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捣鼓了一本书,前两天终审下来了,不得了,给俺扣了一个为淫乱张目的帽子,列了七条罪状。。。只是没想到,真没想到,社会道德这么脆弱了已经。。。所以我就自己回家撞墙去了,本来还想做几个类似选题,目前有点儿杯弓蛇影。。。果然,我这点儿觉悟真的没法做出版,如果出版更多时候是体制的一块儿屁帘儿的话。。。
所以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政审的G点在哪儿。。。如果他们知道人民群众也是有G点的话;或者就是遇上哪个人晚上夫妻生活没过好,第二天不爽了,你就可能犯忌了。因为我觉得人无非就是吃吃喝喝睡睡,除此之外最好在看看书提升一下精神生活啥的。那一本书讲点儿吃喝睡觉的事儿为嘛不行。。。而且如果和谁睡觉这种困惑是大家的一部分,那或许就有必要不加掩饰的将这一部分表现出来。因为是这样的,大范围的隐私其实是个社会问题,你可以不承认,但是有人承认。而且不光要承认这是个性问题,还要承认这是个人性问题。否则奢谈人性管个屁用。
而且有些罪状我倒现在都还迷糊,比如书里有一段对郭敬明的采访,虽然我也不喜欢这厮,但也似乎没必要因为他涉嫌剽窃,就对其文字一概不予录入,没必要,真的没必要!再说人家都进作协了也出版社副主编了。。。
当然话又说回来,我也还得庆幸,要是没赶上解放,估计得把我这姑娘拉出去枪毙,现在好多了,至多就是“不应因其年轻而纵容,而要严肃监管,发现问题先教育,再犯则警告;若出现严重的低俗内容,引起了不良社会影响,则应坚决撤换,或下岗接受专项培训。。。”反正就是把我在作风有问题的路上踩死夯实。。。
对了,差点儿忘了说,我很敬佩这个终审的编辑,发自内心的,人家完全就是一活体绿坝,好像用关键词顺得我的稿子,涉黄部分一概屏蔽。那真是,火眼金金!
所以现在我只能继续等候发落,不过起码这张纸俺要收藏之!一是和大家奇文共欣赏,不开心的时候拿出来开心开心。。。二是万一万一这书得以出版的话,我就把这七宗罪拿来做腰封,真才叫腰封真疯了呢!三是我估摸这事儿能写进出版史做反面教材,河蟹还统一口径,极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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