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烟花爆竹般的人生(2月4日)


作为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火药彰显了中国人的智慧,但火药并没有由于被装进枪膛或者炮筒并让中国变得强大,相反火药被用于表现和谐喜庆的符号而被广泛应用。

以前仅仅是作为驱邪除鬼等镇邪迷信之用,现在几乎有任何典礼演出,不管是重大场合还是被认为是重大场合都要大批量的使用,导致发生火灾的,身体受到伤害的,甚至致人性命的案例每年都有发生。

2011年的伊始,就不由得让人联想起历史事件。比较直观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天气,都在中国南方出现了大范围的冻雨,另一个是都由于燃放烟花而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大火。2009年是央视的一座楼,2011是沈阳的一座五星级的酒店。

虽然所遭受损失的程度不同,不是同一个量级里的,但至少都是在喜庆的氛围中增添了不和谐的音符。不知道年初在山东等地发生的旱灾,是否会像上次在广西云南等地出现的一样,会让人感觉同样的触目惊心。

 

虽然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不短,但至少在春节等重大的节假日以及重大的内政外交期间,是时刻注重和谐氛围的营造与表现的。作为京杭大运河的源头,这一点表现可以起到管窥全豹的意味。

在长安街延长线中运河东岸沿途的将近三公里的区域之内,每年都要有盛大的焰火。人们某些时候在天尚未完全黑下来之前,就迫不及待的自发地沿途排列好,燃放自行购买的烟花爆竹,很多年景都持续到元宵节之后。开车或者坐车从那条路走一个来回,甚至会有被众星捧月的荣耀感。在上一个恋爱期间,本人也曾经陪同恋人在春节之际到那里观赏,并一直认为是那段时间最为浪漫并值得回忆的场景之一。

虽然已经过去将近10年,却依然念念不忘。

 

别人的快乐往往能够感染你,你的快乐也往往能够带给别人。

当然,假如你把自己内心的喜怒哀乐深深地隐藏起来,是不会有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的。

 

每年看着家人们放鞭炮与焰火,总是让我想起了小的时候,把一挂鞭炮拆成单个的,这样虽然单调,每次只听到“噼噼”一声响,却也有许多的快乐。

如今,动辄千响甚至万响的鞭炮,爆豆一样地在五分钟之内全部炸完,或者一个几十响的烟花,半分钟之内就燃放完毕。但是瞬间的璀璨,带来了更加失落的寂寥。

还有小的时候把那些花炮“开膛破肚”之后,把里边的那些火药之类的东西放在一张纸上,或者连纸都没有的时候就放在地上,用一根火柴点燃,几个小朋友一起享受烟花的“盛宴”。

 

如今的人,越来越像是被装进烟花爆竹里的火药,不仅沾火儿就着,而且一旦被点着就不停歇地燃烧爆响。像骨牌或者是雪球一般逐个倒掉或者滚落下来,小到钱财,大到生命,就如此被浓缩在一起。在别人的宣泄中被释放。牺牲了自己,娱乐了别人。

小的时候,得到几个糖块就会开心得很,得到几个钢镚的压岁钱就可以更开心,如果爸爸妈妈能给自己添一件新衣服,就更是要在过年之后就把它放到箱子下边,舍不得穿了。

即使它经年之后,破烂得不成样子,都会拿去缝缝补补地进行保留下来。

即使已经失去了其实用价值,都要把它当成宝贝一样,舍不得扔舍不得丢。

现在的孝顺儿女子孙们,所能给与老人的,都是那些可以通过钱财买得过来的东西,即使是衣食住行的奢华都是老人不是很习惯接受的,即使接受都不是很开心的。

 

从历史的眼光看,当下的人大都比较奢华。

买来的衣服一次都不穿的人,买来的糖果食品扔掉的人,用更大的疲劳去解除相对比较小的疲劳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所有那些需求都是需要花钱去买来的。而为了赚到相应的钱,不得不舍弃团聚等天伦之乐,却不知,只有天伦之乐才是对精神上的最大慰籍。

当然,我们不能去指责任何一个试图以此表达孝心的儿女后代,那不是由单一某个人决定的,就如在移民潮、致富潮、城市化、国际化等等潮流之中,个人充其量仅仅是沧海中的一粟,肯定不能阻挡潮流的进程。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烟花爆竹般的人,带给别人娱乐,带给自己片刻的宣泄的同时,也让自己迅速地回归沉寂。

 

做烟花爆竹般的人,是可敬的,也是可悲的。

做个让人眼前一亮的人,至少会有一种牺牲精神,让自己的生活不再单调枯燥乏味,而且娱乐了大众,这一点让许多人的生活充满了价值呈现。

既然“小月月”这样的符号都登上了央视春晚的传播平台,那么还有什么是没有价值的?单纯这种牺牲精神,就足以值得我们发自内心的尊敬,在尊敬之余,难免会有几分悲哀。策划、导演与演员追求的是有多少笑点,追求的是能得到多少人的喜欢,让多少人在事后记住并形成流行语。

但可悲之处就在于其命运不能由其自主把握,如浮萍野草或者朝露一般。

 

人的终极目标究竟应该是什么?在牟利还是取名?是渐渐的被人遗忘还是原本就在别人的世界中留不下任何痕迹?

烟花爆竹般的人生虽然会得到暂时的喧嚣与喝彩,但至少不能称为成功的人生。

 

贾春宝

2011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