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体现社会公平:少数人通过房产占有大量的土地资源,造成资源紧缺价格上升却确由全体国民共同承受,这是不公之一;商品房除占用土地资源外周边还需配套相应道路、商场、医院等服务公共设施,商品房拥有人实际除享有房产的各项权利外还享受这些社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如房产仅为少数人所占有,这些资源也相应为少数人提供服务,这对社会其他成员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根据房产权所征收的物业税可以让多享用这些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的人相应多承担成本,并通过房贴的形式补贴给全体国民,让那些实际拥有房产少,享用社会资源少的国民可以在享用相同补贴的情况下通过少支出税收,某种程度弥补因房产少而少享用公共资源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
2. 提倡理性的住房消费和投资:住房是一种消费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住房大固然舒适,但大的住房需要配置更多的生活设备(农民的房子很大,但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人会仅从他们住房面积来肯定他们生活水平),这些生活设施也是消费品,生产也要使用自然资源,购置也要花钱的,而且随着时间流逝,这些设备也会折旧、贬值需要更新。每个人同一时刻占用空间和使用和消费设施的次数是有限的,太大的住房必然带来空置和浪费。住房大了,还需要维护,也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因此盲目不切实际地追求大的住房,也未必能真正提高生活水平,所以要提倡理性的住房消费。此外虽然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的价格变化和使用权出租收益进行投资活动,但过高的房价也会增加投资风险和较少投资回报。通过物业税征收可增加物业持有成本,抑止住房消费和投资的冲动,从而客观上起到提倡理性消费和投资的作用;
3. 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水平,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住房是需要占用土地资源的,而土地不仅可用于建房居住,而且还可以用于农业和工业生产以及商业活动。如果住房占用太多土地资源、势必减少其他用地,特别是大量农业耕地减少会威胁整个社会经济安全和发展。通过按面积均摊的物业税来提高物业维持成本,引导国民根据实际需要来配置物业,或将闲置的房产利用起来(房屋出租等),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为经济发展留有更多的可用资源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弥补现行国家住房分配制度的缺陷:现行国家货币化分房政策只有少数企业效益好的在职员工和国家公务员才能享受到,公积金的低息贷款政策也只有那些买得起房有偿还能力的人才能享受的优惠,而对于老人、小孩以及社会上大部分弱势人群来说都不在该制度分配范围内,即使有些面向社会底层人群的政策,惠及面也太小,而且容易导致以权谋私的腐败发生。在采取国民房贴政策后,每个国民都能直接受惠,即使买不起房也可通过住房补贴来租房从而改善居住条件,使每个国民都能真正获得房改带来的好处;
5. 该政策在现行社会管理手段和水平下具有操作简单便于实施。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出了不少,很多不具备操作或实行非常复杂。如对于大面积房屋收取不同交易费率,结果可能导致1个拥有130平米的人比5个共同居住在140平米房子人少付交易税,与政策初衷相背的情况,更有甚者,还可能出现该人通过同时进行2套80平米总共160平米房屋交易也可交易税少于1套140平米的房屋交易情况。最新推出的第二套房屋买卖提高利率和首付的政策也很难操作,很容易被“下有对策”化解。而本办法实行起来就比较明确,单一税率,单一发放比率,即公平又易实施,还能起到预设的多用多收,少用多补,维护社会公正的目标。
7 结束语
通过上述方法对物业税征收和个人房贴的发放,可使物业税的征收不只是作为国家调控房地产业发展的权宜之计,而是可完善国家房产分配制度、最大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提倡住房理性消费和投资,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易于实施的长治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