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贴来源于《经济学家》,提请使用者注意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在这里主要是参考和学习为目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直到永远,而对一个具有科学态度和求是精神的人来说,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地调整自己先前的各种认识,以保持自己的认识与实践、知与行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后,劳动产品大多具有共同产品的性质,这种劳动产品又大多都不是为自己生产的,而是主要用来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品的,如何分配共同劳动的成果,如何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这首先是实际生活提出的一大难题,因而也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课题。怎样的分配和交换才是公平的(即参与共同生产的所有成员或交换双方都认为不吃亏),怎样的分配和交换才是讲效率的,有没有这样一种东西,以它为标准去进行分配和交换既能体现公平又能促进效率,这个双赢的分配政策和交换原则内涵是什么?这是文明社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企业家们所关心的问题,是那些掌握着国家命运的政治家们所关心的问题,因而也是那些追求理性的经济学家们所潜心研究和努力发掘的东西。我不知道第一个在经济学意义上提出价值一词的人是谁,也不知道他最初使用这个词时的含意是什么,但当今人们讨论价值问题如果不能紧扣这个主题,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人们对价值这种东西的探索实际上是伴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步伐而不断前进的,奴隶制时代的交换是不讲什么文明的,如五个奴隶换一匹马加一束丝之类,那时的人们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弱肉强食被认为是普遍的法则和公理,劳动不仅未受到应有的尊重反而是一种备受歧视的行为—— 一种与牛马耕作相类似的苦力。但自从社会步入商品经济时代以来,人们则日益感觉到,共同生产,团结协作,平等互利,互通有无这种文明社会关系,对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都是极端重要的,它不仅涉及每个人自身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协作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能否持续,更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平相处及协调发展。于是那些追求理性的思想家们就开始努力去寻找一种能公平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理性尺度,他们自觉投身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探索中去。在这个探索过程中,他们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分别对价值、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等等作了定义和说明。但是,在劳动、需要和价值等概念未彻底弄清之前,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和等价交换这些概念是很不清晰的,每个对劳动、需要或价值持不同认识的人对这些概念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当今的经济理论界对价值内涵的争论几乎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许多人在为今天还有这么多的理论家们对什么是价值这样抽象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而感到奇怪,其实这恰恰是社会日趋文明进步的表现,如果一个社会不是在向文明的方向上迈进,那么是没有必要去争论这类问题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当今社会已经很文明,相反,现实社会还有许多弊端,还有许多与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大生产不相协调的地方,分配领域的各种不公,交换领域的各种掠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无论从经济上讲还是从政治上讲都是迫在眉睫。历史上有许多理论家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某种新型所有制关系的探索上,希望以此来消除社会的各种不公。事实上,文明社会首先而又迫切的问题是要解决分配和交换的理性标准和尺度,从而在此基础上构建尽可能完善的法律制度,以保证社会化大生产出现后人与人相互间关系的公平和协。迄今为止还没有那一个社会的主要不公不是与社会的分配和交换制度相联系的,这也是我们致力探索价值问题的原因,只有当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时,我们的社会才真正向文明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由于人们对价值这个值得人们普遍尊重和必须彼此维护的东西在本质上存在认识上的差别,也由于上帝并没有预先给定一个标准,于是就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价值观。这些不同的价值观不仅各自观察问题时所站的视角不同,而且分别代表着不同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各自对社会应予尊重和关注的侧重点也是有很大区别的。以谁的价值观为标准呢?理论家们为此争论不休,大家互相争论了几百年也毫无结果。但大家无论怎么争论,人与人之间只有那些需要彼此之间相互维护和尊重的东西才是真正需要理论家们去关注、寻找和发掘的东西,因为不需维护和尊重的东西在处理分配和交换关系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也正因为如此,价值的含义也就不说自明了,所谓价值,它的哲学意义不过是指文明社会的经济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需要彼此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比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尊重和维护生产劳动者权益的典范,它表明了马克思对文明社会应当普遍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的认识。也表明马克思作为思想家希望以自己的理论引导人们尊重生产型劳动,致力维护生产劳动者对自己劳动成果的权益的强烈愿望;要素价值论引导人们不仅要尊重和维护生产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企业管理者、企业投资人和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效用价值论引导人们珍惜稀缺资源,尊重那些拥有稀缺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人们对其资源的占有权力和能有效利用稀缺资源的人们的劳动;均衡价值论强调供给与需求应保持数量方面的吻合,引导人们去尊重和维护那些合乎人们实际需求量的有效劳动。
迄今为止,有关价值问题的大多数理论著述,都是那些追求理性的思想家们对文明社会人们应当普遍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的个人认识和系统说明。或者说就是那些追求理性的思想家们,为引导文明社会的人们及其政府共同去尊重和关心的那种与经济生活,特别是与分配和交换活动息息相关的东西,希望人们在处理分配和交换关系时,真正做到互相尊重主权和各自利益,在每日频繁发生的分配和交换关系之后,不至于伤害任何一方的权益。从而使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大生产和大市场得以正常运行。在此前提下,他们提出了各自对社会应当普遍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的本质的个人认识。
从实践方面来讲,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现代化大生产中充满分工和协作,这使得人们在处理分配和交换关系时,客观上要求在涉及到各自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关系时彼此都力求公正公平,互相尊重社会公认的应当尊重的东西,自然大家在意识上对这种公认的尺度不是十分明确,但大家清楚,在人们各自的客观需要还须通过各自的努力劳动才能得到有限满足的历史时代,在相同的劳动条件下,一个每天制造100个汽车螺丝的工人与一个每天只制造70个汽车螺丝的工人在分配上是不能一样对待的;同理,100个汽车螺丝的价值是不能和70个汽车螺丝的价值相等的。一般地说,一个简单劳动工作日(即一个正常劳动力以正常的劳动强度工作一个正常工作日),无论从事何种于人们客观需要相吻合的劳动都应具有相同的价值,只有一个工(即一个简单劳动工作日)的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劳动能够彼此平等互换的时候才是相对公平的。历史上的“换工”正是出于这种最基本的认识才通行起来的。
