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23年前怎么谈论爱情?


【23年前,易中天是我在武汉大学的老师,为我的小说写了评论,谈论文学也谈论爱情。易中天评论与我的小说,原载1988年《写作》杂志。】

 

峡谷中低回的绿色旋律

                             ——评洪烛《一路平安,一路平安》

                                            易中天

   我爱读诗,尤爱舒婷那首《四月的黄昏》:“四月的黄昏/仿佛一段失而复得的记忆/也许有一个约会/至今尚未如期/也许有一次热恋/永不能相许/要哭泣你就哭泣吧,让泪水/流呵,流呵,默默地……”

   是呵,星河漫漫,尘世茫茫,我们在人生的旅途上匆匆赶路,有多少爱与美的机遇失之交臂,终成永生的遗憾。小说《一路平安,一路平安》描写的正是这样一个故事:两颗小星偶然相遇,相互都曾惊叹于对方的美丽,却终于沿着各自选择的轨道前行,消失于无限的长空中,永不能重逢。这偶然碰撞的闪光虽然短暂,却唯其以永恒的失落为背景,才格外显得美丽。

   于是它自身就具备了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因为所谓审美价值非它,在本质上,乃是“社会化了的人类”(马克思语)所独有的情感体验,亦即每个个体以其独特的、不可重复的方式在一个独特的、不可重复的对象那里对自身价值的确证,而爱情,则正是这种确证的最为普遍的形式之一。所以爱情是美丽的,热恋中的人也是美丽的,爱情也才因此而成为文学艺术永恒的主题。明白了这个最为深刻的道理,你才能明白,为什么“一见钟情,终成眷属”固然可贺可喜,而失去的爱情,因这样那样偶然必然的原因终不能相许的热恋却更有美学意义。

   显然,这类故事由于自身的审美品位,在写作技巧上,就无须假以文饰,也不可假以文饰。韩非云:“何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韩非子·解老》)。因此,它只需淡淡叙说,娓娓道来,愈是平淡无奇,就愈有审美魅力,过分的渲染,过多的修饰,华丽的辞藻,夸张的描写,都会破坏或者冲淡了那故事自身的美。

   小说的作者显然懂得这一条美的规律。在我们看到的这篇小说里,没有情节的曲折离奇,没有情感的冲突迭起,没有节奏的忽强忽弱,没有命运的大起大落,只有偶然的相遇,友爱的相处,和气的分手,仿佛两小无猜的孩子,在一片天真无邪中游戏。虽然也曾有过一次冲动,但似乎很快就归于平静;虽然也曾有过一阵痛苦,但似乎最终也归于平复。然而那爱情永在、友谊长存的旋律,却永不能从心中抹掉。它将不断地从心灵深处升起、升起。作者用“一路平安,一路平安”这样的重复句式作标题,不正是要在这一唱三叹的形式结构中,透露和传达那感慨万端的情感信息吗?

   的确,选择是人生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当两种选择处于一种微妙而难以权衡的关系中时。所以孟子才提出了熊掌与鱼皆我所欲,二者不可得而兼,该取何者舍何者的问题。尽管孟子对此作了斩钉截铁的回答,但我从来就不认为那是唯一的选择。实际上,无论哪种选择,都将是不无遗憾的。唯其遗憾,才有那么多文艺作品表现了人类在诸如民族与家族、义务与权利、伦理与情感、事业与爱情、道义与生命等一系列两难选择中所面临的痛苦与困惑,而这些痛苦与困惑,也才牵动了那么多读者的情怀,惹得他们掬一腔血、千秋泪。

   因此我赞赏作者的这样一种处理,即并不过分强调男主人公留在大城市的选择是否合理。因为无疑,即便他真的跟随她去了山区,也未必就不遗憾,不懊悔。作者显然并不打算把这篇小说写成讨论此类问题的理论文章。他无意于此深究,实在也不必于此深究。他只能把它作为故事发生的必要条件淡化到背景中去,而着意于那不可能失而复得的初恋情绪和永不能回返的青春时代,着意于对这些最宝贵最美好的东西的无限眷恋。

   于是作者依然用了他那不动声色的笔触,淡淡地写出一小段尾声。婚礼上,素有舞会白马王子之称的男主人公,不但在翩然起舞时踩脏了自己新娘的皮鞋,而且表情很呆板,没有一丝笑意,使客人们大为扫兴。——“但没谁注意,当时放的那支舞曲名叫《一路平安》。”

