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论语注》


  除去诉诸“心”和“理”这一宋人的特色外,程朱二位的解释,也是落脚於能与不能上。值得注意的是,二位极力分辨愚民之术和圣人设教之绝不相容,则是前人所未曾明言的。不过,这一分辨,固然洗刷了圣人愚民之冤,却难免有置圣人於不知其不可的愚蠢地位之嫌,读来倒是很有趣味的。

  及至近世,康有为、梁启超师弟对这一章的解释,另是一番情景。

  康有为的《论语注》里这样说:

  …… 孔子之欲明民,至矣。然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如以神道设教,则民以畏服;若明言鬼神无灵,大破迷信,则民无所忌惮,惟有纵欲作恶而已。故可使民重祭祀,而鬼神之有无生死,不必使人人知之。凡此皆至易明者。孔子曰:“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深忧长叹,欲人人明道。若不使民知,何须忧道不明,而痛叹之乎?愚民之术,乃老子之法,孔学所深恶者。圣人遍开万法,不能执一语以疑之。且《论语》、六经多古文窜乱,今文家无引之,或为刘歆倾孔子伪窜之言,当削附伪古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