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底下一座楼”,是群众对政府官员用车腐败的一种讽刺。公车私用是个老大难问题,车改多年来屡遭质疑。也许正是因为其牵涉面广,社会关系复杂而敏感,如何根治公车私用等腐败问题才成为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为根治公车腐败问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一些专家学者都在进行研究和积极探索,并出台了如“公车货币化”、用车补贴等改革举措,但收效甚微。但近些年来,不少的省市县如浙江、湖南永州、四川成都、黑龙江双鸭山、吉林靖宇等纷纷出台举措遏制公车腐败,如安徽阜阳市曾出台规定,国庆节期间封存了80%的公车。当地官员估算,封车7天,一辆车能节省油费245元左右,全市封存5000多辆车,可节约120多万元,这还不算司机的加班费和车辆维护费。从这条消息来看,“公车”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1984年以前,国家对公车控制较严。按照当时的规定,只有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才有资格配备专车,县团级以下的官员只能使用吉普车和自行车。1984年后,这项规定的取消让公车消费犹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据非正式统计,2004年中国官员用车耗费3000亿元,车辆消费占单位行政经费的90%左右。公务车使用中,公用仅占1/3,干部和司机私用的竟占2/3。公车不“公”的现象日益严重,不仅造成财政负担重、运行成本高、浪费严重、使用效率低下,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党政干部和政府的形象。究其缘由,就是官本位、特权思想在作崇,是公共权力被滥用的最重要表现,也是我们的某些领导及其“身边人”舍不得放弃既得利益的体现。因为对外,车子是身份和地位及权力的象征,对内,则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虽然国家出台了不少文件禁止公车私用,但这些“红头文件”一到手中掌握着具体实权的某些领导手里就成了一张废纸,必须提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以管理。
建议把公车使用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公共财政预算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将“红头文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将公车消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管理。可以参照美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所有花费财政资金的政府部门,都向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经该部门汇总后,上报给行政首脑,最后再递到立法部门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违反预算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立法和严格执法来真正构建起公车改革的长效机制。
建议制定“公车使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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