在同一社会的同一历史时代,一个工的此种有效劳动如果可以换取任何一种一个工的它种有效劳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很和协了。也就是说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如果也能同家庭生产条件下那样,每个人的劳动成果或者说每个人在公共产品中所作的辛劳都能得到社会承认,相应的权益也能受到尊重和维护,劳动者就不愁自己的努力得不到回报,政府和企业的领导也不愁人们做事不尽心尽力,我们也同样不用担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和协而影响大生产的持续进行了。
但是在大量运用机器生产以后,这种思想又受到了新的挑战,在纯人力生产条件下需要10人10天才能完成的劳动量(即100个工),在有机器参与生产的条件下就可能只需要5人3天时间(即15个工)就可以完成,因为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了。这5个人3天的劳动加上机器生产的效果与原来10人10 天的劳动效果相等。显然,另外的75个工是机器完成的,是人类巧妙地利用了自然力来做工的结果。专业化规模化自动化的大生产,在不增加劳动者劳动负荷强度的条件下,可以使劳动效果大大提高。在这里企业效益的增加只是与企业投入机器设备的多寡和性能的优劣相联系,而与生产线上的劳动者的劳动付出无关。与此同时,因机器生产而带来的各种附加耗费(机器损耗等)也是与劳动者无关的。因此,运用机器生产后它既不应给参与这种劳动的一线生产工人带来任何额外的收益,也不应对他们造成任何损失。也就是说,相对于每个一线生产劳动者每天的劳动支付来说,我们所尊重的那种东西——抽象的人类有效劳动量,并未因生产方式(有无机器参与生产这种形式)的改变而改变;而相对于每个企业每天的生产成果来说则因大量采用机器生产而成倍增加。所以,机器的运用只能给投资人一方带来收益,其相应的成本也只能由投资人负担。事实上投资人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只要投资方向不对,就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这种风险从理论上讲也只能由投资人负担,这也是符合风险与收益配比原则的,也只有这样投资人才会认真研究市场现状及其发展变化,这也是一种劳动,也有个劳动效果问题。只有当社会化大生产对参与的各方都是有益且有责的时候,这种社会化大生产才会得以正常进行。在此情况下要保持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只有区别对待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成果,使企业的劳动成果的分配上既与生产工人所作的有效劳动量多寡相联系,又与出资人的投入和决策相联系。从而既保持了一线的生产工人不论是在参与那个行业的劳动(有的行业有机器机械参与生产,有的行业则没有机器机械参与生产;有的行业运用机器机械生产的自动化程度高,有的则比较低)时,同等的劳动付出其劳动所得一致,又保证了研究、出资、使用机器的人们有相应的利益和兴趣,这也正是文明社会所希望的。
价值并不是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分配和交换关系时才产生的,就像长度不因我们是否走路而发生,重量不因我们是否过秤而存在一样,价值只是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分配和交换关系时才有必要去发现或发掘出来。经济学家指出这种东西的所在,其重要目的之一,只是为了引导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相互去尊重这种东西,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致力于促成或创造这种东西。由于资源是不可创造的,所以,人们一切努力的结果或称创造的东西,就只有不同形式不同用途的劳动这种东西了,其中值得人们尊重的部分也只有有效劳动量这种质了。文明社会只尊重有效劳动,只有那些充分适合人们客观需要的有效劳动才会受到文明社会的普遍尊重。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就是指有效劳动量。无效的劳动产品即使是无偿的赠送也是没有人要的,如过期的药品,变质的食品,花样文章,报废的零件等等。
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忽略资源的稀缺问题呢?是否就可以忽略资本运作的意义呢?不是的。文明社会对资源稀缺问题是无须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方法来解决的,而应当用自然资源公共所有的制度加上有限资源有偿使用的方法来解决,即对所有稀缺资源实行公有制,并由国家来对享用这种自然资源的人们征收资源税。而资本运作问题可以用资本运作成本与投资收益相匹配的方法来解决。
有一位哲人讲过一句话;“我们奖励什么行为,就会得到什么行为”。这句话反过来讲就是我们想得到什么行为,我们就去奖励什么行为。这点很重要,无论你是想把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搞上去,还是想把一个企业的生产发展搞上去,你都希望得到这样一种效果:人人从事有效劳动。因为只有有效劳动才能把一个企业的生产发展搞上去,也同样只有有效劳动才能把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搞上去。如果每个企业都只会搞重复投资和过剩生产,如果每个政府也只是说些好听的话,搞些形式主义的政绩工程,那这个社会还能有什么希望?在我们中国,尤其是在当今的中国,如果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迫切需要的就是人人都去从事有效劳动,多干实事,少讲空话,少做无效和负效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构建以有效劳动为核心的劳动价值观,引导全社会的人们去尊重有效劳动,从事有效劳动,维护有效劳动成果的所有者的权益。这也是对那些时时注重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的人们的最大奖励。
某种东西一旦被政府、社会或经济学家们视为有价值的东西,那怕它是无用的东西,也会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引导作用。比如把无效劳动也看成是有价值的,那么,我因操作失误而报废了一个半成品,你老板不仅应当照付我的工资,还得尊重我的劳动过失,若要扣我的工资,那我就跟你没完。如果我们把以最少的资源和劳动耗费去获得最大利益都看成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正常举措,那么我卖给你假冒伪劣商品你不仅要给足钱还不能认为我缺德,甚至在生产经营方面还得跟我学着点。如果我们把资本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力无条件地扩大化,那么,当劳动者在某些出资人的企业里按照老板的要求劳动,一个有用工的劳动量不能获得单干条件下一个有用工的收益,即那些在私人企业里参加集体生产的劳动者的收益都低于单干的个体劳动者的收益,而这种企业的人均收益却大大超过单干的个体劳动者收益时,他们所创造的价值明显地受到了出资人克扣或称剥削时,你也应当说没有剥削,这是正常的天经地义的。如果我们努力去维护而不是去剥夺一部分人对自然资源的私人占有权力,人们就会为争夺自然资源的占有权而重新开战。
确立有效劳动价值观还可以促使全社会的人们在从事各种劳动时,自觉注重对劳动服务对像的需要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提高自己劳动的有效值,从而促使其劳动效率的提高。也只有全社会的人们都自觉这样去做,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的劳动效率。没有这种努力,就不会有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从宏观层面上讲,一国经济或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说到底是那种东西在发展?是自然资源的稀缺日益加剧,各种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物资普遍匮乏所导致的在人们心理上的效用增大吗?是有限品种的商品过剩吗?是拖延社会劳动时间总量所导致的各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含量的增长吗?毫无疑问都不是。一国或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说到底只能是人类有效劳动量的增加,只有这种东西的增加,才能使一国有用商品增加,才能使整个社会的各种有效服务大大增加,从而使人们各方面的客观需要都能得到具体的历史的满足,这才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标志,而决不是无效劳动的堆积,也不是某些商品在人们心里上的效用增大,更不是低效率劳动的时间延长。
一个科学的价值体系,应当有利于评价个人对组织、组织对社会、社会对全球人类的永久幸福与持续发展的贡献大小;有利于历史地帮助人们去建立科学的公平观、文明观和发展观;有利益于人们一切劳动目的——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真正实现。
从政府管理方面来考察,各级经济管理部门都希望劳动者创造一种东西方,这种东西能真正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能真正使人民生活在物质上更富有在精神上更满足,这种东西难道不就是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功用的有效劳动?
