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生产方式下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


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工资所对应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是仅限于在国内流通的商品,如前所述,劳动力运用工资所购买的商品主要是由劳动力自己生产的商品[1],因此,只要这些商品在国内流通,劳动力就可以运用其所获得的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工资,购买满足其维持自身生存以及后续劳动力培养所需要的商品。从经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各国根据国际分工,进行有进有出的贸易,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方式,在不同的生产方式条件下,其补偿路径也各不相同。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出口为导向的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
在以出口为导向的对外贸易方式下,一国在对外贸易中将会出现较大的贸易顺差。理论上而言,在这种对外贸易方式下,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方式主要取决于各国对外出口的相对优势。具体言之,当一国以投资品为主要出口产品时,该国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主要来自于该国农业领域所生产的满足劳动力生存需要以及劳动力扶养下一代所需要的消费资料的支出。而劳动力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非农业产品,主要通过本国非农产业的生产来提供。在这种出口贸易方式下,一般而言,出口国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禀赋,农业生产率程度较高,工业产品体系比较齐全,工业产量较高,可以通过本国农业的生产,满足农业产业以及非农产业的出口需求。与此同时,该国非农业产业产量较大,除满足本国居民的非农产品需求之外,还可以通过出口的方式,供国外使用。当一国以消费品为主要出口产品时,理论上而言,只有出口国消费品生产产量能够满足本国居民需要的条件下,才能进行消费品的出口。根据这一理论假设,在这种出口贸易模式下,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也主要来自于本国消费品的供给。
(二)以进口为导向的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
理论上而言,一国在对外贸易中之所以能够大量进口相关产品,其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是进口国所发行的信用货币是国际信用货币,其可以通过发行国际信用货币的方式,从国外进口产品,以满足其国内投资和消费的需求。
二是进口国通过前期所获得的贸易盈余,从国外进口相应的产品,以满足本国投资和消费的需求。
三是进口国目前生产能力相对有限,其需要通过从国外进口相应产品的方式,来满足本国投资和消费的需要。
理论上而言,在不同的进口条件下,劳动力工资实物补偿的方式也各不相同,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通过本国信用货币作为国际信用货币进口商品的条件下,如果一国进口的商品是投资品,那么,本国劳动力工资所需要的实物补偿主要来自于国内;如果一国进口的商品是消费品,那么进口国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有一部分就来自于国外。
二是在通过前期贸易盈余进口相关产品的条件下,本国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方式在很大程度也取决于进口产品的类别,这里不再重述。
三是在进口国生产能力有限,主要通过从国外进口产品的方式来满足本国投资和消费需要的条件下,一般而言,在这种进口模式下,进口国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未来负债的方式,从国外进口相应的产品。具体言之,在这种进口模式下,如果进口国当期进口消费品,那么,与劳动力工资相对应的实物补偿,将有一部分来自于进口产品。当然,这种消费品的进口,在很大程度上不能起到扩大进口国未来生产能力的作用。因此,从长远来看,如果未来进口国通过出口消费品的方式偿还债务,其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本国劳动力工资所要求的实物补偿数量。当进口国本期进口投资品时,本国劳动力工资所对应的实物补偿主要来自于进口国国内生产的消费品。从长远来看,如果进口国未来通过出口消费品的方式来偿还债务,那么,进口国劳动力工资所对应的实物补偿就会减少;如果进口国通过本国自然资源出口的方式来进口相应的产品,一般而言,在这种进口模式下,进口国通过资源出口所进口的产品,多数为满足国内居民需求的消费品,由此会增加本国劳动力工资所对应的实物补偿数量,当然,进口国劳动力工资实物补偿水平的增加程度和可持续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进口国自然资源的出口数量和可持续时间。
(三)在进出口相对均衡条件下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

    在进出口相对均衡的条件下,劳动力工资的实物补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所在国的进出口贸易结构。具体言之,当一国出口的投资品大于消费品时,其就会通过进口相应消费品的方式,来实现进出口的基本平衡[2],劳动力工资所需要的实物补偿,将有一部分来自于国外进口的消费品;当一国出口的消费品大于投资品时[3],与劳动力工资所对应的实物补偿数量会相对减少,其补偿数额也主要来自于劳动力所在国家生产的消费品。



[1]这里主要是指由劳动力生产的广义商品,而非是指劳动力自产自用的商品。
[2]理论上而言,一国不会同时对一种投资品既进口,又出口,而是会根据国际分工,出口本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因此,这里所说的投资品,是指出口国投资品出口的净结余,其主要表示为一国出口的投资品大于进口投资品的余额部分。
[3]理论上而言,一国不会同时对一种消费品既进口,又出口,而是会根据国际分工,出口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这里所说的消费品是一国出口消费品的净结余,其主要表示为一国出口的消费品大于进口消费品的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