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侵害影视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未经权利人同意整部作品被上传至视频分享网站,此类案件中被告对其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财产利益造成了损害后果基本难持异议。但在影视作品片段未经同意被上传至视频分享网站、权利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被告往往抗辩称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未造成损害后果,因此不构成侵权。对于这种抗辩存在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权利人就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在不构成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影视作品的任何部分即构成侵权;另有观点认为,影视作品片段时间很短,不可能取代整部影视作品…
作者文章归档:李恒欣

执业理念:恒欣,赋心予人 恒欣,赋信予人
李恒欣律师业务知识扎实,热爱律师工作,有很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该律师勤学敬业,办理案件认真负责,秉承“恒欣律师,与您共创美好明天”的执业心态,深受当事人的尊重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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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诱惑调查取证的效力
随着当今社会行政违法案件的隐蔽性、复杂性程度的加强,行政主体为了有效、全面地收集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资料和证据材料,在行政管理领域广泛运用非常规的行政调查方式——行政诱惑调查,并将此方式取得的证据作为具体行政决定的依据,其中最为争议的就是发生在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对此,学界争议的焦点是行政诱惑调查获取的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能否作为定案依据。结合对行政法领域非法证据排除的矛盾性分析,本文对“机会提供型”诱惑调查取证持肯定态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进行采纳;而对“犯意诱发型…
对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法律分析
近年来,不断蔓延的小产权房建设问题已经被国土资源部列为最重要和最亟待处理的问题之一。2012年2至3月,国土资源部连续发布信息,决定将在小产权房较为密集的城市开展清理试点工作;3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小产权房的清理问题再次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较高的话题之一。2012年3月29日,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全国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正式上报国务院。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反馈的信息表明,对于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各方反应不一,由其来自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阻力较大。作为…
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从源头上惩治毒品犯罪,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
民间借贷中利用法院裁判实现非法利益的规制
审判实践中发现,在民间借贷高利益的诱惑下,部分当事人利用各种手段为一些非法的民间借贷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企图通过法院裁判实现其不正当利益甚至非法利益的现象,挑战道德底线和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应予以重视。
一是以欠条为存在形式的虚假借贷。有的当事人因感情纠纷,一方采取哭闹甚至以死相逼的方式,迫使另一方出具借条来索取财物;有的当事人因欠下赌债而被迫出具借条,以民间借贷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债主遂凭借条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企图通过法院诉讼寻求“保护”债权。当被告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发生的真实原因,法院很难认定其为赌债…
同一方多名当事人上诉如何预交上诉费
人民法院原来的诉讼收费办法和国务院新通过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均规定,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分别预交。按照这条规定,同一方当事人为了共同的利益,共同提出上诉,虽然上诉人为两人或多人,但因他们的上诉请求是共同一致的,人民法院在预收上诉费时,只需按一方当事人预收上诉费,而并不按照上诉的人数分别预收每个上诉人的上诉费,这在实践中也并未产生多大争议。但是,当原审中虽然同为一方当事人(同为原告或同为被告或同为第三人),但上诉时分别有自己独立的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其上诉请求各不相同,有的还互相对立,这时该如何预收上诉费,因收费办法没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一、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
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3、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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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受贿与斡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为直接受贿和间接受贿二种形式,对应的刑法条文是三百八十五条和三百八十八条。斡旋受贿是间接受贿的主要表现形式。直接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斡旋受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依现行刑法,斡旋受贿没有独立的罪名,与直接受贿虽然是不同的罪状,但触犯的是同一罪名—-受贿罪,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量刑。二者的本质是国家工作人员与请托人进行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
斡旋受贿解析
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受贿行为独列一条,按受贿罪论处,体现了立法者对国家工作人员斡旋受贿构成要件上的特别规定。由于与普通受贿在犯罪构成要件上有所不同,故有单独研究之必要。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是我国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