无论哪个企业的老板,总是希望其工人的劳动都能合乎预先设计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从而适合于顾客的需要,即成为有效的劳动。
如果我是一个打工仔,一个赤手空拳的劳动者,或者我是一个高级技术人员,一个人民教师,我需要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和交换制度呢?毫无疑问是以有效劳动量为标准的分配和交换制度。因为任何承认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打砸抢的做法,害人终将害已,因为这种制度必然加剧人与人之间的权益矛盾,最终导致阶级斗争和各种战争。
为了引导全社会去尊重和维护它应当尊重和维护的东西,也为了判断每个人或组织对社会到底提供了什么以及提供了多少?我给价值一词在经济学的层面上赋予了它有效劳动量的内涵。除了自然资源外,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一样能够满足人们客观需要的东西不是人类有效劳动量的凝聚。这个世界上的所谓经济发展,说穿了不过是人类有效劳动量的增长【斯密亦有类似的话,他说:“任何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都只能由两种方法来增加,其一,改进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其二,增加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的劳动量”(亚当·斯密《国富论》第243页)实际上他已经注意到了有效劳动对社会的意义】。如果那些从事扎实有效劳动的人们不能富起来,那么,只能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们的劳动成果在某些环节被人剥夺了。
使劳动有效化是一们伟大的艺术
过去我们将造成无效劳动的一切责任都归之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认为过剩生产之类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东西,所以要将资本主义制度推翻。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无论是在计划模式下还是在市场模式下组织生产也都遇到了各种形式的无效劳动问题,所以许多人又开始批评和否定社会主义。正确认识劳动与需要之间各方面的情形是十分重要的,然而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真正协调好劳动与需要之间的各种关系,只有这后一项工作做好了,方能使我们的劳动真正有效化。
价值相关问题思考之二——自然资源 一、为什么要讨论自然资源问题 四、资源的私有制度给社会上极少部分人带来的极大的利益,对权力的尊重和屈服导致自然资源享有至高无上的交换价值 各种不同形式的自然资源何以会有价格以及价格的高低又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这是我们不能不弄清楚的问题。 五、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在自然资源问题上的主要分歧 自然资源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贵的东西之一,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价值论对此在认识上都是没有问题的。在交换、使用或消费自然资源包括那些含有自然资源的劳动产品的问题上,则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人们在交换、使用或消费这类物品的时候,应当尊重自然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每个使用这类产品的人都必须向资源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支持这一观点的就是效用价值论。另一种观点认为,任何个人或非社会公益组织以自然资源所有权去获得超劳动的收入都是一种掠夺,自然资源本应属于全社会所共有,它不应当只为某一部分人所私有。人们在处理相互间的利益关系时应当尊重和维护的东西主要应当是每个人所做的有效劳动,对各种珍稀或紧缺自然资源及相关产品的使用和消费则应当向社会而不是向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如交纳资源税或土地使用税等,支持这一观点的理论就是劳动价值论。
在研究商品价值问题时何以要讨论自然资源?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其一、任何商品剥去其中人类有效劳动这个内核后,就只剩下一定量的某种自然资源这个壳了,许多自然资源本身就可作为商品在人们相互之间进行交换。当我们从商品的价格现象去考证商品的内在价值时,自然资源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一切有形商品,其交换价格除了与人类的有效劳动量多寡相联系外,而且还与商品中自然资源的多寡和贵贱相联系。不能正确理解这一点,就不能正确认识劳动价值论,同样也不能有效地将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的最主要的避难所摧毁。
其二、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权益关系,而我们在认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时,不能不首先弄清人与自然的各种相互关系,不能不弄清楚这种由自然资源所引发的人与人之间各种权益关系的变化。正确认识自然资源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关系,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各民族各阶级在资源问题上的种种斗争历史,对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和谐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秩序,这种公平的社会秩序是将人们的各种物质利益和享受与其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呢?还是与其占有的自然资源多寡保持最大联系?或者干脆与每个人的人权地位权重保持最大联系?这是一个根本的原则问题,是我们一切政策法律制度的基本立场问题。到底为谁服务?是为社会上少部分人服务呢?还是为全社会绝大多数人服务?一切政党和政府都必须在这里进行选择。在和谐文明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除了有效劳动是应当相互尊重和维护的外,对自然资源的占有及其交换应当如何对待呢?对人与人之间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相互关系应当如何处理呢?这就是我们研究资源问题所要首先解决的。
其三、迄今为止,对地球上各种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起因、归属及其对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影响,还没有那一位经济学家认真地研究过,似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似乎这个问题不需要弄那么清楚,似乎自然资源有史以来就公平地分配过或是过去已经公平地分配过了,不需要再讨论,似乎现实社会中一部分人占有自然资源是天经地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总是刻意回避此类严肃的问题以默认它的所有权现状,更好地为资产阶级和权贵们服务。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也没用心去关注这个问题,并不是因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已经解决,只是因为当时其关注的重点不在于此。有史以来,人类为争夺自然资源而展开的斗争从未停止过,至今世界列强为争夺地球上各种稀缺资源的图谋仍在紧张地进行着,而且经常为此不息发动战争,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我们有些经济学家们对此不感兴趣,其原因或是为了某些社会强权的既得利益而有意粉饰,或是为维护其自身的可怜地位佯装不见,或是其自身目光短浅不能洞察这类根本性的问题还自以为是。但有良知的人们不会忘记,围绕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斗争历来是人权斗争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这里弱肉强食的规则通常是最常见最基本的规则。
