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元钱开“没死证明”才能证明不死?



    昨日,有网友发帖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规定退休老人须花5元买“死没死证明”,并到场证明自己没死才能继续领退休金,否则就认定死亡。对此,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处工作人员称,网友所说的表格不是“死没死证明”,而是指纹验证表。至于是否卖5元,其称不清楚,“好像是这样”。(2012年3月22日扬子晚报)
    既然工作人员都声称这事“好像是这样”,这足以证明了其是在模糊这事的真相,退休人员花5元钱买个“没死证明”事件应该属实。
    如果事情属实,这里我不禁要试问:难道退休人员只有花5元钱买个“没死证明”才能证明其不死?
    对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为了防止退休人员死亡其家属继续非法领取退休金的有效制止行为,我是十分赞成的。必竟人死了,为了防止公共财产的不必要损失,想法子堵住漏洞很有必要。但如若借此非法敛财,则有违民众意愿。
    我本人是一位农村工作者,也和此项工作略少打些交道。我们村干部每年都要核实部分退休人员是否已死亡,好确定停止发放其退休金。但不可避免的一个社会现实是,经常会遇到一些家属或是村民组人员谎报“死了也活着”的现象,我在工作中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存在,有时是要问好多的村民的。
    还有一个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是,全国各地,我相信只要细查,逐个排查,肯定会有不少的死亡者家属继续领死亡家属的退休金。因为这个是难以避免的社会问题。
    借此,我对社会部分人继续领死亡家属退休金的问题,给出我的个人观点与看法,供相关部门参考利用:
    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不论何种原因公安部门最好不要给予更改,最好全国各地的殡葬火化部门将每一位死者的信息都能直接与公安数据联网,只要殡葬部门将死者姓名及身份证号录入所对应的系统后,公安部门所对应的居民将会被自动注销户口,必竟也有很多人都是在外地居住的,这应该全国联网。也就是说公安部门居民“死亡注销的活”可以让殡葬部门“代劳”。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可以将全国的社会保障系统再与公安数据联网,就是退休人员死亡被注销户口的同时,信息也反馈给了社会保障机构,可以及时停发其退休金,以避免社会的不必要损失。
     相信那时,我们社会这种花5元钱去买“没死证明”的荒唐事情将不再发生。(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