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门前劫走储户5万元 究竟银行有没有责任?




  昨日上午,一女士到工商银行铜川市耀州区支行取钱,当她把取到的5万多元钱拿到门口等司机时,遭到两摩托“飞贼”抢劫。

  银行门前5万巨款被抢

  昨日上午11时许,孟女士和同事开车到工行耀州区支行取了5.4万元,她将取出的钱用纸包着夹在腋下,因司机到街上办事去了,她只好站在停在银行门前的车的前方等司机。此时,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坐在摩托车后面的人下车用劲一拽,将孟女士的钱抢到手里,孟女士被拉倒在地。抢到钱后,劫匪快速上车逃离了现场。等孟女士起身尖叫着抓贼时,劫匪已跑远了。一位当时恰巧路过现场的人说,两劫匪骑一辆黑色摩托车,抢钱者年龄大约30岁。被抢后孟女士的大声哭叫引来了周围群众围观,劫匪趁机择道逃走。

  接到报警后,耀州区公安局局长聂金贵、副局长白款民立即带领十多名民警赶到现场,他们已经调看了银行大厅的录像,走访了数十名周围摆摊设点的个体户,目前正在对嫌疑人展开排查。

  银行对此有无责任?

  顾客在银行门前遭劫,银行方面是否有责任?工行耀州区支行业务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他们认为银行在此事上没有什么责任,因为银行门前广场宽广,到底门前多少距离内属于银行防范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在银行营业厅发生抢劫案,他们肯定会负责的。对于门前没有保安人员一事,他解释,县区的小银行,没有几个在门外安排保安人员的。

  一位姓刘的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顾客到商家接受服务,商家应确保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此事表面看起来好像与银行没有关系,但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预料到潜在的被劫危险,在一定的区域内,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而且按《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有确保客户存取款和借贷业务安全的义务,例如,银行在容易发案的门前是否设置保安,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据了解,今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有法律专家称,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公民取钱遇劫可向银行索赔。但取钱遇劫可向银行索赔是否仅限于发生在银行大厅内的?银行的保安服务是否应该有所延伸,是不是最起码不仅限于银行内部?这些都是要面临的新问题。

  在银行门前发生抢劫,储户的钱被抢走,究竟银行有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