二、自然资源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其它任何东西都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我们这个地球上,自然资源的种类极其繁多且功用各异各有其特性。有的极为稀缺而不可再生,有的丰盛有余却又可自然复制或繁衍,其中有许多是可供人类直接享用的,也有许多是需要经过人们适当的加工或技术处理后方可享用的,还有一些是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类认识的前进而不断发现其作用的。这些自然资源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力、热、电、光、土、肥、水、矿以及空气、植被、各种动物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它们各自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也是很不相同的。
许多人在讨论劳动价值问题时常常用几条鱼等于一头鹿来证明,这是不贴切的,因为鱼和鹿都不是纯劳动产品,这些东西在更大程度上表现为自然产品。用一些主要成分为自然资源的物品来证明劳动价值量的相等岂不是有些滑稽。离开了大自然,离开了自然界的各种自然资源,任何力量都无力创造出鱼和鹿。如果谁有能耐以自己的脑力和体力加上劳动工具而不用任何自然资源制造出一头鹿来,那才真正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呢!现代科学技术证明:是大自然造就了人类,而且它在造就人类之前早就造就了一个能够造就这一切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太阳、月亮、地球、大气层及维系生物生长繁衍的一切基本的物质条件,都是大自然的造化,都是大自然自身运动演化的结果。
不可否认,人类劳动的创造力是伟大的,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个世界。今天的世界已远不是那种自然状态的世界了,它已在极多的领域留下了人类劳动所创造的辉煌和痕迹。但人类劳动的作用又是有限的,许多种自然资源是人类无力创造的,人们更无力创造这个神秘而庞大的自然界。人类不能只凭空手去生产什么有用商品,更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自身规律去办任何事情,而只能按照自然规律去行事。人类的能动作用只在于他能正确地认识各种自然资源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各方面的有用性或称使用价值,正确认识各种自然规律并充分利用这种认识去主动地改变现实世界。或控制、加速某些生物的生长进程,或部分地改变和巧妙地利用某些自然物质的物理、化学、生物属性为人类的某些需要服务。离开了各种自然资源,仅有人类的劳动是远远不能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方面需要的。
人类自身的历史发展表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是极大的。在远古时代,人类的生存几乎完全依赖于各种自然资源,那时人们的所谓劳动,其实质不过是一种直接向大自然攫取自然资源的活动。无论是野兔还是水果,都是大自然的产物,人类加于其上的所谓劳动,不过是去大自然获取这些东西的活动。原始人类的生存主要就是依赖于自然资源,那时的劳动几乎不改变自然资源的任何物理和化学属性。人类社会在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后,随着人类劳动经验的不断积累,劳动技巧和能力与时俱进,这才使得人类劳动的内容日益丰富。各种先进的劳动技能一经为人类所掌握,劳动产品就不再只是从大自然中获取某些纯自然资源了,还有各种人造产品和专业服务。人们相互之间的交换活动也不再只是为互换稀缺的资源而进行,而更多的时候是在为优良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大生产和优质劳动服务的快速发展开辟道路。到了文明社会的今天,许多产品中自然资源的含量已不是主要的了,如电脑手机等,科学技术成了劳动产品的主要内容。但这并不是说自然资源的作用日益减小了,相反,人类社会越是发展其与自然界的各种联系就越广泛越密切,对各种自然资源包括各种自然力的利用程度也就越高。古人不会使用因而也不需要煤炭电力和石油,而今人则一刻也离不开这些资源。人类历史还向我们表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首先离不开的是自然资源,其次才是劳动。没有劳动但有资源,人类或可生存;只有劳动而没有资源,则人类无立足之地。离开了自然界里的各种物质资源,人类一刻也不能生存。自然资源对人类的作用先于劳动对人类的作用,大自然的作用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替代的。不是人类的劳动创造了地球和地球上的一切资源,而是大自然造就了世界上一切资源包括各种生物和人类自身,不要过分夸大人类劳动的作用。现代智能技术的发展更是使得人类在许多领域可以直接运用自然力做工,这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伟大的进步之一,自然资源的巨大作用已经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得到充分体现。现实生活告诉我们: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关系不仅强烈地表现于其物质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强烈地表现于其物资生产的各个领域。当今社会,不仅人的物质生活离不开自然资源,许多生产更是一刻也离不开自然资源,或者说都极大地依赖于自然资源,特别是对能源、土地和各种矿藏的依赖性更大。相比之下,这个世界上最多且最易复制的就是各种劳动,尤其是各种技术含量极低的(包括一些技术早已普及的)简易劳动;一些对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毫无益处甚至还有巨大负作用的无效劳动和负效劳动,如那些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巨大浪费却不产生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行为则更是有之不如无之。今日世界真正稀缺的只是各种珍稀自然资源和各种更能有效利用各种自然资源造福人类的高新技术,这种情况还将随着地球上人口的不断增加而日益加剧。我们着重强调这一切并不是为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提供证明,更不是要以那些不含有人类劳动的自然资源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所具有的巨大意义来反对劳动价值论,而正是相反。在我们看来,越是人们无能为力的事情,越不可强化它的私人占有及与此相关的一切权益,否则,当这个世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那些无可替代的珍稀自然资源一旦只为社会中极少的一部分人所占有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将不再是大多数人的了。一小部分凭借权势或武力征服世界而坐拥天下资源的人们将享尽荣华富贵,而更为广大的劳动群众除了自己一双可以做事的手外一无所有。在这样一种社会条件下,一些靠占有自然资源而生活的人们是无须劳动而富足有余的,而那些靠劳动生活的人们则虽终生劳碌却只能穷困潦倒。这难道不是被历史已经证明了的么?这难道又是未来社会所应维护的么?是一切有良知的经济学家们所应赞美的么?是那些追求文明的政治家们所希望确立的么?我想不应当是这样的。
