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大陆的陈由豪靠什么暴富?


46日晚,福建彰州古雷半岛的腾龙芳烃PX厂区发生大爆炸,这是PX厂区自投产以来发生的第二次重大事故。

 

《南方周末》曾在201419日报道过这个引发争议的PX项目。报道称,在全国都对PX避之唯恐不及的时候,古雷PX却办得有声有色。为此,南方周末记者扮演“古雷岛上和PX工厂做邻居的岛民”,与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曾平西进行了对话。

 

在回答记者“古雷将来有发生这种爆炸的可能性吗”这个问题时,曾平西回答道:“肯定不会,因为古雷规划好了,将来输油管线就不经过居民区。”

 

记者再问,“万一爆炸,会波及我们吗?”曾平西再答:“不会。正式投产时所有的居民都搬迁到十几公里之外去了。而且中间还有一个一公里的绿化带,种大树。”

 

这个腾龙芳烃PX原选址于厦门,但在预落地时遭到了当地市民的强烈抵制。因担心其污染环境,20073月,105名政协委员建议项目迁址。200761日,市民集体上街散步抵制PX项目,厦门市政府最终宣布暂停工程。

 

经协调,该项目自2009年在漳州市古雷半岛再次启动。据当地媒体报道,从厦门撤出的PX项目在古雷半岛得到了福建省和漳州市领导的全力支持,这个高速建设的项目被誉为“古雷奇迹”。

 

“古雷奇迹”的缔造者是今年75岁的台湾通缉犯陈由豪,1998年,陈由豪拥有11亿美元财富,并跻身当年亚洲《财富》富豪榜第63名。可惜好景不长,2001年,陈由豪在台湾破产,留下高达600亿元新台币的债务远走美国,后潜逃大陆,此后再也没回过台湾。

 

2003年,因涉多起弊案,陈由豪被台湾通缉,名列“十大通缉要犯”第六,悬赏1000万新台币捉拿,通缉事由是:涉嫌掏空案、背信等罪名。对于被通缉,陈由豪始终坚称是遭台湾官方陷害。

 

在李登辉时代,陈由豪顺风顺水,也曾由宋楚瑜经手捐了一亿新台币给国民党。陈由豪也与连战及徐立德等人关系深厚。

 

民进党“执政”初期,陈由豪一度也颇受礼遇。但后来陈水扁获知在2000年台湾大选,陈由豪送给另外2位候选人每人1亿新台币选举“政治献金”,而陈水扁只从陈由豪口袋里拿到1000万元新台币。因此,陈水扁对陈由豪的“差别待遇”非常不满。

 

陈由豪与陈水扁本来颇有渊源。两人不仅是台南同乡,而且从台南一中到台大法律系,一直都是学长和学弟的关系。陈水扁刚当上律师时,陈由豪就特别聘请他为法律顾问,并且在陈水扁参加选举时予以金钱支持。

 

成为台湾的“通缉要犯”,并不影响陈由豪在大陆的事业发展,一个在台湾靠贿赂起家的商人,在大陆故技重演是必然的,这位熟稔潜规则的大佬游走在大陆政商界,深得政府官员的青睐!陈由豪在大陆究竟又与哪些政府官员建立了亲密关系?现在外界并不清楚。但陈由豪暴富,肯定离不开大陆人习以为常的政商交易。

 

早在1993年,陈由豪即出资5亿多在大陆建立了翔鹭石化,当时大型化纤产业都被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翔鹭是国内化纤行业大型外资企业的第一家。经过多年发展,陈由豪控制的翔鹭腾龙集团逐渐发展为以石化为主业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在翔鹭腾龙集团,陈由豪只是挂名“顾问”,但据媒体报道,在厦门和漳州一带,人所共知,他才是翔鹭腾龙集团真正老板。

 

2006年,翔鹭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腾龙芳烃计划投资108亿元人民币,在厦门建设PX项目,这个被称为厦门“有史以来最大工业项目”,原计划2008年投产,投产后每年的工业产值可达800亿元人民币。而在2006年,整个厦门市的GDP也才1162亿元。

 

因担心化工厂建成后危及健康,该项目遭到厦门市民的反对,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200761日,厦门更爆发了著名的“市民散步”事件。经历数次沟通,2007年底,厦门市政府宣布暂停工程。据称,在厦门方面向陈由豪转达省委决策时,陈“当场落泪”。

 

沉寂一年多后,该项目落户与厦门相隔近百公里的漳州古雷半岛。2009120日,翔鹭集团在古雷半岛的PXPTA两个项目,正式获得环保部批复。此次发生爆炸的,正是漳州古雷半岛的PX项目。对此,有台湾媒体称,陈由豪“污名留台湾,污染进大陆”。

 

陈由豪虽然不在台湾,其“影响力”却依然很大。2006年,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发起“倒扁”运动,民进党立委王世坚指控施明德接受陈由豪馈赠豪宅。2011115日施明德70岁生日,陈由豪的名字也出现在施明德生日筹备名单中。2004年台湾“大选”前夕和2006年“倒扁”之际,陈由豪在大陆两次举行记者会,指控陈水扁收取他的政治献金。

 

根据其司机黄世熹与前民进党立委沈富雄的说法,自1994年到2000年间,陈由豪曾提供政治献金给陈水扁,总金额高达3060万新台币。其中他两度到陈水扁家里,经沈富雄中介,由吴淑珍接受新台币600万现金。但陈水扁与吴淑珍否认此项指控。

 

根据台湾相关法律,陈由豪犯案时的背信罪法定追诉时效为10(2006年改为20),法官审酌案发、通缉、起诉等不同时点后,认定部分案件的追诉效期只到200911月。其余的部分,也将于20165月后失效。依据台湾法律,届时陈由豪将不必再负刑责。

 

2013年之前,台湾方面数次向大陆表示,希望遣返陈由豪。20134月,台法务部首次证实,陈由豪已持有大陆公民身份证。在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中,有“己方人民不遣返”规定,因此未获大陆同意。随即,台内政部表示注销陈由豪台湾户籍。

 

陈由豪加入大陆籍,意味着陈由豪已经把大陆视为事业中心。由于大陆不承认双重国籍,陈由豪显然也已放弃美国籍。事实上,美国近年在全球追税,放弃美国籍的台商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