   当然没谁注意,也不会有人注意,因为那乐曲,那乐曲所联系着的刻骨铭心的种种柔情,以及那乐曲所引起的难以言表的点点哀愁,只能深深地埋藏在他的心底,那是他内心深处永恒的秘密。

这正是小说的点睛之笔。但依然没有什么惊人之句,只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然而多少惆怅,多少迷惘,多少失落感,都尽在不言中。

   我不禁又想起舒婷的那首诗:“四月的黄昏里/流曳着一组组绿色的旋律/在峡谷低回/在天空游移/若是灵魂里溢满了回响/又何必苦苦寻觅/要歌唱你就歌唱吧,但请/轻轻,轻轻,温柔地……”

   小说《一路平安,一路平安》就是这样一首轻轻的、温柔的、在峡谷低迥的绿色旋律。但愿读者能像我一样喜欢它,也愿读者能从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一路平安,一路平安

洪烛

音乐是美丽的。难怪诗人称它为七种颜色的声音。

   他爱音乐,高考前那么苦的日子,他每天临睡前都要听半小时音乐。大学里有个听力室,里面装着许多架带耳机的录音机,是专门给学生听外语的。他每天晚上都去,似乎很刻苦。其实带去的都是音乐磁带。他尤其喜欢那支《一路平安》的曲子,每当曲子响起,他能想象到在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上,有一叶美丽的白帆儿……

    日子长了,他发现第一排座位总是坐着那个女孩。很娴静。戴着耳机的时候,颇象电影里潇洒的报务员。她也是每天晚上来听磁带。

    每当他戴上耳机,目光总不由自主地扫扫第一排:又是她!音乐似乎更美丽一些了。最初他没在意这回事,只是挺想看看她戴耳机时的潇洒样子。后来不知为什么,哪天没遇见她,心里就有点沉甸甸的,音乐似乎也缺少了美的旋律。

    他正沉浸在《一路平安》曲子的优美旋律里,前排的她突然窘急地站了起来,目光求援似地寻找着管理员。但管理员不在。

   他探头一看就知道她的录音机出了故障,磁带绞住了。他直了直腰板,却又没好意思。最后还是站了起来,他不忍看她那像受惊小鹿般的眼神。确实是因为不忍。

   “很小的毛病儿,别急。”他拔出铅笔刀挑磁带,同时没忘记安慰她一句。她怯怯地嗯了一声,似乎又没发出声音,像做错了事的小猫咪。他熟练地把磁带卷好了,交还给她,觉得姿态挺洒脱的,是在刻意模仿三浦友和。

   那天晚上他很高兴,仿佛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几天后又在听力室相遇了,他故作潇洒地点点头。她愣了一下,像在竭力回忆。他脸红了:不就帮了一次忙吗,还以为人家会永远感恩戴德?刚要低头走开,她却认出他来了,小鸡啄米似地连点几个头,幅度挺大,有点不好意思,似乎想加倍弥补刚才的过失。他很感动地原谅了她。他们算是认识了。

   “你听的是English吧?”她掉头问后排的他。

   从她的口形变化他猜出这句话。他一笑,神秘地取下耳机递过去。在她套上耳机的一刹那,他清晰地看见她脸上放出光彩,像在一瞬间猛然绽开的花朵。直到磁带转完,她才恋恋不舍地取下耳机,却又一本正经地教训他:“你真调皮。不过以后还是听听英语吧。”

   他依了她的话。每天晚上总带盘英语磁带去。听累的时候,他们会偶尔听听那盘音乐。她很喜欢那支《一路平安》的曲子。她说能想象到在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上,有一叶美丽的白帆儿,岸边模模糊糊有个人影,似乎正在夕阳下挥手送别……她听音乐的感觉竞和我一样!他很吃惊,只是没好意思告诉她。

   她是在晚上敲开他们宿舍门的,还那盘音乐磁带。他平常送客人顶多送到楼梯口,那天破例送她到楼前水泥路上,准备说再见。

  “再送送我吧?”在蓝蓝的星光下她扑闪着眼睛,使他心弦一颤。

   他和她的宿舍隔好大一片黑松林,怪吓人的。

   “来的时候我好害怕,我是边唱歌边跑过那片林子的。”说这话时她一定涨红了脸,虽然夜色使他看不见。他好奇地问怕什么。“怕鬼。”她的表情很认真。“不然我才不求你当保镖呢!”

