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确的“幸福观”校正人生追求
(7月27日发表《黄冈日报》东湖时评栏目)
万吉良
不同人有不同的幸福观。有人把结果当幸福,有人把过程当幸福。幸福是终极目的,有什么样的幸福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
生活中一大批道德模范的幸福观是:把做义工服务社区当幸福;把营造大家庭企业文化当幸福;把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当幸福;把热爱自己平凡的岗位当幸福;把孩子朗朗的读书声当幸福;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当幸福……。
在这些道德模范身上,我找到了他们幸福观的共同点:利他性。幸福就是用自己的笑容、爱心、财物、劳动、技术等,尽自己所能,使他人幸福,当他人得到幸福的同时,自己也会感受到幸福。
刘洋的幸福观也值得回味。刘洋作为中国首位飞向太空的女航天员,为了祖国的航天事业付出了很多努力。她说,两年来,她从来没有逛过街,也没有看过电影。面对记者,她说:“ 不少人问我,这种日子很辛苦吧,学习训练这么紧张,很累吧?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辛苦,反而觉得非常幸福,是一种被组织信任、被祖国需要的幸福”。
那生活中,为什么有的人会感到不幸福?主要原因是:
偏见产生不幸福,只看到自己的不幸,忽略了自己的幸福;
攀比产生不幸福,比职位、比房子、比财富…… 比来比去,人们的心里只剩下欲望,没有了幸福;
计较产生不幸福,如果你总算计着“我能从中得到什么”、“ 做这件事值不值得”,就没了幸福;
焦虑产生不幸福,购房、子女养育、家庭养老负担、职场晋升、人际关系等处于一种烦躁不安的焦虑状态,这也让人无法从心底感受到幸福。
幸福不是给别人看的,与别人怎样说无关,重要的是自己心中充满快乐的阳光,也就是说,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幸福不是索取,不是攀比,不是逃避,更不是占据物质财富的多少,而是付出和给予,这样你才能感知到自己生命的存在是有用的、有价值的,这样你就会幸福。
共产党人的幸福观首先应该体现在奉献上;其次应该体现在服务上;再次应该体现在奋斗上。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保持清正廉洁,自觉做到物质生活幸福与精神生活幸福相统一,奋斗与奉献相统一,个人幸福与人民幸福相统一。
让我们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大胆追求幸福,创造幸福,感受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