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服务链势头过热,是否该抛弃?——战略化未来经济“新规则”的敞口


 

 一、美国——“不能让中国制定规则”:缘何我们并不理解他们所担心的是什么?

 

1、中国的“互联网热”开始颤栗了:灵魂走在身体前面是常有的事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的“互联网热”开始颤栗了。因为,它不仅遭遇了德国新一波“工业4.0”革命,还遭遇了美国的"新硬件时代”来临,所以,战栗了!

   事实上,美国于2012年奥巴马提出“制造业回归”后,在接续的几年里收到了不错的成效。 一些数据继续使不少人进一步战栗。是否抛弃互联网软服务链技术与市场,掉头前行?不必。因为,中国政府可以对“制造业2025及供给侧改革”做出调整与应对。但是,中国的制造业的”智能化”不会一蹴而就。它一直处于国民经济主体地位,形成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拖累,但是要赶上去,没错,但是,如此庞大的国有制造业的历史包袱,谈何容易?它是需要时间,特别是存在体制机制中的诸多问题。

   那么,不赶上去怎么办?互联网服务链热过了头,难道还要让它“热”下去?不过,确实亦存在一个问题,互联网软服务链技术目前难以“智能化”改造生产并与经济生活普遍对接,而“智能化”改造还普遍存在阶段性的“断层”,难以形成牵引?

 为什么不?!关键是你如何让它“热”,怎么“热”,是在国内“热”还是在国外“热”;是“自己热身”,还是拉上多元关联性产业一起“热舞”,顺便把信息网络经济对接社会生活日常化与经济生活国际化的敞口,一起打通,并为此制定“规则”。因为,美国TPP、TTIP、TISA三大协议构架后,最大的得益,或是这个市场。

  没错!现在我们互联网服务虽然稍微“热高”了点。有时,中国人灵魂走得太快,身体落在了后面。这是常有的事,

 

2、工业“智能化”时代的“迂回”终会受到市场另一端规则化制约:新业态“敞口”刚刚打开,美国还未能及时完成中介规则的对接

我国互联网软服务链、技术方案与市场扩展流程及模式,是不需要掉头前行的。因为,在这方面,不管英国佬怎么说,德国人怎么做,都存在两点不可否认的事实:一是,它们的互联网服务与消费链,以及技术解决方案及市场扩展流程中的创新市场,没有非常强大,甚至很多方面远不如我们。还有非常大的空间需要开拓与覆盖,这是未来经济的一个战略“敞口”,至少可以打造平衡于德国的“工业4.0”或美国的“新硬件时代”的规则的另一端。我们为什么不介入?不把握互联网对接各国社会服务运行体系环节的战略性技术链、核心中介端口、人性化服务信息中心、整合不同服务模式与标准、分析性数据库,以及铺设对接规则?那么,在未来经济的新业态来临时,我们会主动抛弃了我们的优势与主动性介入战略。你应该明白,为何即使是影响美国全球战略的头号高人,亦对未来经济的这种新业态垂诞已久,我们没理由放弃;二是,社会经济生活日常化与国际化是以互联网服务链与社会生活体系的全方位对接,完成其新业态对社会经济秩序与结构的改造。它亦是以作为工业“智能化”对接社会生产与消费环节的前提性问题存在的,这是一种我们可以守望的“未来经济”新业态,它会打造一种新经济阶段的“新秩序”与“新结构”。所以,需要一种新规则与新轨迹的打造。

当前,在旧的经济框架下,我们“互联网服务链热”对于这种新业态的形成,并未发生“质”的跨越,如此,我们就此抛弃掉我们以优势领域积极参与或介入的国际技术经济与投资合作,包括:与欧洲国家的合作,或开拓各类性质国家在产业及生活对接的流程。那么,我们或真的会走弯路。我们需要致力于这种对接制造业“智能化”于社会体系之间的敞口——这新业态规则的打造,它亦是未来经济战略一端的扼口。

 

3、美国人担心,奥巴马说“不能让中国制定规则”:缘何我们对其担心什么并不清晰?

