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雇佣的不是司机是保镖?
昨日,一位身着警服的男子与人扭打的照片在网上流传,经查证,事发地为辽宁鞍山市检察院门前,当地5名公安警员在与检察机关交涉一起对警方的指控时,双方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随后网民将拍到的情景发布到网上。昨日,鞍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都证实有此事,并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2日四川在线)
倘若以围观的姿态,看待警官跟检察官之间的“格斗”,一定会感到很刺激,很搞笑,甚至于很无聊,有理好好说,维权靠法律,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怎么也靠拳头“讲话”、武力征服呢?
然而不能,因为这场警察与检察的“肉搏”,让我们顿时产生一种强烈的恐惧感,不寒而栗,窒息慌乱:当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用暴力说理,倘若有一方是平民百姓,我们拿什么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生在鞍山市的这场执法者之间的打斗闹剧,到底双方谁对谁错,或者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目前尚无从知晓,但其中两个细节却颇为令人费解:钢都分局5名警察被指控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如果是被冤枉的,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申诉渠道替自己洗脱罪名,而选择拉横幅抗议?检察院方面称,打架的事情检察官没参与,是检察院个别司机与公安民警冲突。据说警察被打昏后拖进大楼,难道群众眼里平时相当威武的警察太无能,只会花拳绣腿?抑或那司机是检察院雇佣的护法保镖,功夫盖世,能够以一挡五?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执法干警尚崇尚“拳大于法”,这让广大群众难免沮丧和后怕,是执法队伍的素质太差还是当地法治环境太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