三、绝大部分易于控制的自然资源在漫长的人权斗争中产生所有权
今天地球上的多种自然资源早已有了各自的主人,这是人类历史上漫长的人权斗争的产物。大自然的原态并不是这样的,地球上的一切自然资源本是无所谓所有权的,它与其它星球上的物质一样,原本只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自从地球上诞生了各种生物以来,它在形式上也只为各种生物所共有,而不是只为某种生物所专有。大自然只赋予了万物以生命,并没有赋予某种生物对自然资源的占有特权。各种生物以自身能力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本能和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导致了强者决定一切,世界只为强者所拥有,谁能主宰地球上一切生物的命运,谁就能主宰地球上的一切资源。结果,在生物间漫长的搏杀竞争中,人类获得了最终的胜利,自然也获得了对地球资源的主宰权。
由于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极端依赖性,也由于自然资源的权属天然缺位,加上许多自然资源的可占有性,人类内部也为争夺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了漫长的斗争。由自然资源所引发的人权斗争,是人类社会最原始因而也最悠久的人权斗争之一。在原始社会人们对大自然的赐与是谁都可以直接去获取的,只是后来由于人类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可供直接去取的自然资源日益紧缺,人们为获得这些东西发生了争夺和战争。当时的此类战争不过是人们以自身能力求得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本能反映和参与自然竞争的习惯形式,随着这种你争我夺的连绵不断的战争的继续,遂使许多自然资源被一些人以武力占为己有并从此获得了无人承认但事实上拥有的所有权。自己领地上的一切资源外族是不能享用的,要享用那是要讲交换条件的。初始的这类争夺只是为了占有某片森林或生活栖息地,后来逐渐发展到为土地、山川、河流、海域乃至地底下矿藏而战,许多原本并不短缺的资源在被一些人大批地占为己有后也逐步加入短缺的行列,并直接造成了各民族对地球上各片领土的无休止的分割和再分割。各民族间这种不间断的冲突和战争直接导致了国家的产生,导致了以军事打击为手段的占领在事实上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和民族对自然资源最原始主权的起源。
由于各个民族和各个部落之间实际力量的巨大悬殊,这就导致了各个国家或民族间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占有权的极不平均分配,这一点只要看看当今世界各国的版图就十分清楚。当今世界上的各种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最初是怎样形成的呢?各个国家的疆土为什么是目前这个状况而不是其它状况?决定这个疆界的最初原因是什么?翻开历史就会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它决定于历史上的某次战争,或以武力相要挟下的某次谈判角逐。方思涌先生在他的《战争和资源洗牌》一文中曾深刻地指出:“战争造成了主权的易手,也造成对资源的掠夺,这几乎是亘古以来不变的道理”。围绕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争夺而进行的战争,有史以来就从未停止过。历史上的许多战争都曾或多或少地刷新过相关国家的资源版图。当今世界上的许多战争也无不与这种争夺相联系。如果这个地球上那里还存在着权属不明确的疆土或海域,那怕是一个小小岛屿,那它也一定是世界列强争相瓜分和掠夺的新战场。除了发生在海湾地区的数次战争外,北极主权之争 ,东海及南沙石油开采权之争,“冲鸟岛”与“礁石”之争等等,其实质都是资源所有权之争,是现实生活中的资源争夺,是资源私有化制度的必然产物。在国际社会普遍承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且又未能妥善解决各国疆土问题之前,世界各国为自然资源的争夺而发生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时候此类战争还会变得相当激烈,而此类战争是否正义的解释权又自然地落到胜利者的头上,实际生活告诉我们:枪杆子里面不仅出主权,而且是经常出“真理”的。
当今世界由于超级帝国的出现,世界各国围绕自然资源所进行的斗争并未因为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有些许的减弱,而且出现了全新的情况。正如今年1月16日世界社会论坛在印度孟买举行的开幕式演讲中,印度作家Arundhati Roy所指出的那样:“从世界范围说,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能够在一个下午的时间内毁灭整个地球的超级帝国,它拥有绝对的经济和军事霸权。它用不同的武器打开不同的市场……。贫困国家如果对帝国具有地理战略意义,如果拥有规模可观的‘市场’,可以私有化的基础设施,或者丰富的天然资源----石油,黄金,钻石,钴,煤-----它们必须对帝国言听计从,否则将变成军事打击的目标。那些天然资源越富饶的国家,危险越大。它们如果不乖乖的把资源交给帝国的商业机器使用,战争机器就可能开进它们的国土”。
从每个国家或民族内部的情形来看,社会各阶级为争夺资源所有权而进行的斗争也是异常激烈的,它总是引发各国国内战争和阶级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翻开中国的历史你就会发现,我国历史上许多重大变革无不与调整社会中某些阶级或社会集团与自然资源的关系问题相联系。如历史上的每一次改朝换代,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江山”易手,天下资源全部交给新的主人。秦始皇变七国之天下为自己一家之天下,其它封建帝王将夺得的“江山”在自己和功臣们之间进行分封,毛泽东建立了人民群众共享天下资源的公有制度。在土地问题上,西周的井田制,战国的授田制,曹魏的屯田制,北魏的均田制等等制度,都是调整皇室、官僚和平民百姓与土地资源关系的制度。李自成领导的太平天国,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也无不与调整社会各阶级与自然资源的关系相联系。李自成有“均田免粮”口号,孙中山提出要实现“耕者有其田”,毛泽东领导了打土豪分田地,实行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还有刘少奇的“三自一包”,赵紫阳的联产责任承包等等。当今社会中一些有钱的人们借招商引资和产权改革之名与官僚勾结大批收购土地(圈地运动),这事实上也是一场资源所有权斗争。我们已经看到许多人在改革的名义下成功瓜分公共资源而一夜暴富,许多真正有实力的大款也都正在绞尽脑汁获取国内重要资源。任何一个国家的强势群体总是要在其可能的条件下想尽一切办法去窃取该国国内各种重要资源的,不仅中国如此,前苏联国家亦如此,世界各国也都如此。
