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经济(04)
——在网上售酒无需酒瓶
在网络空间里索取报酬
我说过,我相信在未来十年里的某个时候,这些过时的模板所构成的塔会变成一大堆冒烟的东西。到时候,思想挖掘者将别无选择,只能将我们的命运扔给行之有效的新制度,任它摆布。对于未来,我并不象持悲观看法的人那样悲观。解决办法将会出现。自然憎恶真空,商务也憎恶真空。
确实,我觉得电子前沿最有魅力的地方--也是MitchKapor和我用它来给我们的基金会命名的原因--是它“自然地”倾向于接受从中脱颖而出的,而不是强加在它头上的条件的社会制度,这和19世纪的美国西部非常相似。
这个世纪,在西部真正有人居住并且“被教化”以前,人们根据西部一种不成文法典重建了秩序,这种不成文法典具有礼节的可变通性,而没有法律的呆板之处。道德比价值更重要。理解比法律更可取,这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强制推行的。
我认为,法律在我们看来是用以保护在两次经济“浪潮”中(阿尔温.托夫勤实际上认为是在第三次浪潮中)涌现出的利益的。第一次浪潮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它要求法律来保证生产的主要源泉--土地。在第二次浪潮中,制造业成了经济主流,所以,现代法律结构是以需要人们保护其资本储备、人力和硬件的、权力集中的企业为中心的。
这两种经济制度都需要稳定。它们的法律都是用来抵制变革,保证在一个相当稳定的社会框架内实现平均分配。我们不得不限制可能的空间,以便保存对土地管理或资本形成的必要的可预见性。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第三次浪潮,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土地,资本,硬件。我在上文已经详细指出,在一个流动性更大的、适应能力更强的环境中,信息最自由。第三次浪潮将给法律的目的和方法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法律比支配着知识产权的那些法规的影响力更大。
这个“领域”本身--网络的结构--将实现过去只能靠实施法律才能实现的许多目的。例如,在一个--拿我的同事,EFF的联合发起人JohnGilmore的话来说--在“审查制度不起作用”并改变着环绕在其周围的思想的环境中,言论自由是不需要宪法来保证的。
类似的自然平衡机构将崛起,从而消除社会不平等,以前这需要法律的干预来调整。在网络上,这些差别更可能被一个持续的、既连接又分裂的“光谱效应”(译注:指逐渐变化)联系到了一块。
同时,尽管还牢牢抓着旧司法结构不放,但是进行信息交易的公司很可能发现越来越无法理智地处理技术问题了,法庭也不会总是偏向大公司。每次诉讼都象俄国轮盘赌游戏一样,得看大法官是否守口如瓶。
未编撰成经典或被接受的“法律”和其它脱颖而出的形式一样的“快速,松散,不受控制”,它或许更有可能达到伸张正义的目的。事实上,人们已经看到一些为了适应虚拟商务环境而涌现出的新做法。信息的生命形态是进化中的、用以保护它们持续再生的方法。
比如,商务磁盘信封上的所有小字对能够打开它的人要求很高,能读懂其中附文的人并不多,更谈不上要一字不漏地读下来了。但是,软件行业在美国经济中还是个非常健康的经济部门。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们似乎最后还是要买他们真正用得着的软件。一种程序一旦成为你的工作核心后,你就想得到最新版本,最好的支持,真正实用的说明书,所有和所有权有关的东西。在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时,这些现实的想法将在为本来很容易就可以免费获得的东西索取报酬时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确实认为人们之所要购买有的软件是因为人们出于良知,或者因为人们认为如果不买,那么最后这一软件将不再生产。不过,我可管不着那些刺激因素。但是,我相信法律的失败几乎都将无可避免地导致良知的重新树立,如社会预订模板。由于篇幅的联系,在此我就不多说了。
相反,我认为,如上文所举的一例,人们之所会掏钱购买软件是主要是出于实际考虑,这一切都是和数字化信息的真正特性、价值之所在、如何通过技术应用它和保护它相一致的。
虽然谜仍是个谜,但是我已经看到解决办法可能出现的方向了。这种解决方法多少将是正在使用中的实际解决方法拓展而来的结果。
联系和工具
我认为要理解流动的商务,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实物的信息经济更多地基于联系,而不是拥有。
未来知识产权的表现方式的一种现存模式是实时"表演",一种目前只用在戏剧,音乐,讲座,即兴喜剧和打油诗中使用的媒体。我认为表演这种概念应该加以延伸,它包括从使用多媒体的肥皂剧到股票分析的大部分的信息经济。在这些例子中,商务交流更象是一场连续上演的节目的售票过程,而不象是零零散散的节目的售票过程。
另一种模式当然就是服务。所有的专业阶层--医生,律师,顾问,建筑师等等--已经直接因自己的知识产权而获利。如果你一直在变化的话,有谁需要版权呢?
