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江平

著名民商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江平教授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员,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他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现任比较法学会会长。目前,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江平教授正式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公有、公用、公投与公益诉讼


   关于于动物园拆迁的问题,我只从报纸上看到了一些,有些情况也不是很了解。刚才法律界的几位朋友说了,对我也很有启发。我觉得这里面涉及到几个问题,第一个
问题就是公共财产这个概念应该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并不是特别常识,民法里面对于财产权的性质来说,并不是一个特别的分类,公共财产所有权,这也可能说是不足。因为我们通通都把它叫做国有财产,严格说来,国有的和公共的,是不是决然相同,国有的,全民的,公共的,是不是完全是一个概念,这就不谈了,这不是今天我们所谈的内容。那么,从历史来看,至少说西方国家把这部分财产分为两类,一个叫公有财产,一个叫公用财产,我觉得这一条我们可以接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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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的修改及价值


中国《公司法》的修改及价值


  主讲嘉宾: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法》修订小组成员)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公司法》修订小组成员)  
  陈教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公司法》修订小组成员
  主持人:王涌 副教授
  举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会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礼堂


  王涌(主持人):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请到了江平老师,陈?老师和赵旭东老师,在新公司法颁布不久给我们讲解新公司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这三位老师都是本次新公司法修改小组的核心人员。所以以我们今天讲座异常强大的阵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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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立法环境


       我想大家都承认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法律建设是比较快的,那么怎么来评断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我想取决于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两个要统一起来。


    前一段时期主要集中在数量的矛盾上,因为我们要搞改革开放,我们要搞法治国家,首先必须要有法律,原来空白很多。在这样的基础上发展,当然第一个是要数量,没有一定的数量,就没有法律的完备。不把市场法律的盲点、空白点消除是不行的。


    但是应当看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质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质量的问题,我觉得现在更需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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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需要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


  “改革与公众参与”是当今我们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谈公众参与之前,我想先谈一下对改革的几点认识,因为这些认识跟公众参与密切相关。


  第一,改革总是有风险的。应该承认,改革过程当中是有可能会出现失误的,不可能都是对的。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分析出现的失误究竟是一个全局性的还是局部性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局部失误是有的,这要承认,而全局性的、总的方向我觉得还是要肯定的。


  第二,改革是有代价的。改革是有成本和代价的,不可能在改革中所有人都能够得到利益。但是也不能让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完全享受改革的利益,而让另一部分人来完全承担改革所要付出的代价。而现实生活中,的确是有一部分人承受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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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有四不责任 不要让改革出现倒退


企业界的精英当然赋有历史的责任,赋有社会的责任。我自己本身是从事法律教育的,给我这个题目"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包含了某些法律的内容,但又显然不完全包含法律的内容,所以我思考了一段时间,究竟从哪个角度来讲。


我觉得讲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当然一部分肯定要涉及到企业的社会责任。讲到企业社会责任,我们就要看到世界上有一个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现在也有另外一个提法,就是企业公民。从法律角度来说,企业是一个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两大主体。但是在人们的心目中,企业更多只是一个法人,而不像一个自然人那样,有血、有肉、有文化、有教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割裂的概念。提出企业公民,我理解就是要把企业看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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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十一五法治建设五要点


  根据“十一五”规划目标,中国将于2010年前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未来五年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几点展望。


  第一,立法数量将越来越让位于对立法质量的要求。


  目前中国法律尚存在着一些空白领域,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立法,是不可能构建完整的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未来五年,中国立法的数量仍然不会减少,并可望于2010年以前基本填补空白。随着立法数量增加,立法质量问题变得突出,法律修改的任务会越来越重,关于立法能否更好地体现进一步改革开放的要求的争论也会越来越大。


  目前的市场经济法律大体是在上世纪90年代小平南巡之后制定的,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等。十余年来,这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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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公平是机会平等


  而今天我们必须要完善市场秩序、市场竞争的规则,把那些不公平、不正当的竞争,扼死人喉咙的竞争从法律上加以限制。


  我们可以说市场自由体现的是效率,市场秩序体现的是公平。市场自由要求国家更少的干预,而市场秩序则恰恰相反,要求更多的干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这形成了市场法制一个很大的矛盾。


  中国的现状是市场自由上国家干预度过大,要求国家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市场还不是真正发育的市场,美国和欧盟也不承认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我们的市场秩序又相当混乱,有两个毒瘤侵害着市场的肌体,一是信用度很差,一是商业贿赂横行。在这样一个秩序环境下成长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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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钱权交易,合理补偿农民——专访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


遏止钱权交易,合理补偿农民


——专访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


《亚洲周刊》:江迅


  江平认为地方官员权力太大;应当设法扭转弊端;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有望明年三月通过;征地赔偿要落实到农民,而不是给村干部或集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说:“政府在土地方面掌握权力,如何制约政府的这种权力是关键。必须有公开而透明的机制,问题是在实践中,最后往往还是由一地的分管土地的最高官员拍板决定,他权力很大,这就是弊端。”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江平,今年七十六岁。他是法学教育家、法律活动家,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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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本意是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谷重庆 秦旭东


  北京报道


  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而在此之前,《公司法》、《证券法》已经推出了新的版本,而《物权法》、《反垄断法》也已经进入了立法程序,并成为市场中的焦点。对于迅速发展而且转型剧烈的中国经济来说,法治无疑是促进中国走向“好的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然而,对于日益运行复杂、国际参与程度也越来越高的中国经济来说,如何建立一套符合国情而又运转高效的混合制度,无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为此,我们本周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走出改革争论


  《21世纪》:刚刚闭幕的人大常委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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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要以法治为基础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


    2006年6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日前,记者就如何推进国家经济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如何通过法治建设克服市场自发性的弊端,使“坏的市场经济”转变为“好的市场经济”等问题,对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作了访谈。


    记者:在过去很多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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