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朋友端午节快乐!我们依然战斗在加拿大。Elaine去美国访问纽约州立大学去了,Chris转战另一个城市,我继续穿越加拿大,前往Kamloops。我们继续穿越加拿大。曹晓航,非常帅气的北京小伙子,同行的LXM说他长得有点像香港明星。在国内的时候,怎么学英语都学不好,但是在多伦多有了英语的学习环境,所以英语的提高很快。他是国内读完高一来这边读预科。他说,14岁以前来加拿大最好,因为这样对语言的提高是最快的。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也很适合来加拿大,因为在国内读两年,将学分转过来,读一年的预科,拿到加拿大高中文凭,同时提高英语水平,适应加拿大社会就可以考入加拿大大学。
“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