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场与友谊


  

  作为消费者和向消费者出售货物和服务的人之间是否真的存在友谊?在消费者与厂商维持着高度的信任关系的市场中,消费者充分分享有关商品与服务的信息,如果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市场作为使顾客有效地花费其金钱的保护性机制的作用就消失了。卖主背信弃义,欺骗消费者,这对于双方都是有害的:卖主受到伤害因为他们丧失了顾客的信任,还要为此付出相关的诉讼费;买主受到伤害则以其经验看待未来的交易,因而认为类似的不诚实将是司空见惯的,彻底失去了对市场交易的信心和安全感。

  将友谊的属性整合到市场交易中,建立厂商-消费者之间良好的信任。在实际中,虽不可能按照“本质的”友谊,要求人无私地为他人谋福利,不过我们可以把生意关系视为“偶然的”友谊——买卖双方将物质利益作为各自追求的自私的“目标”而行事。在此过程中,如果卖主希望增进卖主在议价中的信任,他就应当试图削弱自己对买主的权力,尽量使信息分布对称。虽然厂商并不应过分依赖社会关系取胜,而因靠产品的优势来取得业绩,但在现今这个竞争激烈,更注重人性化需求的市场运行环境中,信任更是一座通向生意成功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