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思考:改善收入分配应加征何种税?


 

 

两会思考:改善收入分配应加征何种税?

习明明

尽管两会已经闭幕,但是关于两会期间代表所提出的某些建议,笔者有些异议,想提些自己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例如,有人大代表提出“中国应该逐步降低个税,开征奢侈税,确保国家税收总量不断增加”,在下实在不敢苟同。因为这个提案语意含糊、逻辑混乱。为什么呢?

首先,“降低个税”到底是指降低所有人的个人所得税,还是降低低收入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呢?第一,如果“降低个税”是指降低所有人的个税,那么怎样确保国家税收总量不断增加?这位代表提出开征奢侈税,我们后面会解释,奢侈税的开征根本不可能弥补个税全面降低所带来的税收总量减少;第二,如果“降低个税”是特指降低低收入阶层的个人所得税,那为什么不直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呢?那不是表达得更准确一些;第三,要改善收入分配,仅凭提高个税起征点还不行,必须提高高收入入阶层(那20%掌握中国80%财富的群体)的个人所得税率,并且对高收入阶层的个人所得税率提高的幅度必须足以弥补提高个税起征额所带来的个税税收总量的减少。否则,这种政策对于改善收入分配而言,就毫无意义,最终只能是流于形式。因为税收总量的下降将影响财政支出,影响经济平稳运行,并且减少政府对贫困、偏远、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能力。

其次,“开征奢侈税,确保国家税收总量不断增加”,这个说法也存在逻辑混乱问题。第一,我国的商品消费税已经涵盖奢侈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等。不仅包括奢侈品,还包括一些具有负外部性的商品;第二,奢侈品是一种非常富有弹性的商品,这种商品的消费税主要是由生产者来承担的。过度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税,只会打击生产者的积极性,抬高奢侈品的价格。要知道中国的奢侈品价格相对于国际奢侈品而言,已经很高了。由于奢侈品的弹性非常大,最终奢侈品消费量的减少必然会超过价格上涨的幅度,导致整个奢侈品行业的萎靡,利润下降,产出降低,就业减少,最后影响到经济与社会稳定,税收收入也会下降。对奢侈品开征过高的消费税率,绝对不能弥补全面降低个税所带来的税收总量减少;第三,奢侈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高收入阶层,跟普通老百姓关系不大,应该鼓励高收入阶层消费奢侈品,这可以带动与奢侈品相关联的一般商品的需求量(联系效应),促进消费和就业,改善国民经济和收入分配。否则的话,难道要这些资本家都变成守财奴吗?他们的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本来就低,应该多鼓励他们消费;第四,与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税率相比,眼下更为紧迫的是减免生活必须品的税费,增加对农产品的补贴。因为生活必须品和农产品都是缺乏弹性的商品,这些商品的税费主要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并且对这些商品的支出占低收入群体日常支出的百分比接近百分之一百。显然,减免这些商品的税费,甚至给予补贴,可以直接控制和降低这些产品的价格,减少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必须品消费支出,从而使得他们可以增加对一般商品的消费,同时可以改善收入分配,并且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再次,必须声明的是,税收的结构调整对于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而言,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改善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必须大力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缩小国有垄断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职工工资差别;提高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比例,用以充实社保资金,实现全民医保和全民养老保险;强制上市公司分红(别玩什么配股、送股的数字游戏),连续两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给予特别处理警告“ST”,连续三年不分红给予退市警告“*ST”。正如清华大学李稻葵先生说的,别让股票投资都变成穷人对富人的“慈善捐款”。

最后,笔者人微言轻,所发表的观点当然不能上达天听。但好在我是一名经济学教师,还有一些“老实”的学生,能听我发些牢骚。正好藉此做为一个教学案例,教育我的学生,学好经济学对于当好人大代表而言,是多么重要!

2012315于蛟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