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在中国改革开放27年历程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理念正在发生悄然变化。半年前,享有“官方权威经济学家”之称的刘国光提出:应该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口号改成“效率与公平并重”,或干脆让其淡出。刘国光的这一建议后来在理论界和媒体引起不同的反响,一些学者和媒体批评他的建议是民粹主义。在10月1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2005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秋季座谈会”上,刘国光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把社会公平放在第二位,这个提法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段时期,但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时期。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到2000年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如果我们现在仍然坚持这一提法,不仅和小平同志的提法不兼容,也和新一届领导集体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不兼容。他指出,我国现在的收入分配差距不仅远远大于资本主义国家,而且也是中国历史上贫富差距空前大的时期,如果我们仍然把公平放在兼顾也就是第二位上,那如何能与社会主义的称号相匹配呢?刘国光说,效率优先不是不可以讲,但不是放在收入分配领域里讲,而是要放在生产领域讲。刘国光说,可以讲效率优先,兼顾速度。要把质量和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总是靠投入靠数量来实现经济的增长。在很多人看来,在分配领域,社会差距越小,效率就越低。反之,效率就越高。刘国光认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这样认为。但收入差距过大同样不利于提高效率,这是辩证统一的观点。刘国光还对“初次分配时要讲效率优先,再分配时再讲注重公平”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他说,很多不合理、不合法和不规范的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都是发生在初次分配时,初次分配的混乱是社会不公的主要因素。在现今的中国,远不是单靠再分配手段即财税手段能够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所以,刘国光强调,在收入分配就不要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了,这是大势所需,人心所向。
述评:
对刘先生关于效率和公平问题的上述看法,我们基本赞同。实际上,多年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句著名的政策性口号,在其隐含主语的设定上是很模糊的。谁来维护“效率优先”?又是谁来“兼顾公平”?显然,这里所谓的“效率”,应该指的是社会的劳动生产效率,由此,由谁来负责“效率优先”呢?应该是企业,应该是从事市场活动的个人。市场竞争者就是要讲究“效率优先”,优胜劣汰,无效率、低效率者是无法在市场中立足的。但实际上呢,这句口号却是出自政府,是政府把自己当作了隐含的主语。政府当然也应该讲效率,但政府所要讲的是自己的工作效率,至于市场的效率,则自有市场去操心,政府为市场所要做的只是设定边界,依法监管。也就是只当“裁判员”,而场内的“效率”,让“运动员”自己去竞争、去追求。而上述口号的后一句,则明显地是以政府为主语,因为维护公平是政府的天职。刘国光先生说对公平不能“兼顾”,而应该全力维护,我们认为是很对的。由此可见,效率与公平并不是相对应的两个词组,并不存在以谁“为主”和“兼顾”谁的问题。企业追求效率,政府维护公平,大家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刘国光先生还指出:“初次分配的混乱是社会不公的主要因素”,这也与我们的看法近似。以农地为例,就属于典型的“初次分配不公”,事实上剥夺了宪法所赋予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不是“初次分配不公”又是什么?还有如国有企业在一些行业的垄断,这也是“初次分配不公”。因为,这种垄断剥夺了其它企业和个人进入该行业的权利,这不是“初次分配不公”又是什么呢?
来源:中经分析小组