事实上,在18世纪以前,人们就已经将这一模式运用于现有的大部分有版权的物品。在创作工业化之前,作家,作曲家,艺术家和同一行业的人都是靠着赞助人的个人资助进行创作的。由于大众市场上没人需要这些东西,所以有创造性的人们就返回到了一种类似的情形中,不过,现在他们得服侍的不再是一个赞助人而是多个赞助人。
我们已经看到有些公司的崛起不是靠出售收缩薄膜包装的或放入器件的软产品,而是靠支持或增加软产品。TripHawkins的多媒体工具制作和批准公司--3DO就是一例。3DO并不想生产任何一种商务软件或客户设置。相反,他们似乎是一个树立个人标准的团体,充当要得到他们批准的软件和设备生产商的中间人。他们为广大的实体之间的联系提供了某种共同的基础。
无论你认为自己是个提供服务的人还是个表演者,未来你能否保护知识产权将取决你有无控制你与市场联系的能力--这种联系很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生存、发展。
那种联系的价值在于性能的好坏,观念的是否独到,技术是否先进,市场是否需要,以及那个市场能否迅速地、方便地、互动地获得你的创造性服务。
互动与保护
将来直接互动将提供大量知识产权保护。事实上,这已成事实。在盗版者打电话给出版商要求获得技术上的支持,或有人让他们出示购买证据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有多少软件盗版者买了多少程序的合法版本。但是,我想数目一定是很大的。
同样的控制也将适用于权威(或艺术家)和那些寻求他们的技术支持的人们之间的“问与答”关系。通讯、杂志和书籍将由于订户可以直接向作者提问而得到充实。
即使没有著作权,互动联系也是一种有利可图的商品。随着人们进入网络,而且无需经过中央媒体的审查就能直接从信息源获得信息,他们将发展一种同样的互动能力来探索现实。过去,只有凭着经验,人们才能这么做。实际接触这些遥远的“耳目”比起一大堆贮藏着的、但很容易就被复制的信息更容易控制,
大多数时候,受到控制的是最新的、能力最高的信息。要获得这些信息就得定义许可证,地点,表演者,许可证持有人的身份。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法律形式,不如说是一种技术形式。
在大多数时候,定义技术即设置密码。
密码装瓶
我已经多次提到过,密码是网络空间的墙、边界——和瓶——的“素材”。当然密码或其它任何一种产权保护的纯技术方法还存在着问题。在我看来,通常你把东西藏得越秘密,你就越可能成为别人的靶子。我来自一个人们可以把车锁放在车上,房门几乎不用上锁的地方,我依然相信预防犯罪的最好设施是良好的社会风气。
我承认这不是我们大部分人居住的社会,但是,我依然相信一个过于依赖障碍而不是良知来保护的社会最终将把侵犯和盗窃变成一种运动,而不是一种犯罪,而良知也就萎缩了。在数字化领域已经出现了这种现象,黑客的行为就是一例。
再者,我得说人们通过保护版本来保护数字化版权的初衷,是因为拥有盗版软件的大部分原本道德高尚的电脑用户似乎对使用盗版并未感到良心不安。
我们不必在新生一代的电脑迷中灌输一种思想,让他们尊重他人的劳动,早期人们对于版权保护的依赖导致了这样一种高尚的信念:打开一个软件包,人们才“获得了”使用权。由于不是受到良知的约束而是受到技术技巧的约束,所以许多人很快就放任自由,随心所欲了。这仍将是数字化商务加密的一个潜在原因。
再者,在大部分地区,版权保护受到了市场的排斥。这是应当警惕的。即将面市的加密计划可能会遭受同样的命运。如果用户得不到一点好处的话,电脑又比从前难用,那么人们是无法忍受的。
尽管如此,加密显然是实用的。通过强有力的加密设置后,各种各样商务卫星电视服务的新订户激增。尽管有些人在大张旗鼓地泡制解密软件,但是订户还是激增了。
把加密作为全球解决方案另一个明显的问题是:一旦某种东西被合法地解读后,大规模的复制一定会泛滥成灾。
有时,解密后的复制或许不是个问题。许多软产品的价值随时间的流逝迅速贬值。或许某些此类产品的真正的价值只是为那些直接购买软件的人所拥有。
再者,随着软件组件越来越多和在线营销的发展,它与用户之间的直接互动联系将开始变形。不连贯的升级将顺利地过度到一个不断提高、不断调整的稳定过程。它们中有些是人为的,有些是基因裂变而成的。盗版软件或许因过于呆板而对任何人都是没有意义的。
信息在图案中是固定的,解密文件仍会和一种通过多种途径继续保护它的密码交织在一起。