美国人虽然担心“不能让中国制定规则”,我们似乎还没有美国人这种战略意识。虽然我们有了很多框架合作,但我们的思维确实不能仅仅停留在广泛意义的合作与彼此互信的支持。

 如上两项决定了“工业4.0”抑或“新硬件时代”为标志的工业"智能化"未来的格局掌控,它包括对接生产与服务的社会经济生活日常化与经济生活国际化两个方面。但是,必须清楚地是,完善的互联网服务链技术及服务及其扩展,是整合这个“敞口”的战略核心,它是覆盖各个流程,使得市场规则化,并完成对接的一个中介规则。

当然,你不需要提出包括“工业4.0”抑或“新硬件时代”的新生产性供给具有决定论,供给决定消费历史已经近百年没出现过了。当然,我们亦不能认为它可以反过来做出理解,而简单的认为,它是消费放过来决定供给?事实上,当然不是!因为,从历史的汇总到未来经济的视角,科技与产业发展的空间规则是,它是规则决定供需的时代,供给与需求皆由规则打造!

 

从工业“智能化”回归新经济阶段本源性——新业态:新业态另一端规则打造,将是未来经济争夺敞口?

1、美国缘何热衷于各个战略期的框架规则:次次捷足先登,我们多时无知于其意图

 

第一,规则制定上:缘何美国次次捷足先登

什么规则呢?可能你还未能理解美国总统奥巴马所言:“不能让中国来制定规则”的真实内涵。事实上,在诸多科技与产业革命中的每个发展波段与周期,规则的事,我们什么都没做!当然,搭便车亦有好处,坏处是如果美国经济一萎靡,我们就会如印度软件产业,经济会很快被拖累。但是,美国人却很清醒自己在做什么。如,从技术革命到产业标准的每次波段,美国的战略就已经预设:不仅将新兴技术通过协议,于欧洲获得广泛应用,再扩展至新兴及发展中经济体,制造出一个新兴技术成长下的新轨迹,并通过世贸组织与多边协定给予新技术新产业一个产业成长环境与经济成长空间。美国科技与经济战略,最成功的关键是在适时的规则制定上,次次捷足先登。

如,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全球信息技术协议与信息高速公路的达成,全世界都搭了便车,但美国则赢得技术、赢得了全球市场,同时,它还掌控了从技术知识产权到产业投资,再到国际贸易以至交易与服务各环节的规则。

第二,美国于TPP、TTIP及TISA三大战略重心于TISA的未来新业态的得益:经济新业态刚刚打开“敞口”,新规则需在固有轨迹上勾画。

事实上,美国于TPP、TTIP及TISA三大战略结构彼此的配套,是为下一步主导的“新经济秩序”搭台。这在其协议谈判所打出的高端牌中不难理解。大的方面,众所周知,展示出的几大嗜好:一是巧谈标准、二是知识产权、三是技术服务与劳工...。

事实上,应该关注到:在全球“新经济秩序”博弈中,美国赢得规则的博弈,最终会通过TISA协议获得终极利益,这点,我们不可否认。但是,我们却一直未能合理定位其可能造成我国经济的被动性与严重性的根源在哪里?!。

因为只要三者完成,最终以美国主导的国际服务贸易谈判的TISA协议完成,一个针对未来几个年级新业态的新规则时代,即会初步勾画了不仅是传统视角的全球的经济贸易规则框架,它更为主要的是有关未来经济新业态的新规则框架。而我们一旦推出在信息及互联网等服务链及技术供给与市场扩展领域的发展与合作,无疑,我们是在退出优势,它是主动退出“新秩序”中新业态与新规则打造缴枪。

 

2、美国TISA谈判内容战略敞口显露明显:其图谋新规则,中国缘何“倾巢之力”绕道其后而随之,亦步亦趋?

