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少华“落马”,暴露当今吏治四大弊端
昨天,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官网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应该说,这是“十八大”之后被查处的第10名副省部级以上官员。媒体普遍错误报道“十八大”后有11名副省部级以上官员,是将2012年元月即被查处的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计算在内了。为凸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决心,笔者依照“每月查处1名”的速度预测,至11月14日“十八大”闭幕一周年之际,应该还有两名副部级以上官员将遭查处。而10天前,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如廖少华这样一名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又因为身为省委常委而官至副部级,毫无疑问应算是只“中老虎”了。而纵观廖少华的升迁轨迹,至少暴露出当前中国吏治存在着四大弊端:
一是“亦官亦商”,令某些人“官商通吃”。央企、国企高管们的身份转换,可以说是当今吏治的一大怪胎,这些人可以由官员迅速转变成商人,在央企高管的位置上狠狠地“捞一把”后,还能轻松地回到党政机关做官,迅速由“高管”变成“高官”。而因为央企、国企高管的升迁,并不受《公务员法》的限制,央企、国企又成为某些强人超常规升迁的踏板,等在企业职务弄得差不多了,又很快回党政机关任县长、市长、省长、部长或各级书记。廖少华在中铁五局25岁副科、31岁副处、32岁正处、33岁副厅,一年升一级,如果不是在企业,根本没有可能。而他在36岁时一个华丽转身,即由中铁五局的副厅级干部被提拔为正厅级的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二是团组织级别设置过高,成非正常升职的跳板。一个省级团委,竟和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建设厅、农业厅、税务局等要害职能部门平级,令人难以理解。如果说团委的重要性和其他委厅局相当,那就应该选一些有实践经验,且老成持重的官员去团委任职,而不是选一个“毛头小伙子”去当“一把手”。反之,如果说这些“毛头小伙子”很有能力,就不该让他们转岗时变成其他同级别部门的副职。廖少华在任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党组书记8个月后,即转任贵州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又15个月,成为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正厅级)。说明共青团岗位只是廖少华的一个跳板。
三是“边腐边升”现象极为严重,却无人担责。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被查后,媒体曾报道“近10年来落马的72名省部级官员中,近八成腐败期间职务得到了晋升。”而笔者通过近几年的观察,也基本上认同这一结果,比如“十八大”后被查的季建业、蒋洁敏、李春城就显然是“边腐边升”;不久前被判无期徒刑的薄熙来,更是“边腐边升”的典型代表。而廖少华今年1月份才拥有“贵州省委常委”的头衔,我相信他的腐败行为,绝不会仅仅发生在这9个月的时间里。而如此普遍的“边腐边升”现象,却鲜见有人为此担责,真是咄咄怪事。
四是官员调动过于随意,暗含腐败。本来,中国党政机关都有“换届”一说,可我们的官员却很多都不能干上整整一届,尤其是今年作为“换届年”,中国很多省长、市长都是刚被人大任命才几个月就调走,人大又得重新开常委会,任命代省长、代市长,然后再召开全体会议,任命省长、市长。这样的任免程序,肯定影响人大公信力,让民众产生干部任免中存在“朝三暮四”的感觉,怀疑暗含腐败。从廖少华身上,也很容易体现干部任命和调动的随意性。
可以这么说,一切腐败的根源都来自于吏治的腐败。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干部任免中的以上四大弊端,反腐败要想取得实质性成效,也只能是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