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财政部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 类产品(以下简称“四机一脑”)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基金征收标准7 元-13 元/台;同时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35 元-85 元/台。以上办法规定自2012 年7 月1 日起执行。
初步测算处理基金补贴年规模达12 亿元左右。截至2011 年底,我国“四机一脑“的社会保有量已达17.7 亿台,其中电视机约为5.2 亿台,电冰箱约为3 亿台,洗衣机约为3.2 亿台,空调器约为3.3 亿台,计算机约为3 亿台;而我国每年“四机一脑“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按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约80%的拆解处理率、综合平均补贴基金60 元/台测算,预计我国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补贴规模达12 亿元左右。按各省约2-4家具备回收处理资质企业统计,目前全国约有60 家拆解处理企业分享12 亿元/年的补贴基金。
处理利用装备供应商及兼具回收网络、处理规模及技术工艺等优势的领先企业,将直接重点受益,对于股民来说,建议关注占据回收处理核心产业链的优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