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质量短板要靠多项制度补齐


     

保障房质量短板要靠多项制度补齐

 

    6家拥有特级、一级施工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在青海共同承建了总投资达8亿元的一处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但是,房子尚未竣工,“问题楼”却已成片出现。今年4月初,有未来的住户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政府有关部门干预下,所有在建工程停工。在随后展开的检查中发现,6家企业所建住宅中有21栋楼的个别楼层不同程度存在露筋、空洞、蜂窝、麻面、阳台栏板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部分楼层被要求拆除重建。

    保障房变成“楼脆脆”,这很让人感到纠结。在本轮史上最猛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被作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摆上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根据中央政府的安排,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基本上与商品房供应量“平起平坐”,大约能解决1亿人的住房问题。但是,如果这些保障房的质量不能保证,那么,它将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因此,“康川新城”问题的暴露,使我们能够在保障房大规模投建的初始阶段,对其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而不是等到问题积重以后再来弥补。

    保障房的性质,是政府运用其掌握的行政资源,向社会上的中低收入者作出的一种住房利益倾斜,因此,它与目前商品房市场普遍的市场化是有一定区别的,带有一种社会福利的性质。在住房从拿地直到最终销售的漫长过程中,要关联到多个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的多个环节,它们组成了一根复杂的“关联链条”,各有自己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利益诉求。在商品房市场中,这根“关联链条”中所有关联人都可以从商品房的房价中得到自己的利益,并最终形成商品房的价格。但是,在保障房中,由于其房价受到了严格的控制,需要这根“关联链条”中的所有关联人作出一定利益牺牲,政府的让利固然是义不容辞,开发商的利益同样会受到限制,这也正是造成我国保障房建设难以推动的一个根本原因,地方政府对土地供应态度消极,房地产开发商则以降低质量来扩张自我的利益,从而很容易造成对保障房业主的利益掠夺。

    由此可见,保障房的不完全的市场化,是它先天存在的一个短板,它在建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下降,有其经济上的原因,开发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以降低质量来降低房屋建造成本,从而保证其实现预期的利润。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政府重视这个短板的客观存在,并从制度上提供解决之道。一方面,政府应克制长期形成的在房地产市场上的利益冲动,落实保障房的建设资金,不能把建造保障房中必要的的利益牺牲全部转嫁到开发商头上。另一方面,政府要在保障房的建造过程中积极推行“阳光财政”,将政府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所有财政补贴全部公开化,也就是说把福利补贴补在明处,以此来杜绝保障房建造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和“转移支付”,让国家提供的福利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者身上。另外,还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对在保障房建造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开发商,要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保障房的建造过程中,必须引入业主的监督机制。由于保障房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计划配给的性质,因此保障房业主缺少与开发商进行市场博弈的现实条件。但是,只有住房的业主才会最关心自己居住房屋的质量,这次青海“康川新城”问题的暴露就是由业主首先发现的,它避免了房屋交付使用后才发现问题的更多麻烦。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必要的机制,赋予保障房业主足够的话语权,让他们全程跟踪监督保障房的建造,有条件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