在我提出的大部分计划中,文件将把永远能够“感觉”到周围环境并与之互动的软件“击活”。例如,它或许含有可以侦察复制过程并导致其自毁的代码。
其它一些方法能赋予文件通过网络“打电话回家”给主人的能力。某些文件的不断集成可能会要求偶尔用从主机获得的数字现金来“喂食”,接着它们就会转到作者户头上。
当然拥有独立能力,能够逆流而上的进行交流的文件听起来象是Morris的“蠕虫”。“活”文件当然具备某种过滤病毒的品质。如果每个的人电脑都装有数字化间谍,盗版问题将非常严重。
问题在于加密技术将带来大量的保护技术,在配锁者和开锁者中一直存在的竞争将其飞速发展。
但是密码并不仅仅是用来加锁的。我觉得数字签名和上文提及的数字现金是将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
在我看来,软件行业的共享软件模式之所以失败未必是因为盗版,而是因为支付共享软件比较不方便。如果付款过程可以自动化,如果数字现金和签名成为可能,我相信软件创作者会从撒在网络空间上面的面包中获得更丰厚的利润。
再者,目前花在营销、制造、销售和分销信息产品,无论它是电脑程序、书籍、CD、或是影片,上面的开支可以省很多。这将降低价格,进一步提高非强迫性付款的可能性。
一个通过技术要求对每一个特定的表达方式都得付款的系统当然存在着一个根本的问题。它有悖于杰菲逊的初衷,即无论每个人经济条件如何,他都可以获得思想。我觉得一种限制人们追求财富的模式是不合适的。
动词经济
从一进入虚拟时代以来,未来知识产权的形式和保护方式就变得十分模糊了。尽管如此,我仍想坦白地说(或重申)几句话,我确信在五十年里,这些话还不会显得过于愚蠢。
*在没有旧容器的时候,我们认为我们对知识产权所知道的一 切几乎都是错误的。我们将不得不……将它忘却。我们将把信息看成是一种我们从未见过的东西。
我们要发展起来的保护措施与其说依赖于法律,不如说依赖于道德和技术。
*保护知识产权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密码的设置。(而且,出 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应使它能够被更广泛地利用起来。)
*未来经济与其说基于所有权,不如说基于联系。与其说是前后相关的,不如说是连续不断的。
最后,在未来几年里,人类交往大都表现为虚拟形式而不是实际形式,人类交德往将不是由物质构成的,而是由梦一般的物质构成的。将来,我们会在一个由动词而不是由名词构成的世界里做生意。
==注释==
Ojo Caliente, 新墨西哥,1992年10月1日
纽约市,纽约,1992年11月6日
布鲁克林,马萨诸塞,1992年11月8日
纽约市,纽约,1993年11月15日
旧金山,加州,1993年11月20日
Pinedale, Wyoming, 1993年11月24-30日
纽约市,纽约,1993年12月13-14日
在上述这断时间里,和上述这些地方,我的这篇文章保存了下来,并做了补充。虽然这是以书籍方式出现的,但是,我希望它能以一种流动的形式接受岁月的考验。
它所表达的思想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而是在一个介于我和许多人之间的一个互动的领域里集合起来的。他们尤其包括:Pamela Samuelson, Kevin Kelly, Mitch Kapor, Mike Godwin, Stewart Brand, Mike Holderness, Miriam Barlow, Danny Hillis, Trip Hawkins, 和 Alvin Toffler。
但是,我得老老实实地提醒诸位,当网络世界由于我的文章暂时以“固定的”形式出现在书中而给我发来一张支票时,只有我一个才能兑现……
[作者]John Perry Barlow,电子前锋基金会(EFF)创办人之一,全球电子联结(WELL)董事会成员,CSC先锋团 (VanguardGroupofCSC)和全球商务网络(GBN)顾问。经常撰写文章或发表演讲,讨论社会虚拟化的议题,是网络安全、虚拟现实、知识产权等主题的评论家。早在互联网初创时期,他就被称为网络界的土狼——“负责往外跑,越过营火范围,进入黑暗,然后回来通报四面八方发生的变化”。著名的《网际空间之独立宣言》的作者。
[译者]王绍祥 林永青 译于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