 

第一,TISA目标源于信息技术扩张轨迹形成的社会经济新业态:协议涉及未来经济项

美国TISA谈判延续了WTO不畅所后,所涉及的四大领域,是一种加强弥补性的磋商,包括: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跨境数据流动、国有企业与未来服务。在具体谈判内容上,TISA主要适应了信息经济以来,所要求的服务业开放领域的规定。而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了信息与通信服务(ICT),金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与商务人员服务、运输及物流服务等(包括:海上运输及国内管制、空中运输服务、快递服务、能源服务等等领域)。

其主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包括:一是,成员国对服务部门的管制。亦即是开放服务市场,这是提供新业态有关生产与创新供给的开放服务市场前提;二是,跨境数据流动。这将无限的增加数字与电子服务的提供空间,亦称为其信息技术及其服务链拓展全球市场的一个必要前提。那么,经济生活日常化与国际化的内涵会被深度释放。而从这点看,据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评估,欧洲市场的社会生活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而信息技术服务链的对接技术,中介流程环节的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这个市场空间还没有真正释放。因为两端,即:一端是制造业‘智能化’,包括‘工业4.0’与'新硬件时代’;而另一端就是我们占据优势的互联网服务链及中介技术与商务扩展流程方式等.....。前者标准或继续延续欧美主要制定,或者我们可能参与或跟随,但是至少后者我们应该可以以主导者身份,制定一部分或一大部分标准;三是美国强烈要求成员国国企以商业模式运作;四是,未来服务。亦就是国际贸易谈判如何能解决,即使当前不存在,但是随着技术与创新的发展可能形成的服务。美国政府认为这些服务部门同样需要开放。那么,这部分实际就是我所谈的,未来经济新业态另一端的“敞口”,我们主导者身份制定规则的部分。

 

第二,历次知识经济学家所预判的经济业态:夸斯比特以美国内阁顶尖智囊早纳入经济战略之中

 

如上四点,可以看到,全球市场或者说各成员国市场,当前的情形是,在历次知识经济学家所预判的社会经济日常化与经济生活国际化的新业态形态并未形成,但是,已经走到了“敞口”阶段。而美国主导的TISA所围绕互联网信息服务交易消费及物流的市场与产业链及其市场,亦并未形成。它针对的则这块巨大的蛋糕。

曾于美国内阁巨册占据有重要地位的人物,知识经济学家与未来学家夸斯比特曾曾表述其战略性思想:新经济时代的经济生活日常化与国际化将成为新常态。而家庭、个人、中小微企业都会成为市场的主体,他们与大企业在终端地位等同。这种情形下所要求的社会新业态及社会生活日常化与国际化的信息化程度,虽然还未达到,但是却已经不远。但是,美国,技术轨迹推行并未如其预想的一样顺利,这无疑是一件麻烦事。不管是召回“制造业”,还是升级“新硬件时代”,虽然可以认为是针对于时下衰退的全球经济考量,但是,不如认为是于全球经济衰退中,延迟或拖延下踌躇中的技术轨迹。因为,TISA不达成,而各国国内的信息网络服务技术与商务模式的延伸,特别是与社会经济体系对接的流程与模式,在技术轨迹与标准上,将永远离开其对于技术与规则的控制权,那么,信息经济战略轨迹事实上则是偏废一偶,脱离开了预期。这与美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孤注一掷力保的“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制控权是背道而驰的。不过,对其感到最困难的问题是,TPP、TTIP、TISA三大体系能否起到弥补效果。即使起到一定效果,但是,我们在“一带一路”合作中,有能力主导未来经济新业态的另一端口“敞口”,那么,世界经济“新秩序”、“新规则”至少会另外书写一部分。

 

美国信息技术等一系列协议的拓展轨迹回顾:规则控制权如何打造既有的市场利得?