为什么人们为了争夺这些自然资源而不息流血牺牲呢?道理很简单,有用之物人人都想私而有之,只要有可能,人们就会对此不遗余力。在一个对权力绝对尊重服从的历史时代,在一个承认自然资源可以私人占有的社会制度条件下,谁一旦拥有稀缺资源,就等于自己从此拥有不可估量的物质财富,就可以子孙万代不劳而获,坐享荣华富贵。对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无论其民众是多么的勤劳,也无论他们完成的有效劳动量是如何成倍地增长,如果他们对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很微小,加之它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地位很低,没有任何特权,甚至连基本的话语权也很微弱,那么,它就会象一个无产者工人一样,永远只能靠民众的双手劳动创造艰苦地谋生且经常因资源的短缺而受制于人,更不可能坐享荣华富贵。没有资源,没有政治的或经济的特权,又没有军事和外交能力来改变这一切,贫困和落后就会成为永远挥之难去的阴魂,人的素质虽然可以部分地弥补一些资源不足所带来的遗憾,但发展经济相对地说总是要艰难的多。当然,拥有丰富的资源若没有强有力的军事力量来保护,也是卖不到好价钱的,甚至祸多福少。
历史已经证明:能够最终获得对地球资源的主宰权的只能是人类社会中的那些强者,而那些弱者则不能,他们连自己的命运都不能主宰。而当一个社会的弱者一旦连自己的命运都不能保证的时候,他就只能成为强者的附庸、奴隶和使唤工具,他必须以放弃自己的诸多基本权力为代价来求得自身的最基本的生存。
有人可能会说:你说的不对,许多诸侯的土地是因为对国家有功而帝王封赏的,许多权贵和财主们的土地则是自己用钱买来的,既不是偷也不是抢来的,更不是用武力夺来的。是的,他们说得也没错。所谓的封赏只是战争胜利者内部对战利品的分配罢了,而买卖土地历来是一项为权贵们掠夺贫民百姓和其它弱者手中的自然资源提供方便的政策,而贫民百姓连自己的生存都成问题,还那有钱去购买价值昂贵的资源?用战争去夺取资源是掠夺,用金钱去占有资源也是掠夺,只是形式不同罢了,前者血腥,后者温和,但二者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占有自然资源,且都是需要成本的。历史上的授田制、井田制、均田制等等最后都被瓦解或大部被演变成官僚贵族和地主的私有制,其中有些就是与这种看似温和的掠夺联系在一起的。
生活实践告诉我们,一切价格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权益斗争所决定的社会制度,或者说是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人权关系制度在市场上的反映。有什么样的人权制度体系就会什么样的交换和分配体系,因而也就会有什么样的价格和工资体系。这个体系的历史及现状都是由人权斗争来决定的,这个体系的改变也是由人权斗争来决定的。当人们相互之间没有相对的独立自主关系时,当人们对自然资源或劳动产品根本不存在什么所有权和自主权时,交换从何谈起?如果人们相互之间的权益状况是不平等的,那么等价交换又从何谈起?当劳动者在社会上普遍受到歧视时,当这个社会根本就不承认什么劳动者权益时,以劳动作为分配要素去进行分配从何谈起?当一个社会的资源或资本权益大于劳动权益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又从何谈起?
生活实践还告诉我们:任何已经确立的制度都是统治阶级的人权和意志在制度上的体现。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必须符合统治阶级的人权和意志,当然这个制度还必须以被统治阶级能够接受或无力反抗为前提,或者说要以统治阶级能够控制社会局势为前提,一旦这个前提被打破,新的人权关系和新的人权制度体系就将形成。在这里,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现实状况只是为人权斗争准备了客观上的物质条件,人类社会在生存发展、劳动享乐和财富分配等方面实际存在的种种权益上的差异和矛盾才是不停地引发各种形式的人权斗争的根本原因,而这种斗争又不断地改着写人们相互间的权益关系,形成新的社会人权制度。人类社会就是在这种循环往复渐进发展的斗争过程中逐渐步入文明的。
私有制就是人权斗争的产物(它本是反特权的产物,而且其反特权是那样的卓有成效),没有私制有就没有交换,没有交换就没有价格。私有制的确立不仅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使人类在种种特权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从而获得了独立和自主,而且它同时还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遂使许多种自然资源从此有了各自的主人,而绝大多数人又因此失去了对自然资源的天然享用权。在资源公有制社会条件下,土地是不参与交换的,因而也没有价格;在劳动产品公有的社会条件下,各种产品也是不必参与交换的,一切都由少数人来分配(在这里,如果不能对手握分配大权的人们进行有效约束,公有制可能更糟,我绝对不相信在一个对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的社会里,行使分配大权的少数人都能做到公正无私)。资源在大众手里时永远都不会成为致富的原因(或者说手段),所以,老百姓都有了土地,并不会暴富,并非自然资源对人的使用价值消失了,而是自然资源共享后它的价值(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消失了。
在私有制走上历史前台后,在各种有用且稀缺的自然资源都有了各自明确的主人的后,社会中那些弱者所失去的不仅仅是对自然资源的天然享用权,而且自己的命运也从此只能由那些社会强权来主宰了。无论何人离开了自然资源都无法生存,所以,那些失去了对自然资源享用权的人们世世代代只能给富人当牛做马,富人乐意,他们或有口饭吃,富人不乐意,他们则命也难活,这就是过去几千年向我们所展现的历史。即使社会文明进步到今天,劳动者的权益被大大强化后,只要你对自然资源不具有所有权,那么你如果要想享用它也都是需要向另一部分人付费的。其交换价格也主要是由资源的所有权状况、稀缺程度、社会上多数人们的支付能力以及人们生存和发展对它的依赖性大小来决定;交换制度、稀缺程度、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对它依赖性和社会上多数人们的支付能力大小决定着交换比例的大小。由于各种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状况是不一样的,所以,同样都是自然资源,有的有价格,有的就没有价格。最有效用的水(指未经处理的天然水)、空气、阳光是没有价格的,因为它不易只为某一部分人所私有;而那些对一般人的正常生活来说可有可无的钻石和黄金反倒是价格高的出奇,其中原因固然是因为它的稀缺,而尤其是这些资源易于被极少数人占有和控制。
有史以来的人类历史表明,权力乃是人类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东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尊卑贵贱主要就是由其在社会中的权力多寡来决定的。权力不仅代表了一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而且代表了一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参与社会各种财富分配的权重。所以,人类社会的一切斗争无不与人权问题相联系。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阶级与阶级、党派与党派、集团与集团以及宫廷内、党派内、集团内乃至家族家庭内部的斗争无不如此。人权斗争,一些人们掌权了,一些人们丢权了;一些集团得势了,一些集团失势了;一些党派上台了,一些党派下台了;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一些民族强国了,一些民族亡国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毛泽东为什么只提阶级斗争而不提其它人权斗争呢?因为只有阶级斗争是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人权斗争。任何党派、任何政治领袖如果不能将自己的命运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联系起来,或者只知一味地追求一己私利而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于不顾,那么,无论他在人权斗争中玩得多么得心应手,也是迟早要被历史所唾弃的。
