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基于如下的事实: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宣布对数字货币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会议,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主持会议。会议肯定了数字货币在降低传统货币发行等方面的价值,并表示央行在探索发行数字货币。
一、基础思考:
货币的原始属性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发行货币的是为了交换的需要,虚拟世界货币更多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为了交换思想价值的需要,而不是实际衣食住行实体生活价值的需要, 基于互联网电子数字世界的无限可延伸性,记住由于虚拟世界是不受地域限制的,所以是虚拟无限发展的,现在的实体世界永远是虚拟世界的冰山一角,在虚拟世界里,会无限制的不断产生类似实体的虚拟国家制度,也就会产生类似国度一样的对应的虚拟货币需求,设想也用实体宏观世界的一套规章来发行中央级的虚拟货币,如何来保证去中心化和创新,但是,如果扼杀取缔或者收购现有的虚拟货币,那么如何来保证各个需求的个体产生的新的类似国度创新新货币新价值思维和世界的发展呢?
中国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创始人李林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的表达大大增强了数字货币行业信心。这是继2013年12月5日央行五部委发布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之后,第一次对数字货币表示明确的态度。
同一天,阿里金融宣布可能会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云服务平台。由红杉资本投资的中国最大 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表示一直在参与并推进数字货币的研究,2015年初便与五道口金融学院互联网金融实验室成立了数字资产研究课题。火币网 (www.huobi.com)创始人李林表示,相较于传统资产管理与支付体系,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不同在于它的资产发行、交易为自组织、去中心化,通过 技术而非中心机构解决了在虚拟经济体系中的信任问题。数字货币之所以能够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是核心。不仅在传统纸币发行 领域,在众筹、P2P、证券等传统金融领域,数字货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也将发挥巨大作用。
截止当天20点,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新闻发布之后半小时内,中国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比特币价格有轻微涨幅,上涨0.23%到2542一枚。
可见得出如下结论是不难的: 就投资和创业而言,围绕比特币体系开展各类创新的风险仍然存在,但远远小于进入比特币等主流数字货币的竞争币种领域,后者需要有非常强大的结构创意、理念升级模式翻新和技术飞跃,否则很难对抗业已形成的诸如比特币这样的庞大系统。
但是,比特币之外的创新空间仍是很大的。具体而言,在比特币等传统数字货币系统之外的高风险收益型的概念类核心创新机会包括:
一、二代币的研发;
二、有民族性支撑的争取国家资源发展模式;
三、跨币种的价值和功能转换渠道;
四、币种间的汇兑生成机制;
五、新的去中心平台交易模式;
六、对不同算法体系背后的更底层平台的去中心标准、规则和系统建设;
七、通过拓展商家和共同交易物架设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通用转换平台;
八、基于比特币兑换的核心升级币方案。
对于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前景基本上可以这样预测:
二、仅有的两种可能的发展思路方案和轨迹:
1:第一种方案:叫强制力推行方案:就是各国政府建立虚拟世界的中央银行,取缔其他所有非政府数字货币,都出台在虚拟世界的各国虚拟货币,满足虚拟世界的市场需求,而且是强制力推行,但是,如何定价?却是一个令各国政府头痛的事情,如果和实体世界同样去定价,那么虚拟世界的产值和实体世界的产值又如何无缝对接呢?而且如何与虚拟世界的其他货币对接呢?如果完全1:1对接,那么该国虚拟世界的一切就变成现实宏观世界的一个翻版而没有任何生气,而且到底如何规范虚拟世界的 虚拟货币呢?让人一筹莫展的是难道类似Q币、VAP积分、等等层出不穷的各种币和人民币虚拟货币兑换吗?价值如何换算呢?看来在虚拟世界无法统一,那么实际上,人民币的统一这一点已经在宏观世界实现了。如果在虚拟世界也用人民虚拟币统一,意味着虚拟不断产生世界的人民币将会快速吞没实体的人民币的价值链,这样的发行是否有点多余呢?因此这样的发行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甚至是负面价值,因为会阻碍新的虚拟世界个体和币种产生,阻碍虚拟世界的多样化发展,也是无法做到的,当然也束缚人们交换的行为的快速实现。
2、另外一种方案就是非强制力推行方案:
也就是中央虚拟银行发行实体国家的虚拟货币就只是诸多虚拟数字货币币种的一种,很显然,就目前而言这样的虚拟货币主要特性是由于与实体消费需求挂钩搅和在一起,那么各国来自实体中央的银行发行货币主要来源优势就是目前的公信力大些的,但是与公信力更大的优秀企业相比,类似中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每个在虚拟世界的个体采用央行虚拟货币是各自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显而易见,任何政府、各团体都不能保证大家都会自觉选择采用政府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
因此,无论从哪个方案看,即使是央行发行的虚拟货币,除了开始的虚拟信用大些之外,由于央行受到实体发展局限性,并且很难抑制自己的扩容冲动,不对虚拟货币发行的发展价值负责,没有经营者,所以逐渐丧失首发时候实体优势,而且不具备民间优秀企业发行虚拟货币的创新、个体数量无限可发展、自主自负盈亏等优势。
结论: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发行,即使各国政府都发行的数字货币都只能是一种延伸性的货币产品而不能保证是唯一性的货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