依据我国实际情况与存在问题,提出“城乡居民收入比”、“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医疗卫生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万人工伤事故率”、“食品抽样合格率”;三是我国目前还未统计,但特别需要重视和关注民众的精神健康,列了两项指标,“年自杀死亡人数”、“年严重精神障碍人数。

“环境保护”、“ 低碳生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收入水平”、“安全状况”、“ 社会保障” 反映人与人的关系;“年自杀死亡人数”、“年严重精神障碍人数” 反映人与自我的关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国情不同,和谐城市的标准应该有所区别。发达国家在收入水平、城乡差别、社会保障方面做得比较好,应更多的关注“环境保护”、“ 低碳生活”。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多一些,这个标准草案主要是为中国城市制定的。建议国外和谐城市标准,另行制订。

建设和谐城市涉及的面很广,决不是这20个指标所能涵盖的,比如政治制度方面的问题就没有涉及,这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但不是这个项目所能解决的,要考虑可能与可行。

建设和谐城市的关键是改变价值理念和价值目标,政府要从发展为第一、GDP为目标的旧模式中解脱出来,以和谐为理念,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从而带动全社会的进步与转型。

 

 

世界和谐城市专家委员会中国专家

 

徐景安  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吴连生  原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周天勇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

刘尚希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博士导师

党国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

汪大海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博士导师

王小鲁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博士

韋  森  复旦大学経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国华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童  浩  中国国家健康战略指导委员委主席

张剑鸿  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秘书长

 

 

 


“世界和谐城市试验区”标准(草案)

收入水平

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

 

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

 

2009年低于人均年收入1196元贫困人数

 

安全状况

2009年万人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率

 

2009年儿童死亡率

 

2009年万人工伤事故率

 

2009年食品抽样合格率

 

社会保障

 

2009年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2009年医疗卫生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2009年农村基本养老覆盖率

 

2009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环境保护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009年能耗

2009年万元GDP能耗

 

 

2009年人均能耗

 

 

2009年用水量

 2009年万元GDP用水量

 

 

2009年人均用水量

 

 

 

年自杀死亡人数

 

 

年严重精神障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