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现了“家庭农场”这一概念,主张农户土地集中流转,形成规模效应,提高生产率。无农不稳,农业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农民占比很大,土地制度关乎农民的命运,因此,需要分析土地制度由哪些因素组成以及如何组成的。
1. 从历史看土地制度
中国兴衰跟土地制度紧密相关,也是中国社会金字塔式结构的必然归宿。中国历史上,一个新政权建立起来,人口减少,土地荒废,各级官僚体系未能完全恢复,因此基本上实行均田制,即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会有很大的积极性,对恢复生产力很有帮助。
随着政权稳定,人口增加,土地增长有限;各级官僚体系建立起来,权力运作趋向集中,农民的地位降落到社会的底层,产生了土地与人口、土地所有权的矛盾。伴随权力集中,财富开始向少数人集中,作为社会的根本资源土地也向少数人慢慢集中。失地或者少地的农民变得生计艰难,而当时的生产力并不足以提高足够的其他的工作机会。
2. 土地集中带来的问题
土地集中,土地资源为少数人所有,又因为土地是古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经济资源,便出现庄园,建立了他们的“独立王国”。汉代末年豪强地主拥有了自己的武装,削弱了政权的统一。唐代藩镇的出现进一步加剧了土地集中对政权的威胁,藩镇可以自行发行货币,使国家经济无法正常运转。
土地集中使得失地或者少地的农民陷入困苦。佃农从事生产的积极性不能再接受曾经的激励,生产率下降。实行均田制,政府按照人口收税;一旦土地集中,政府便按照亩数收税。但是土地集中,少数人为了经营广大土地,必须向农民征收更多其他的税。同时,官僚体系成熟之后,随着权力、财富、土地的集中,社会出现各种不安定,为了应付社会的不稳定需要农民贡献政府为此的支出。伴随土地集中,农民生计艰难无法应付各种税捐,只好出让土地,这样就进一步促成了土地的集中。
宋代未出现严重的土地兼并带来的问题,在于当时的商业繁荣,国家将运输、军备等经济交于民间经营带来了藏富于民的效果。
3. 农民工的出现
按照许小年的观念,土地承包责任制极大鼓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生产在满足城乡粮食需求的前提下出现剩余。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让更多农民从土地生产中解放出来。而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城市改革,又为农民提高了很多工作机会,便出现了农民进城打工的现象。
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进程中,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随着农民观念的更新,农民务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获得释放。新一代农民更侧重对一技之长的掌握,期望实现更大的价值。但是为什么农民工依旧要守护属于自己的土地?
这主要是家庭经济中收支差距或者收不抵支,更重要的是农民在这个社会缺乏安全感,社保和养老就是很大的问题。社会变迁飞快,教育、医疗费用巨大;农民工的务工收入不稳定,拥有土地才有最基本的保障。
4. 农业规模化生产不等于土地一定集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的统分双层结合,家庭承包土地并不一定就是分散经营,也不一定就是生产率底下,也就不一定就是不规模化。
正如高新产业园使得产业聚集,农业生产也会有这种效应,在生产过程中逐渐形成某一作物的连片种植。同时,机械化作业在华北农业区普遍展开,农民普遍接受机械化,农民交付各自的费用租用大型机械连续作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机械作业专业户。
企业加农户的经营模式,也使得农民的生产普遍联系起来,形成了经济规模。现在做个假设,浙江一带农户普遍能够酿制米酒,如果打响品牌或者得到市场青睐,农民的这项工艺就能促进农业生产形成规模化。
5. 台湾的“三七五地租”和《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
这两项政策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有其田者耕”的目标,台湾当局在征购地主土地的同时颁布了《公营事业转移民营条例》,将一些原由官办的企业卖给私人,其中包括台湾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农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直接迫使地主把卖地所得转为工业投入。
从而改变了台湾社会以农业为主的状况,工商业日益发展起来,并在因应世界资本主义分工的历史际遇实现了经济起飞,创造了台湾的经济奇迹。
6. 发展农村经济关键是实现农民增收
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是实现农民增收,保护农民的利益。如果不能实现这一根本前提,任何政策都会适得其反,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就是影响农民的收入。
新农村建设,如果是一条致富之道,就应该给农民更多的发展机会,便利农副业发展和农副产品的交易或者发展适合当地的工商业。如果新农村建设,只是强制农民拆房上楼,则迎合了GDP增长被普遍诟病之处,拆与建都是一份GDP,农村社会积累起来的财富人为的造成巨大损失,政府的补贴如果无利可图也是无法到位的。
新农村建设是以农民的宅基地资源和业已取得的家庭财富为代价的,这其中根本就不存在财富转移或者财富增加。如果说城市反哺农村,应该形成对农村财富的增加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而这一点显然不存在。家庭农场又要以农民的田地为代价获取农业的高生产率,这个观念也应当以是否可以增加农村社会的财富为出发点考虑。
7. 土地集中的因素
综上所述,土地集中来自几个方面,一方面是权力集中带来的直接后果,另一方面是农业生产实现了过剩,再一方面是工商业发展。
从以上分析来看,通过权力集中带来的土地集中是一种掠夺也是对农村生产力的破坏。农业生产过剩和工商业发展则是以增加农村社会财富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生产的聚集效应。因此,正确的土地集中应该提倡后一种方式而消除前一种方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