权力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权力的价值也是无甚可比的。经验告诉我们:许多时候不是权力服从理性,而是理性服从权力,有权不仅可以有利,而且还可以有理。萨达姆的罪行不会比布什大,然而,布什坐白宫而萨达姆蹲监狱就是这个道理。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地获得权力,“权力”一词说明,权的背后要有“力”支撑,权与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力之最大者为军事实力。同时,权与利亦同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权的背后又总是藏着利,利之最大者为各种珍稀自然资源。“力——权——利”三者的关系,虽然书本上没有现存的答案,但实际生活何止向我们演译了千万遍。中华民族的祖先是很聪明的,早就洞穿了权与力和权与利的联系,所以发明了权力和权利等词汇。权力的度让决不会是免费的,任何只为少数人私而有之的可以左右他人政治经济生活的权力(以下简称这种不为大众所拥有或制约的权力为特权),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即对特权的无条件尊重和服从的社会)下它总是有价的,而不论是财产特权、资源特权,还是政治上的特权也都一样。人们一般不会轻易与强权较量,不是畏权,实乃畏力。一旦力的累积达到足够大时,挑战强权便是顺理成章事。
不为大众所拥有的事关大众生存与发展的特殊权力的私有化,是一切剥削产生的前提,当然也是许多自然资源产生交换价值的前提。任何以自然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不过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以一种本应属于全人类所共有的自然资源在私人占有的社会制度条件下横蛮地行使其特权的剥削职能罢了。它总是使一部分人因占有自然资源而子子孙孙坐收渔利,而又同时使另一部分人不得不为此付出艰辛的劳动或巨额的代价。只要山是你的,顺手摘来的果子你就可以享受或拿去卖钱,如果山不是你的,你就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抓来的野兔也是不能自己享用的,同样也不能拿去卖钱。如果你的狩猎是经过山的主人授权的,或许你可以从山的主人那里拿到少许工资。如果是未经授权的,那是要被视为偷盗行为并受到处罚的。由此可见,在资源私有的社会条件下,劳动的权益小于资源所有权。一种原本就是地球人所共有的资源却被某些人们当作私有财产而神圣化到至高无上的地步。
中国富人从来就与自然资源有着密切的联系,历史上的官僚贵族与土地,盐商与盐,当今的富豪与房地产,民企与圈地,贪官与煤矿等等。许多人对一部分人快速暴富百思不得其解,有些人还误以为他们是靠合法经营和超常智慧致富,原来他们不过是在凭借权力运作资源。然而,历史一再向我们表明:一个社会不会因为有许多富人在那里运作资源和特权而增加财富,倒是那些穷人在那里运作劳动而增加了财富。如果一个社会的人们都去倒腾自然资源而无人去劳动,那这个社会除了将各种自然资源在不同所有者手中转来倒去外,决不会增加任何东西。所以,对全社会来说,应当给予尊重和奖励的是劳动而不是资源所有权。
在这里,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根本分歧在于:劳动价值论欲将全社会每个人们的幸福和享乐与其所做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以促使人人从事有效劳动,人人靠勤劳致富,消除社会上一部分人以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去欺压另一部分人的现象。效用价值论欲将人们的幸福和享乐与其所占有的稀缺资源的多寡保持最大联系,以便维护一切权贵财主及有产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在舆论上故意宣染自然资源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作用,就是为了更便利地奴役劳动者,叫他们永世不得与资产者争权,世世代代为资产阶级当牛做马。
我在《价值探源》一文中说过,任何东西,一旦被视为有价值,就会对社会产生引导作用。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这种东西一旦被视为有价值,则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是需要相互尊重的,任何无偿占有都将被视为非法;而如若被视为一种特权,一种应被否定的特殊权力,那么就是需要限制或消灭的,对社会上一部分人以此取得的收入,至少是要作些社会扣除的,征收资源税或土地使用税的目的就是为此。
马克思把劳动价值作为权衡人们相互关系公平与否的基本尺子,认为人与人之间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只有劳动才是需要相互尊重和维护的。效用价值论则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认为人与人之间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只要有效用的东西就都是应当相互尊重和维护的,包括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效用和各种政治特权的效用,都是应当付费的,根本不谈对这些特权的否定和约束。在这里不仅仅是各理论家对价值本质内涵的看法不同,事实上还有个动机问题,权益问题,政治倾向问题,至于方法问题则在其次。许多人定义价值就是为了帮助权贵们在市场上自由地进行掠夺作辩护的。
当我们承认自然资源的私人占有权力后,决不只是简单地象我们承认劳动产品的私人占有权力那样,只是自己的劳动产品归自己使用或是拿到市场上去与他人的劳动产品进行平等交换那样简单。劳动权力是一种人人都有的权力(畸形的社会现在也正在剥夺人们的这种权力,我以后会专门讲这个问题,这里暂且不谈),而自然资源一旦私有它们就会成为一种只为少数人私而有之的足以影响他人政治经济生活的特权。在任何历史时代,各种特权都是社会上一少部分人获取超额财富的巨大源泉。其获得超额财富的能力大小,主要取决于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对它的依赖性大小了。懂得利用自然资源的这种性质发财致富的人早已有之,效用价值论就是专门研究这种依赖性的,他们把这种依赖性看成发财致富的重要因素,并作为其主要经济理论的全部基础。他们在看待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对各种稀缺自然资源的依赖关系上并没有什么错误,而且比谁都研究的仔细。然而他们在对文明社会里如何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时,总是极力维护资源的私人占有现状和所有者的权益,其是何居心也就不说自明了。
从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着手去研究人与人的关系,用人与自然的关系去权衡、评判、协调直至支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及稀缺性去规定人与人之间各种财富的交换比例和分配权重,这就是效用价值论者的方法论。它总是将自然资源对人的效用关系与人对人的效用关系不加区别地混淆起来,甚至凌驾于人与人的关系之上。这就是效用价值论在方法上的主要特点。效用价值论的发明人从直接的经验出发,从现实社会中自己可见的社会现象出发,而不是从大自然的演进、人类的起源、人类生产斗争和人权斗争的历史和现状的全部发展过程中去发现和把握理性;他们割断历史,抹杀人权斗争,抹杀历史上各种社会制度的阶级性质,抹杀人类社会人权状况历来存在巨大差异的实际情形,抹杀有史以来的各种社会制度都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充分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有意强化和维护权贵们的权益,漠视劳动大众的基本权益。效用价值论者的一切论述都是要向人们表述这样一种逻辑,奴隶主和封建贵族理应富有,奴隶和农民理应受穷,因为天是皇上的天,地也是皇上的地,你租用皇上的田地如何能不交地租和税贡呢?
