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译成“恩必爱”就不违法了吗?


  据媒体报道:最近,有百余名学者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联名举报,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收录了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涉嫌违法。他们说,这是汉字拉丁化百年以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

  虽然举报者阵容强大,所用的“联名举报”的形式以及码出的“违法”、“破坏”等重量级文字也十分唬人,但笔者还是对他们的意见表示不敢苟同。

  汉语,是一条历史长河。有研究表明:汉语生成于几百万年以前的远古时代,缓缓地流至今天,然后还要再流向明天。中国文字则是汉语长河中的一条支流,其出现要晚得多。如今被公认为汉字鼻祖的甲骨文,距今大约3000年上下。自远古以来,汉语言文字的长河,始终是一条有生命力的活的河流,缓缓地流淌着、变化着,沿途有无数的明流、暗流不断地融入,也有从天而降的雨水骤然加入,使这条历史长河不断地被丰富着、充实着……

  对于语言文字,我只是一个“傻瓜级”的使用者,讲不出很多的理论。但我注意到:汉语的文字表述,最初恐怕是属于王公贵族、统治阶级所独享的特权。2200多年前,秦始皇焚书坑儒、统一文字后,这种特权更得到了朝廷的特别保护。那时,文字化的古汉语应该与生活中的口语是不一致的,这样才会有优越感、尊贵感乃至神圣感。好像一直到宋朝乃至明朝年间,有了民间刊印的白话小说,语言文字才开始逐渐有了“同道合流”的可能,也使汉语文字有了降尊纡贵,回归民间的机会。“五四”以后的文字改革,则彻底改变了汉语的发展方向:现代汉语为使用、为普及而存在,而不再是为了显示某种特权。

  百年来现代汉语的发展,也是经历了很多次变化的。譬如早年在现代汉语初创时期,有不少日语中的汉字词汇回流中国,仅以z(zh)为声母的词汇为例,就有今天常用的“杂志”、“哲学”、“证券”、“政策”、“政治”、“植物”、“质量”、“资本”、“自然”、“自由”、“组织”等词。传说中,现代汉语70%以上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词汇都是从日语引进的。再说传统的汉语数词“一、二、三……十”以及百、千、万、亿,在民国年间还是普遍使用的。允许以阿拉伯数字取代汉语数词(更多的是用于百位数以上的“大数”),并与汉字词汇同处一文,应该是建国以后的事情了。至于西文,其实成为汉语词汇的也不少,多为音译,常见的有咖啡、沙发、沙龙、吉它等;也有意译加音译的,如冰淇淋、萨克斯管,等等。以上的历史回顾,说明现代汉语的一个特征,包容乃大,何况包容更能体现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信心

  《现代汉语词典》引入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不过是沿着上述理念和趋势继续前进而已。若按“百名学者”所说,引入外语词汇具有破坏力,那么就该把常用的日语汉字词汇一并举报,不能因为长得像就不追究其出身;若说引入西文字母违法,那么阿拉伯数字也应归入此例,既然都是老外面孔就该统统不得入籍。但事实上,要为维护汉语的纯正,取消日语汉字词汇或阿拉伯数字,恐怕都已经做不到,因为在使用者那里早已约定俗成,已然融入汉语语境之中。

  争议中,“NBA”被屡屡拉出来示众。实际上,“NBA”经过20多年与中国球迷浸淫一处,已经成为几亿人日常口语的一部分。当广播电视中主持人突然以“每只(美职)篮”取代“NBA”时,真是很长时间都不知所云。当然,按以往的习惯也可以音译,譬如译成叫“恩必爱”,不管“百名学者”是否别扭,反正我别扭(可能作为套套的商标更合适)。当年取音译的做法可能与中国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相关,于是滋生出“洋径浜”英语。在今天,认全26个字母的人应该是绝大多数。所以,将英文字母直接引入汉语,简单明了,应该也可以算是水到渠成或约定俗成的事。

  与“举报”相关的一句话引起我的特别关注,这就是:将《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视为“汉字拉丁化百年以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这个论点似乎透露了一种情绪,汉字拉丁化有令某些人不爽的嫌疑,因为有“最严重的破坏”,就还会有“较严重的”、“严重的”……也许,汉字拉丁化就一直被有些人视为无视中华民族的传统,推进“全盘西化”的一种表现。

  儿时上语文课,汉语拼音只是汉字教学的辅助手段。后来学电脑打字,发现用汉语拼音很容易上手。到今天,因为打字软件的改善,80后、90后全用“全拼”,会汉语拼音的几乎就不用学了。而汉语拼音作为一种“技术”,也再使用中更加熟练。这未必是汉字拉丁化最初的倡导者和设计者的初衷,但“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汉字拉丁化对电脑在中国的普及作出的贡献,恐怕也是一个不承认也不行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