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研报越来越“娱乐化”


  监管部门对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的再次表态,引起了市场对于券商研报问题更进一步的关注。中国证监会表示,如果投资者在“石墨矿”事件中权益受到损害,建议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宝安的“石墨矿”、宁波联合的“锑矿”、双汇发展的“瘦肉精”以及东海证券陷入深国商的“晶岛门”等,背后的推手无不有券商研究人员的身影。中国宝安、宁波联合、深国商三家上市公司所发布的澄清公告表明,券商的研究报告存在水份与“杜撰”现象。试想,相关人员并没有深入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又如何能写出一份具有“深度”的调研报告?而在双汇发展的“瘦肉精”事件中,某些券商不负责任的鼓吹行为,到底是在为上市公司打气,还是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暗渡陈仓作铺垫?

  市场在发展,利益集团间的利益链条也越来越紧密。作为中介的券商,在利益链条中也常常起着“中介”的作用。新股要想高价发行,离不开券商这一“吹鼓手”;机构投资者要想在高位出货,券商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市场对于券商的质疑并非没有原因。当市场中的参与者变得唯利是图时,规章制度、原则性都不会构成任何障碍,而只有利益才是至高无上的。

  券商的研究报告,本是其对于市场、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后推出的成果。但显然,其所谓的研究报告,已经失去了真实性、客观性与独立性,更丧失了价值性。相反,券商研究报告的“娱乐化”现象却越来越严重。一方面,表现在取悦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或机构投资者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欺骗投资者的“请君入瓮”上。

  如果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证明湘财证券等四券商“娱乐化”了中国宝安“石墨矿”,那么其必将为之付出代价。如果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存在问题,利益受损投资者同样可以祭起维权的大旗。即使如此,四券商对于投资者的亏损亦难辞其咎。“价值明显低估”、“石墨烯打开巨大发展空间”、“石墨烯让股价飞”,看看标题就知道,券商研究报告多么具有煽动性与诱惑性,投资者不“中彩”才怪。

  今年开始施行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券商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而实际情况却是,券商研报中的“误导性信息”大有泛滥成灾之势。而券商研究报告“娱乐化”的结果,不仅使券商研报遭遇严重的信用危机,更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

  中国证监会的再次表态表明,券商研报问题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在券商研报信用逐渐丧失的背景下,即使是出于券商行业发展的需要,监管部门对于券商研报“娱乐化”的现象,也该出重手进行整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