只为资源所有者说话是效用价值论的实质,他们总是强化自然资源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效用,淡化劳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只强调资源的稀缺性和所有权,致力于维护以自然资源所有权去奴役、剥夺、支配他人的经济效用,而无视最广大的劳动大众对地球资源的基本人权,无视广大劳动群众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作的巨大贡献。他们从来不问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其资源所有权是怎么得来的,也不管你是捡来的宝石还是骗来的金银,占来的土地还是夺来的石油。你没有是你没福份,你或你的祖宗没守住是他们无能,在当今社会条件下你没买到便宜的自然资源是你们没本事,没卖到好价钱是你们无知。
现存的在世界范围内仍有着强大生命力的资本主义制度是效用价值论的社会基础,这个制度就是承认和维护私有制包括私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占有权力,承认并极力维护以私有财产包括私人对自然资源占有权去参与社会分配和市场自由交换的权力,承认一切与之相关的非劳动所得。不到这个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之时,效用价值论是决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的,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决定了这个理论的统治地位。在当今社会,效用价值论还有着广阔的社会基础,宣布西方经济学终结还为时过早,这个理论的价值原理、分配理论和交换理论还深受当今世界最主要的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的欢迎。结束资源私有,就世界范围来说还需要很长的时间。私有制度不会很快就走到尽头,它在许多方面的反特权属性,使它的历史使命远未结束。可惜它自身在今天也演变成了一种特权,成了需要约束和控制的对象。
我们说价值是一种尊重、一种维护、一种奖赏、一种引导。效用价值论者所尊重的是什么呢?是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对资源的所有权;它所维护的是什么呢?是凭借资源所有权取得的份外收入;所奖赏的是什么呢?是战争和掠夺;它引导人们做什么呢?蔑视劳动,鼓励战争、霸权和各种巧取豪夺。有用即有价值,不论其是天然的或是争得的还是劳动创造的,这是效用价值论的核心。土地是有用的,因而土地有价值;政治权力是有用的,所以权力也有价值;战争更是有用的,所以战争更有价值。这就是效用价值论的逻辑。
我们所讲的价值,或我们所尊重和关注的东西,是那些有一份投入才会有一份产出的东西,只有这样的东西,才是我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所应当尊重的东西,那些自然天成的东西,我们不仅不能强化它的私人所有权,而是相反。决不可以使自然资源变成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取之不尽的财富,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是付之不完的费用。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除了带来一双能劳动的手外,并未带来其它东西,他的一生幸福,如果我们有办法使其与每个人的劳动努力相联系起来,他就会自觉投身于各种有用的劳动中去。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有效地使每个人的一生幸福与其个人劳动成果相联系,那么,劳动对于每个人来说就是可有可无的不那么重要的东西了。一个社会制度如果不能使全社会的人们倾其心力努力劳动,又要企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谈何容易。如果允许用战争、掠夺、造假、欺诈、偷盗、走私甚至政治特权等等方式致富或使生活变得幸福轻松和愉快,那么,就会有许多人在这条路上倾其心力。坚持劳动价值论是要使全社会的人们在劳动创造上动足脑筋,而不是要引导人们在资源争夺上动足脑筋,在投机取巧上动足脑筋,在剥削他人上动足脑筋。一个社会只有让所有的人们都努力去从事各种劳动,其经济发展才会有希望。否则,人人都为资源的争夺弄得你死我活,在投机取巧上挖空心思,这个社会将是什么样子?还会有安宁么?
劳动可以创造超自然的财富,自然资源不仅可以为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也可在一定制度条件下给一部分人带来超劳动的收入。看重自然资源的作用而不强调它的私有性,尊重人类劳动而反对那些无效作为,这就是我们的价值观。
劳动价值论的社会基础是以自然资源公有和劳动者权益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这个制度未能真正确立,只要劳动者的地位还未根本改变,只要劳动者的权益还未受到全社会应有的尊重,以劳动价值为主要要素和尺度所进行的分配或交换就难以确立,相应的理论也难于获得统治地位。劳动价值论只有在劳动阶级取得对社会的对绝对统治地位后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它有才可能被确立,被尊为主流思想;否则,以劳动为第一要素的分配就只能是幻想,劳动最多不过是一种从属的分配要素,仅这一点,也是资本主义初期都不存在的,离开了劳动者为自己利益而进行的不懈斗争,任何有利于劳动阶级的理论和制度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