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不可过急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开征物业税"再次纳入。《意见》明确提出,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该项工作将由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开征物业税的问题并非现在才提及。近年来,国务院每年转发的文件均提到物业税。今年4月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就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即物业税),减少流转环节税费,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再往前追溯,早在2007年楼市非理性上涨之时,时任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的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