   他忍不住笑了,觉得和她在一起挺有趣儿。女孩就是和男孩不同。他很想常有这种保护她的机会,这使他觉得自己已是个男子汉了。

   在一起双方都感到轻松。有一次互相通报生日,她竟比他大几天。于是每次见面都逼他喊姐姐,并以散伙相威胁。他“坚贞不屈”,开玩笑说要去法院控告她谎报年龄。像两个淘气的娃娃。

   他想当音乐家,常教她弹吉他。她很笨,有时把弦弄断了,他就像骂男孩子一样恶狠狠地骂她。

   她泪斑斑地表示愿意赔偿经济损失,他又好气又好笑。

   他们很要好,时常一起打乒乓球,或者周末一人抱一只小板凳去学校电影场,不顾忌别人会怎么想。在一起双方都感到很轻松,这就够了。

   有一次看苏联电影《乡村女教师》,她碰碰他的肩膀:  “喂,我真想当个女教师,在云那么高的山村小学里,挥动着教鞭儿,就像你挥舞着指挥棒儿……”

   他笑眯眯地瞧着她陶醉的神情,更觉得她不会比自己大。

……他和她漫步在那片林子里,此时的黑松林是美好的。他突然说出那句话,像是早已构思好的,又像是脱口而出的。

 “不,别这样,我们还是做个好朋友吧!”她的语气甚至带着乞求。那慌乱的神情,使他想起很久以前她绞坏磁带时的样子。他不忍看她那受惊小鹿般的神情。

  “你回去后会难过吗?”她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他,“别记恨我,好吗?”

   他不知应该点头还是摇头。

   他不想再见她,觉得挺不舒服。有时独自听那支《一路平安》的曲子,又总是看见她的幻影:很娴静,戴着耳机的时候,像电影里潇洒的报务员。

   她主动来找他,递上一副鹅黄色的乒乓球拍:“今天是你的生日。”

   他恍然大悟地拍拍脑袋,刚伸手接,球拍却被她藏到身后。“我们一人保管一只球拍,还是做个好朋友。不许你想别的,也不许你难过。你先答应我!”

   他苦笑着点点头,又一次很感动地原谅了她。虽然她并没有过错。

   打了一下午的球。看着她那蓝色的运动服快活地飘来闪去,他的心里有点隐隐作痛。但他很感激她送的生日礼物,两人不在一起,乒乓球是打不起来的。

快毕业的时候,她故意平淡地问他想去哪儿。从她躲闪的眼神里,他看出点秘密,有一股幸福的暖流流过心头。

   “你还记得我说过想当山村女教师,在那云一样高的学校里,挥动着教鞭儿,像你挥舞着指挥棒儿吗?”她兴奋地扯扯他的衣袖,“我们一起去山区吧,你一定能给那儿谱许多歌曲。”

   他头脑嗡地一声。他想留在大城市,从未想过去山区当教师。在她充满期待的目光下,只得低下头,说要考虑考虑。

   她的眼睛顿时黯淡了,勉强地一笑:“原谅我和你开了个玩笑。”

   那段时间他去宿舍找她,总是不见人。他失望地走在黑松林里。他真心希望能和她在一起,但大城市有更大的吸引力。诗人说“相遇是偶然的,分手是必然的”,但他有点……有点瞧不起自己。以前他很想常有保护她的机会,这使他觉得自己已是个男子汉了,现在才承认她是真正成熟的人。

   听说她果真要求去了山区。

   那段日子他默默听着那盘熟悉的磁带,她戴着耳机的幻影又出现了,像电影里潇洒的报务员。哦,一路平安,一路平安……他又想起她说过的话:在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上,有一叶美丽的白帆儿,岸上模模糊糊有个人影,似乎正在夕阳下挥手送别。  

    尾声:毕业后他在大城市混得挺不错。女朋友也很漂亮。婚礼上当舞曲响起,客人们纷纷请新郎新娘跳舞。新娘有迪斯科皇后之美称,新郎据说也是舞场中的白马王子。

   不知为什么那支舞曲新郎跳得糟糕透了,不仅把新娘的皮鞋踩脏了,而且表情很呆板,没一丝笑意。

   客人们很失望。

   但没谁注意,当时放的那支舞曲名叫《一路平安》。

 

                           【原载1988年《写作》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