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正式确立于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是我党创造的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方式,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人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客观上信访起到有效加强治理、上级了解民意、下情上达的重要作用。同时,信访作为司法权之外的一种纷争解决、矛盾化解的治理方式,深刻地影响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方方面面,因此,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信访关系值得我们大会关注与研究。
实践中各地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千差万别,花样百出,,一些信访机构和党政领导违反程序、超越职权、突破范围、不分是非对错,奉行“人民内部矛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