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录(111)


随想录(111

摄影是一种变相的强奸,是满足另一种占有欲的需要,这种占有欲与性欲有相同的出发点。

照相机突出的镜头,就像勃起的阴茎,在按快门的瞬间,实现了对美的占有,从而也为永恒的实现提供了条件。

对大自然的摄影,就是对大自然的不尊重,是对大自然美的剽窃。

对人的摄影,实现的是摄影师的欲望。

摄影师通过摄影,并且通过照片这种物质形式,为自己追求永恒的欲望提供了一个支点。

摄影也是一种故事,这也是一个欲望实现的故事。人在摄影中,将永恒性放在照片上。

我走过,我跑过,我哭过,我笑过,我流过汗,我流过血,等等,都在摄影中将这一切保留。

摄影是一种有意识的保留,也是一种有选择的保留。

人在摄影中,总喜欢保留好的一面,所以,摄影也是受制于文化的。

人在摄影中,通过让摄影机的强奸,为世界留下了自身的种子。这是一种自愿的强奸,所以,理应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摄影爱好者本质是美的占有者。美在本质上都是富有性感的,美的本质与性快感有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对美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感情。感情,让人类进入海的世界,让人飘浮不定,让人死去活来。

当摄影机对准太阳时,摄影就没有了感情,剩下的就是理性。理性本质是苍白的,但摄影也离不开这苍白的理性,离不开太阳。没有理性,没有太阳,摄影也是黑暗的,也是无意义的。

理性与感情,也许是分不开的。让美在理性中缤纷,让理性在美中升华。摄影对美的占有,应符合理性原则。

                                        宋圭武2011428日写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