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只要农民的土地而不要失地农民,中国已经有了4000万失地农民,这种以牺牲农民地权为代价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战略,是不人道的,是在玩火。
扩大农民地权要抓住两个核心:一是要让农民占有更多地租增值,二是要让土地成为农民的发展资本。抓不住这两个核心的任何制度安排,无论是什么“化”或是再延长承包权70年或是永佃制或是永包制或承包权物权化,都可能是假保护农民地权之名,行剥夺农民地权之实,是一种“制度性”欺骗农民、便利强势阶层剥夺农民地权的“技术性”手段。这种情况90年代以来频频发生,是一定要加以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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