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老的解脱


2005年10月17日凌晨433分,“神6”成功着陆,国人没日没夜地庆祝兴奋。

2005101719时零6分,一代文学巨匠巴金在上海默默地去了,享年101岁,我们也应该为他庆贺。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本来就有“红”“白”喜事之说,死在101岁,也算是真正的白喜事了。不过,其实,巴金早就不愿意活了。早在2000年,他就明确表示说不想活了,活着就是受罪,是对他的惩罚。可是,人们偏偏要他活着,还成为某种象征。

作为一位作家,他不能表达,不能写不能说,应该是很无奈的。弥留之际的他,躺在医院,活着就是受罪。所以,选择离开就是最好的选择。巴金曾经为文,对郑振铎的早逝表示欣慰,以为他用不着像他一样受辱、受罪,因此,他觉得郑振铎死得恰是时候,免去了一些“活受罪”和“受活罪”的烦恼。早期的无政府主义者巴金到老时连不活着的自由都没有,这对于巴金本人的确是一个嘲弄。

从他的《随想录》中,我们不难看出,巴老最大的不满其实就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符号化”和“花瓶化”的现实。作为曾经的“良知”的代表,在他不能说不能写的情况下,居然还被选举为政协副主席,莫名其妙。这不是对巴老的尊重,而是对他的最大的不尊重。因为这种做派违反了他的意志。

所谓自由,应该是包括活的自由和死的自由。一个对自己、家人和社会都已经做出自己奉献的人,在油尽灯残时,他应该有选择死的自由。

当海明威发现自己居然失去了做爱的能力时,便毅然选择了用一粒子弹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文学家的方式。也是他能够自由选择的表现,果断、干净、利索,充满悬念,也颇有“海明威式”的男子汉气概。海明威走了,留下一个高大威猛野蛮而又性感的形象。

101岁的巴老终于解脱了,再那样痛苦地活着,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我们应该为他感到欣慰。

巴老不死!

 

20051018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