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助学贷款之路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助学贷款之路

     一国采用何种助学贷款政策应依据国情而定。本文分析

了中国国情影响贫困大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态度的四大因素和助学贷

款政策应具备的三个条件,并提出“国家为主,社会相助”的助学贷

款新主张。

关键词  国家助学贷款  中国国情  农村贫困大学生  社会公平 

原则   社会担保人 


中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客观需要助学贷款政策与之配套。然而,现时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很大阻力。一方面,事关国家百年大计;另一方面,贷款由商业银行承办;远利与急功交织,责任与利益冲撞。于是,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便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纵观发达国家助学贷款,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国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绝大部分;二是还款方式灵活,还款期限长;三是个人信用体系完善,追贷力度大且有效。

中国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大国,同时又是一个“三农”问题突出、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穷国,发达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各种社会条件,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尤为特殊的是,中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面对的,与其说是经济问题,不如说是社会问题。

一、中国国情对贫困大学生问题的影响

1.中国农村贫困大学生家庭绝对贫困现象严重。与发达国家农民收入水平高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不同,我国多数农村家庭不仅收入很低且子女较多,而一个家庭只要出一个会读书的孩子,就往往不止一个。已解决温饱的农户,甚至只要有两个孩子念高中,就会重陷贫困。于是,每个农村贫困大学生背后,几乎无一例外,就是一个负债累累,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家庭。此外,贫困生大学毕业后,一样有结婚生子的迫切需求,因此,中国国家助学贷款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比照美国的10.5年(可延长至30年)、日本的20年,经济负担明显偏重。

2.中国城市农民工与城市白领的工作条件、报酬、社会地位差异悬殊。农村经济的落后,迫使农村贫困家庭把改变子女及家庭命运的希望寄托在读大学上。贫困生对此也期待甚高,一旦生活、工作遭遇挫折,对前途感觉无望,行为易走极端。

3.中国城市,尤其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集中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农村贫困生在综合能力及知识全面性上不及城市学生优秀。例如,城市家庭多数拥有个人电脑,城市学生在中学阶段便已熟练掌握,农村贫困生则差距太大。类似差别还有外语等。

 4.中国大学生个人生活条件贫富差别悬殊。当今中国东部不少地区经济发展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市几乎全是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对子女上大学后生活条件的过份要求,往往因溺爱或攀比考虑,予以尽量满足,以至于多数非贫困生在校的消费水平并非其家中正常消费水平。此现象可引发贫困生严重自卑心理和对社会公平原则的怀疑。

5.贫困生在就业、自主创业机会上处于劣势。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人际关系、社会背景在社会资源分配的市场化过程中与效率同时发挥作用。此国情对贫困大学生的影响表现在:同等条件下,优质就业机会资源(垄断性高收入行业,效益好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较多地被优秀的城市富裕学生占有。自主创业的机会同样如此。

6.中国社会目前存在较严重的腐败现象,传统美德受到拜金思潮较大冲击,影响贫困生还款心态。

二、国情影响贫困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态度

国情影响贫困生对助学贷款态度的四大因素:

1.心理健康因素。从贫困同学占多数的农村,突然“空降”到繁华大都市和富裕同学占80%的校园,不少贫困生出现了人称“心理贫困”的现象。其实,此现象用“心理贫困”描述错误,用“心理失衡”描述更为准确,因为这只是弱势个体在强势群体面前,由于行为规则反差太大而发生的心理扭曲现象,与贫富无关;若将富裕大学生个体置于农村,同样会发生类似现象。心理失衡往往使贫困生过度自尊、孤独自锁,从而导致社会交往能力发展受阻,加之课余创收对学业的影响,往往使贫困生在学习、就业和工作能力表现上处于劣势,并极易令其将所遇挫折归因于社会对其“不公”。心理严重失衡者甚至产生强烈的反社会情绪,极端者甚至自杀或危害社会。由此决定,此类贫困生(严重者如马加爵)对助学贷款不可能持正确态度。

2.传统道德约束力弱化和社会腐败现象影响的因素。因素涉及还款态度的道德底线,主要有:①社会腐败现象(尤其银行工作人员贪污、侵占等犯罪)的影响程度;②“知恩图报”、“君子爱材,取之有道”等传统美德约束力弱化程度;③“个人利益至上”的商业意识的影响程度。如“我为国家做的贡献远超过这么点钱”、“国家这么大,不会在乎这点钱”等;④违约行为的从众心理作用程度。在这里,违约者数量和知晓度对违约个体从众心理的发生起很大作用,如“那么多人都不还,我还犯傻”。