   第一,美国信息技术等一系列协议的拓展轨迹回顾

  事实上,美国曾于上世纪90年代在全球嵌入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协议时,即已开始掌控了这种技术的轨迹,而在繁荣发展的今天,服务领域新规则的诉求随之而来,作为焦点一直延续,是可以以合乎逻辑的方式理解其意图的。让我们回顾一下上世纪90年代美国如何运作互联网及信息技术这一新兴产业,将其纳入全球市场,为此而打造一系列规则做出的准备。

  我们对于上世界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一系列协议及其内容做下回顾,不难发现其于每次技术革命中的各个波段的战略主旨,以及基于规则制定方面所提出的要价内容,是一个清晰技术扩展满足商业扩展逻辑的战略性轨迹。如下是我于2002年合作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知识经济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见 崔日明 赵渤 著《知识经济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中所做的描述:

    

“鉴于信息技术对21世纪世界经济革命性的影响,美欧发达国家充分认识到,有必要首先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产业内的贸易自由化。美国首先提出签定信息技术协定,目的是消除全球信息技术产业的关税壁垒。它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1996年底,12月13日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理事会在新家坡通过了一项《关于信息技术产品贸易宣言》,它是世贸组织达成了便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一个国际协议《信息技术协议》,以后又称为《信息技术协定》(ITA)。当时有29个成员国或地区参加,在1997年3月26日41个代表在日内瓦签定了《信息技术协议》。至此,1997年3月增至47个成员,,决定到2000年以前降低到取消各项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总值约6000亿美元的信息技术产品可望实现自由贸易,这47个成员信息技术产品的贸易量占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总额的92、5%。据世贸组织统计,1998年全球信息技术产品总额就已经达到600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0、2%,已经超过汽车贸易量与农产品贸易量。它的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分四个阶段降低关税,到2000实现进口零关税;

其二,产品覆盖了六大类,主要涵盖电子产品和部分仪器仪表产品。

其三,《协议》适用于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但正式加入要经过谈判。参加者要提交执行时间表与产品范围清单。

 

第二,技术规则、市场控制权如何打造既有的市场利得?

   

  我于2002年合作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知识经济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中,对美国新兴技术产业通过一些协议为整合各国市场做如下的描述:

这个协议规定分四个阶段逐步等量消减关税,具体时间表为:1997年7月1日前将现有关税水平降低25%;1998年1月1日前将关税降低25%;1999年1月1日前关税再降25%;2000年1月1日前实现零关税。减税的产品涉及计算机硬软件、电信设备、科学仪器、半导体及其制造设备等200余种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对哥斯达黎加、印度尼西亚、印度韩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和泰国准许在某些产品的削价减上可以较为灵活。

取消关税、实现贸易自由化一直是发达国家努力追求的目标。克林顿政府曾发表声明: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信息产业对电子商务的作用,我们决不能够首先设立这种阻碍资源流动的人为壁垒。早在1996年12月11日由克林顿政府签署,并与19国政府参与起草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的“关税与税务”部分明确阐明了其意图。50多年来,世界各国一直在为降低关税谈判,因为更自由的贸易意味着更发达的经济与更富裕的人民。而国际信息交换的互联网是真正全球化的媒体,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商品和服务征收关税是毫无意义的。1997年12月欧盟与美国发表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与美国就全球电子商务指导原则立达成协议,承诺建立“无关税电子空间”(DUTY-FREE CYBERSPACE)。1999年2月,欧盟又提出建立一个旨在协调全球通讯,特别是电子商务国际宪章的提议。1998年4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表题为《新兴的数字经济》报告,呼吁尽快建立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和管制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1998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向WTO提交一份提案,旨在建立全球网络贸易的法律框架,对网络贸易实行零关税。

1998年5月17日至20日在日内瓦召开了为期3天的电子商务会议,达成至少在一年内对通过因特往销售的软件和货物免征关税的协议。该协议的达成将对永久性禁止征收电子商务免税产生推动作用。该协议禁止各国政府在1999年对通过因特网交易的货物征收关税,但耐用消费品的交易不包括在内,即:通过网上订购后,必须经过国境交付的产品。并约定了下次会议就此问题达成全面协议的计划,并交第三次部长会议进行讨论。为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垫定了基础。当时,虽然发达国家表示满意,但发展中国家与欧洲国家鉴于本国的国情,对这一协议仍保留意见”。

