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如何向当地老百姓负责


        我们通常总是说,官员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然,最后是不是真的造福了一方,那得有当地的老百姓说了才能算数的。如果我们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的话,相信我们的很多官员最终是一定不可能通过这一检验的手段的(当然,其前提是,要让当地的老百姓真正的话语权,而非像现在某些地方所做的那样的秀场式的做法)。特别是那些登台的地方官员就绝对不可能过关的,因为造福当地百姓与贪污腐败两者之间是绝对水火不相容的,任何一个官员也是绝对不可能把这两者很好的融合在一起都弄得好的。

        地方经济的发展的确需要一定的债务支撑,问题是,这些债务是不真的用到了造福当地百姓的那些地方,是不是让当地百姓满意了?而不是为了官员的名和利而制造了一些不中用的面子工程与政绩工程,同时也要查一查,在制造这一面子与政绩的过程中,存在不存在着一些藏污纳垢的东西?那种高楼修好了,官员倒下了,甚至大楼还没有修好,官员就倒下了就太不正常了。

       向当地老百姓负责的前提是,当地的老百姓要有真正的对官员有约束力的话语权才行,而这需要我们有制度做保障才行。因此,当务之急恐怕还是应该先把制度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