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要实行实名制”,这是《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对媒体从业人员的一个新要求,也是用制度捍卫媒体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看着新规定,笔者不由想起自己那些不“写名”的经历。
回忆我刚到媒体单位不久,由于经验不足,我又接到网友的举报,到某单位腐败官员进行暗访,并把暗访结果写成稿件向中纪委和国家相关部门举报,贪官被纪委抓走调查。
这篇“实名”报道,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的同时,也给我招惹了麻烦。这些贪官的背后都有黑社会,就是一伙无恶不作之徒,我两次遭受他们围攻,我在当时也因此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