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发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几点思考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天津,300191
内容提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大势所趋,天津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刻不容缓。因此,我市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制定发展规划,明确战略重点和实施路径;(二)要突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类约束,完善政策保障;(三)加强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创新载体;(四)推进项目驱动创新,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成长;(五)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先导专项基金,打造投融资服务平台;(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平台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七)着力培养和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强化人才支撑;(八)推进津京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与合作,促进区域产业协调;等等。
 

寻求下一轮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后危机时代我国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抓手。2010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这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成为我国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如何去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而是如何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规划好一个产业发展路线图。

“十一五”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培育壮大了八大优势支柱产业,经济结构正在发生质的变化。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因素,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截至2009年底,我市确定的55个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已累计完成总投资117.5亿元,研发经费投入18.2亿元,新兴科技产业化、重大创新产品研制和重大关键技术开发,出现了显著的创新驱动效应。特别是以航空航天、生物经济、创意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十二五”时期,我市需要更有竞争力的产业,更先进的产业,来支撑天津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坚持“扩大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做大做强”的方针,着力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着力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着力于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着力于新兴技术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一)制定发展规划,明确战略重点和实施路径。首先,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立足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按照“规划落实在功能区、规划带项目”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手笔、高起点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或《天津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明确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使其与国家整体战略、产业战略以至产业布局都能够较好协调,发挥协同效应。在编制我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根据我市现有基础,拟采取“与国家产业领域基本对应,按产业链分层次,分级响应”的方式:在产业领域方面,总体与国家提法一致,个别地方增加天津特色;分级响应按照“重点培育”和“加快培育”进行分级,体现不同的发展规模和建设时序;在产业链方面,将技术性质相同的归类合并,每个产业领域可有多条产业链。

(二)要突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类约束,完善政策保障。要认真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并对目前我市涉及现代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针对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制定、修改并完善文化创意、现代旅游、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等一批扶持政策,构建现代产业的政策体系,切实加强政策可操作性,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市直部门协调,减少管理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引爆”作用,加快制定包括财税、采购、投资、信贷、科技创新、资源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套、中介机构、国际合作等政策,各项政策措施之间互相配合和协调,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支撑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创新载体。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离不开创新载体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发展载体,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空间、资源、人力资本等方面的有效集中,是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首先,加快提升各类创新型园区的发展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多是从高新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以及各类产业园区内成长起来的,这些园区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摇篮”。因此,要充分发挥其在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支撑地方经济增长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步伐更快、创新型企业发展动力更强、创新集群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大,特别是把高新园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核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其次,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成就创新“新锐”群起态势。按照《天津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遵循有发展重点、有重大项目、有创新载体、有系统支撑的宗旨,大力建设产业链条长、资源循环利用、基础配套完备、集成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并积极培育基地拓展区,形成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强化国家基地的综合实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拓展效应,使之成为带动我市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第三,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凸显“发源地”功能。完善我市城市创新体系,系统推进技术创新、企业创新,促进城市创新和产业创新互动发展,使我市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发源地。

(四)推进项目驱动创新,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成长。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库,认真谋划、储备若干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强项目准入和淘汰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及时有效跟进。加强与中央企业、国家科技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津布局和落地。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在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中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专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引导和促进各种科技创新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和倾斜。对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与健康、信息网络、节能环保、物联网等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已选出的50个重点项目,集中力量,集聚政策,加快建设步伐,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规模、上水平。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按照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标准和条件,抓好若干个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使之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同时,以即将出台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推出“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先导专项”,要着力实施一批对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能迅速形成生产能力、有较大示范带动影响的项目,并认真谋划、储备一批前瞻性的并具有引领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项目。切实通过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思路落实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为“十二五”时期我市觅得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机奠定坚实基础。

(五)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先导专项基金,打造投融资服务平台。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的基础上,探索验收补助、捆绑资助、绩效补贴、见单补贴等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投入模式,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增长机制,研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支持产业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和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议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及我市的大型国有金融企业、大型工业企业,分领域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范围严格限制为战略性新产业领域,投资项目以大型、超大型项目为主,主要目标为攻克核心的、基础性、共性的技术,从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为实施高端跨越及加快成果转化,建议以即将出台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推出“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先导专项”,集中部署前瞻性的并具有引领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项目,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

(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平台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支持建设若干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一是以重点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建设以强化物联网、电子信息、风力发电、节能环保、航天航空等技术开发和以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鼓励骨干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尽快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三是进一步整合、重组和优化现有的大型仪器、科技文献、自然资源等平台科技资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基础条件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作用,依托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高新区、专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有效汇聚区域内各种创新要素,构建了一批支撑服务区域优势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区域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通过产业科技平台的建设,形成产学研相结合,多主体、多层次、开放互动和协调发展的自主创新体系。

(七)着力培养和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强化人才支撑。人才储备和合理的人才结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较高,必须利用我市教育资源的优势,加强对所需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是完善人才流动和使用机制。制定吸引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学者、专家向企业流动的优惠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在新兴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完善人才业绩考核等评价制度,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奖励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之间交叉任职或兼职。二是加大创新型人才和高级实用型人才培养。要尝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战略,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化视野、能够敏锐捕捉国际前沿技术动态、高度重视创新能力建设的中青年科学、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形成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科研团队和优秀企业家队伍,提高贯彻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执行力。三是应从整体战略布局出发,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领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出台特殊政策,加快领军型人才引进速度,鼓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以及列入“国家千人计划” 的海外高端人才等带项目、带技术来津创业,或直接参与市内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

(八)推进津京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与合作,促进区域产业协调。京津冀地区的“诸侯经济”一直被诟病,近几年来京津冀地区频频合作,区域合作逐渐从纸上落到实处。虽然京津冀地区在某些领域仍有利益之争、权力之争,但从长远看,合作是各层面、各领域的趋势,越早合作,越早受益。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天津市应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主动推进与京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与合作,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考虑到京津冀地区原有优势产业基础,天津与京冀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合作可在以下“八大产业”展开: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生物技术与健康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