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事不当得利的主观善与恶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检察院 杨春龙
一、不当得利概述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其本质是一种事件,不以得利人有行为能力或识别能力为前提。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
在我国依照通说,不当得利以受益人是否知情为标准可分为善意不当得利和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其受益无合法根据是善意不当得利,反之,则为恶意不当得利。因此,我国民法既有理论认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只要存在不当得利这一事实,不论当事人意志如何,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