“美国不仅在国内积极活动,倡导电子商务与零关税政策,而且还在国际范围积极活动。1997年7月,由29个国家参加的欧洲部长级会议几乎所有的国家均对美国所主张的线上交易免征关税的方案表示赞同。日本通产省次官也表示了同样的立场,1998年5月18日,日本率先同美国签定了《全球电信商务框架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在《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为其创新科技赢得了全球市场的发展空间。所以,我们看到,信息产业全球营运环境要求的解除管制、开放市场与鼓励竞争成为21世纪各国与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为美国信息技术迅速获得全球市场发展确立了前提条件”。

 

 3、欧洲社会信息化发展程度刚刚接近“敞口”,市场空间巨大:以德国《数字化报告》为例

 

 第一,波士顿咨询公司关于德国社会数字化程度:市场空间巨大,刚刚接近新业态“敞口”

波士顿咨询公司为帮助德国企业了解自身的数字化发展程度, 20156月发布了《数字德国》报告,较为清晰的分析了德国数字化发展的情况,结论是:德国数字化信息化于社会服务流程的普及程度还存在很大的不足,那么,它需要德国政府继续在深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社会深化做出努力。这位信息化网络服务链的扩展提供了机遇。同时,亦预示未来经济新业态的“敞口”已经开始接近。

根据20156月发布的《数字德国》报告:德国社会数字化服务成熟度还不足。但是,数字化已经开始重塑了德国经济生活中的各个行业,潜移默化的改变了行业的规则。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13年“E密度“指数显示,德国在50个国家中排名第11位, 排在英国和日本之后,法国和西班牙之前, 大约有13%的贸易是在线上或移动设备上完成的,少于全球点上领先者英国的20%,但是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

行业内企业的数字化成都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数字化成熟度相当高,比如,阿迪达斯允许消费者通过其网站设置鞋的颜色和央视,定制个性化产品。部分消费品公司碍于自身与零售商的关系,正有限地采用网站,移动应用和社交软件等渠道与消费者进行交互。而其他大部分公司,尤其实体零售商只有基本网站。部分高端产品零售商的中心仍然在线下,线上只提供个人协助服务,但,随着电子商务在未来十年内的快速增长,高端产品零售商如果不将数字技术与自身业务整合,其市场份额将会衰退。

本行业在数字创新上的排名基本处于全球中游,现有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原因之一可能是德国现有市场参与者并不热衷于尝试新生事物。

数字化经济最大的影响力在于:一是在未来几年内消费者出点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造成巨大影响;二是,零售商和供应商正加速通过网络,手机和社交媒体渠道创建和加强滋生与消费者的触点,企业网站和移动应用将于移动端和。。

 第二, 德国社会数字化服务在流程角度对于新业态空间的影响:互联网信息化服务及技术与商业方案整合的战略环节

《数字德国》报告,通过数字化成熟度和数字化未来影响力量指标,对比了德国主要行业的发展水平,介绍了未来数字化在消费领域还存在四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消费者接口(CUSTOMER INTERFACE)。数字技术

能为企业提供新的消费者触发点,即企业与消费者互动的渠道,包括移动应用,自助服务门户及社交媒体。这些出点给予企业独立直接的链接消费者及潜在的消费者的渠道,通过这些渠道,企业能够推广产品和服务,加强与消费者的关联和消费者种程度,同时神话对消费者的了解。

   其次,创新(INNOVATION).数字化开启了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的大门。例如,部分大型汽车保险公司能够通过车载传感器提供基于实际驾驶习惯的保险,以更低价的保险费奖励和吸引优质司机。数字创新还能降低进入新市场甚至新行业的门槛。例如像苹果和谷歌这样的科技公司,已在自身设定标准的移动端技术中嵌入新支付系统,具有了枪战部分传统支付系统市场的潜力。

  再次,运营和流程(OPERATIONG AND  PROCESSES)。 通过精简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流动,企业可以减少响应时间,提高服务和消费者满意度,强化企业的市场地位。例如机器流程自动化能允许机器在需要与杜哦系统交互的情况下学习有规则的任务。这些技术释放了劳动力,并在应对营业额突变时易于扩展,同时高性能分析设备等技术能通过分析数据流来优化流程。