3.高等教育被视为“投资行为”的因素。把上大学当作一种脱贫致富的投资行为可能引发三种结果:(1)砸锅卖铁让孩子念高中的将更多。如果中国农民100%得到“没钱也可以上大学”的信息,可以肯定,不久的大学校园中,背负沉重家庭债务的贫困生比例将大增。此时,贫困生的第一投资人是父母,若此款由借贷而来,那么可以肯定,贫困大学生毕业后的收入将首先用于返还第一债权人——父母的债务;(2)将导致更多假冒贫困生出现。不久前,海南省发生一起骗取特困生资格的学生家长摆万元升学宴的事。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此类情况甚多,知情同学均取默认态度不予举报。这种骗贷者和知情者绝不可能对国家助学贷款产生“感恩”的良好态度;(3)经济领域债务人对于还款的各种态度,都可能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发生。

4.弱势境遇的因素。“存在决定意识”。贫困生对助学贷款态度,还受其弱势境遇影响:穿过绿色通道,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并受到各种消费限制后,他们最沉重的感觉是:“被人看不起”。他们是孤独的,既难以融进富裕同学的群体,又因人数少且分散,难以形成自己的群体;他们是单薄的,没有富裕同学见多识广、底气十足、成熟老练;他们是无助的,在城市里,他们社会背景空白,社会关系为零,就业不顺时,没有老爹帮助排忧;权益被侵时,没有大舅伸手解难。他们会因社会对其“不公”而把助学贷款看成是国家对这一不公的“补偿”。

三、国家助学贷款与社会公平原则的关系

  现时国情较之五、六十年代已发生根本性变化。那种“贫困大学生在人生重大关口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一定会知恩图报、恪守信用”的时代背景对贫困大学生全体已不复存在;因部分贫困生有无偿占有助学贷款心理倾向,故银行担忧不无道理。其实,助学贷款会有多少呆坏帐不仅关乎商业银行或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而且关乎社会公平。

  一国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是国家,其次是各种经济组织,第三是个人。尽管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使之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但由于其非为全民享用,所以,任何享用该资源并从中获益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应给付相应补偿。企业的补偿在税收中体现,个人的补偿在学费中体现。因此,若允许贫困学生不交学费,便是对缴费学生的不公平。发放助学贷款的目的,就是让贫困生以一种可以承受的方式实现对公共资源占有的最终补偿。因此,社会公平原则要求助学贷款的呆坏帐率必须控制在一个很小范围内(不宜大于10%)。若因国家财力强大而无视呆坏帐率(尤其含假贫困生呆坏帐),则破坏社会公平所引发的后果比国家财政损失严重、危险得多。

四、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助学贷款政策

1.  需要一个能满足贫困生实际需求的政策

助学贷款政策应满足贫困生五个方面的需求:(1)应满足贫困生主要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一次性缴清的需求。须知,1000元对赤贫者即一天文数字,不应让贫困生由于缺口太大而压力陡增,疲于筹款,影响学业;(2)应充分考虑农村贫困生中学期间的家庭负债情况(还款期限应至少再延长两年);(3)应满足贫困生,尤其农村贫困生心理健康的关爱需求。由于农村较少城市浮华,农村学生更质朴、上进,更富责任感,更多地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农村贫困生若能在大学健康成材,应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素质最好的群体。很遗憾,现时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非但无此问题解决机制,反而为款贷不出所困,关爱贫困生心理健康无从谈起;(4)应让贫困生享有更多还款减免优惠政策(现政策已有较充分考虑);(5)应给予贫困生就业机会上更多的帮助。

2.需要一个不与客观规律相悖的政策

把国有商业银行拖入助学贷款利益博弈是错误的。商业银行以赢利为目的,有着严格的信贷规则。在助学贷款还贷记录不佳、个人征信系统缺失、国有商业银行非国家高等教育唯一受益者的情况下,仅因头顶“国有”二字,便被限定风险补偿,强行议标放贷,有违背市场经济规则之嫌。另外,让高校承担助学贷款风险与追款责任,也与国情、公平原则(谁受益谁埋单)及高校性质、任务相悖。

3.需要一个为立志自食其力的大学生预留了助学贷款需求空间,令假贫困生无利可图的政策。

“绿色通道”政策和“按20%贫困生比例发放贷款”政策互为矛盾。一旦“不让一个家庭贫困的大学生辍学”的承诺得到完全落实,可以肯定,一个假贫困生证明市场马上出现。而若20%放贷比例不变,则无数假贫困生和砸锅卖铁读高中的真贫困生一起,将导致众多贫困生得不到满足需要的贷款额。假贫困生证明的泛滥,一方面将徒增打假成本,另一方面,将崩溃社会公平原则和还款善意。

如果助学贷款可向非贫困生开放,当国家助学贷款给予贫困生的优惠不过四年贷款利息差时,假贫困生将因制假成本高风险大而无足够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