   最后,企业职能和IT平台(CORPERATE FUNCTIONS AND IT PLATFORMS)。数字化能帮助企业优化后台支持性流程、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比如部分橱窗企业提供企业IT平台的高级嵌入式服务。巧妙秒应用这些技术能够优化人力规划,提高与供应商交流的效率,辅助只是转移等。数字化流程也使得为异地子公司提供整合会计、人力、采购和其他流程的共享服务中心成为可能。

 

 

4、美国三大协议框架弥补或失之一线:需要一个新规则整合未来经济生活“新秩序”。

 

  当前,这种生活方式新业态在全球已经形成,但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一系列信息化协议很多内容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初期所达成的技术规则与贸易规则,并未能有效覆盖知识经济学家所寓言的“经济生活日常化与社会经济生活国际化”所带来的国内外交易得的暴涨,服务消费物流信息等等服务链各环节的深度繁荣,以及其所可能带来的生产供给的繁荣。特别是在社会经济生活日常化与国际化影响下,各国国内已经开始具有信息化服务及其技术密切连接起来的生产与供给的内在关联趋势,形成互相支撑与彼此改造的格局。它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环节深度对接。这是一个需要一个新技术,新服务链及中介技术,并能够以多方式整合相关产业发展的环节,它需要一个强大的技术优势、互联网服务链优势及方案优势,加以介入,整合供给需求的两端,流程各个环节,同时覆盖社会经济生活体系。

  由于WTO与TISA谈判并非顺利。所以,如何深度开发各国的信息化社会服务与互联网服务链所覆盖的市场?并为此制定规则?这确实是美国谈判中所提到的“未来可能的,未知服务”。

虽受到WTO谈判的搁置,美国继续TPP、TTIP、TISA加以弥补。但是,这时各国的信息化服务链,不管是技术还是模式乃至流程,都已经走得太远,超出了美国初期战略布局的预期所控制的范畴。事实上,作为并不依存于国际投资与交易的互联网服务链于国内范畴的深度发展,其即不存在统一的标准,以不存在技术轨迹上的限制。市场得益效应已经偏离预期的轨迹。它需要一个新规则,并影响未来各国参与经济生活国际化合作中的“新秩序”。

 

 

三、美国三大协议框架博弈下:中国,给你一个撬点,可否撬动地球,树立新规?

 

1、未来经济发展轨迹不会逆转:新业态进入敞口阶段

而从各国市场角度看,该领域的发展态势,已经不在旧的规则范围内。所以,虽然2015年的今天,美欧发达国家的创新与创业已经开始进入“新硬件时代”与“工业4.0”时代。但是,我们需要看到,它还是离不开互联网服务链及技术流程上的对接,并且新经济的深度发展,会继续以互联网服务链及解决技术方案等在各国社会生活国际化与经济生活日常化中起到作用。这是块很大的蛋糕,而且或成为影响未来世界经济新秩序中,处于战略环节的“中间规则”。这对于我国加强与各国在此领域的合作与开拓是个机遇。从发展前景上,“互联网”“信息化”“智能化”的轨迹不会逆转,经济生活国际化与社会经济生活日常化的空间很大,亦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2、战略化未来经济“新规敞口给你一个撬点,可否撬动地球,树立新规?

 

当前,虽然美国强力打造TPP、TTIP、TISA三大协议,协议框架形成对我国参与国际新规则下得益的博弈。但是,事情并没有想象的一样糟糕,亦并非没有头绪。因为时下的世界与区域经济创新驱动,已经进入了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阶段下的张力对冲阶段,旧框架下的科技创新体系并不会对这个新阶段形成牵制。而信息化、网络化及智能化在于不同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的国家的社会体系进入全面对接的“敞口”,偏离初期可以掌控的信息技术初期技术规则,呈现高低规则不均,分散发展的趋势。而在信息经济未尽时的发展中,不太可能有某项新的技术革命来替代这个阶段的发展,与新业态的来临。那么,这亦是美国下注三大战略框架协议所围绕主要盘点的主要利得所在,也是新业态磅礴远景的战略利益所在。那么,中国,给你一个撬点,可否撬动地球,树立新规?

 

                                      (出淤泥而有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